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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德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二手车交易市场监管的建议》(第280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聚焦当前二手车流通领域存在的交易乱象、监管盲区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关键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工作指导性。我局高度重视,经会同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部门认真研究,现就有关工作答复如下:
一、所做工作
(一)严把市场准入,加强备案管理。一是落实备案制度。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商务部统一部署,我局负责全市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拍卖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备案信息登记和管理工作。依据《二手车流通企业经营管理规范》(SB/T 11144-2015)中相关要求,对全市18家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经营场地、人员资质、设施条件等进行全面核查,对不符合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依法依规处理,并将有关情况推送至公安、税务和市场监管部门。二是建立常态化备案核查机制。对新设立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及经销企业,严格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规定的备案条件进行审核,确保经营主体合规进入市场。三是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对辖区内二手车交易市场及经销企业开展定期巡查走访,重点检查经营主体是否依法备案、交易档案是否规范、交易服务流程是否合规,发现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二)推进数字赋能,强化信息监管。一是探索搭建信息平台。会同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探索推动建设市级二手车流通信息服务平台,将交易合同、评估报告、维修记录、买卖价格等关键信息纳入数字化管理,逐步实现交易全环节可追溯。二是落实交易信息上传。督促二手车市场主体按规定逐车、实时、准确将交易信息录入“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每年1月底前上报年报信息。三是探索分级分类管理。会同二手车行业协会,依托越警管家“二手车安心码”等载体,探索经销企业分级分类管理机制。
(三)指导行业自律,推动诚信建设。一是指导协会强化服务。指导市二手车流通协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密切联系会员单位,掌握行业发展动态,不断提高为会员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推动行业自律。指导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引导会员单位落实诚信经营主体责任,坚决抵制伪造委托书、隐瞒车辆状态、虚开价格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开展诚信经营创建活动。会同协会在行业内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店”“放心消费示范市场”等创建评选活动,树立诚信标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四)创新经营模式,推动行业升级。一是推广先进技术应用。鼓励我市二手车交易市场学习借鉴国内先进地区经验,积极将物联网技术、大数据应用、数字化营销等模式引入市场管理和服务中,为线下交易赋能。二是支持业态创新。引导企业向多元化经营、多样化业态方向发展,主动接轨“互联网+平台化”新时代,推动二手车流通行业从粗放式发展向精耕细作转型。三是支持二手车出口。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指导企业做好备案、许可证申领工作。
(五)紧抓政策机遇,促进消费增长。一是推动政策落地。密切关注国家《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修订进程,积极对接推动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二是融入消费促进。组织行业企业踊跃参与政府主导的各类消费促进活动,开展汽车类大型促销活动,不断挖掘消费潜力,提振二手车市场人气。三是落实以旧换新政策。统筹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推动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
(六)强化部门协同,形成监管合力。一是建立联动机制。建立商务、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商务部门负责行业备案,定期向同级公安、税务部门推送二手车市场主体备案情况。税务部门严格规范二手车交易发票管理,要求二手车交易市场及经营主体严格落实身份核验和委托书审查等主体责任,全面推行二手车数电发票,通过“赋额制”实现智能赋额与动态调整,有效遏制虚开等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市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展价格检查,督促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公安部门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履行过户管理职责,认真核验买卖双方资料及交易凭证,依规完成车辆实车查验,筛查查封、报废、拼装等异常车辆,对不符合过户条件的车辆依法不予办理登记。二是开展指导服务。将二手车交易市场监管纳入年度检查计划,检查二手车交易市场交易服务流程以及建立保存二手车交易档案合规情况。督促相关市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立即整改、逐项销号,确保闭环管理。三是开展专项整治。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伪造委托书、隐瞒车辆抵押状态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二手车交易违法违规案件15起,对8家违规严重的二手车服务公司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公安部门持续强化二手车登记环节违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虚假过户、伪造材料、人车不符等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下步工作
(一)完善标准体系,推动行业升级。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学习《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二手车流通企业经营管理规范》,明确交易流程、评估标准、售后服务等要求,推动行业从粗放式经营向规范化、品质化转型。鼓励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参与国家标准、团体标准制定,提升行业话语权。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媒体矩阵、社区公告栏、短视频平台等渠道,广泛宣传二手车交易法律法规、消费警示和典型案例,普及交易风险防范知识,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发挥行业协会“前哨”作用,及时收集行业诉求,从意识层面减少纠纷发生。
(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将二手车交易市场监管纳入常态化管理,定期开展部门联合督查和“回头看”行动,防止问题反弹。畅通12345、12315投诉举报热线,加强消费维权联络站和在线纠纷解决(ODR)机制建设,推动消费纠纷高效化解,鼓励群众参与监督,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共治的治理格局。
(四)全力支持协会建设,共促行业繁荣。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市二手车流通协会的指导和支持力度,支持协会搭建行业交流平台,组织会员单位赴先进地区考察学习,促进行业内信息互通和经验共享,参与行业标准制定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协会制定完善行业自律公约,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店”等评选活动,树立行业标杆,建立商务部门与协会间的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动我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五)深化部门协作,凝聚监管合力。持续强化商务、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与协同联动,进一步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税务部门将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纳税服务与日常监管,推动行业依法纳税、规范经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明码标价和价格行为监管;公安部门将从严强化车辆登记审核核验,精准排查整治伪造交易文书、隐瞒车辆重要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联动,凝聚行业监管合力,共同维护二手车交易市场秩序,守护群众财产合法权益。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提出更多的宝贵建议,帮助我局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
附件:《建议诉求落实清单》
绍兴市商务局
2026年8月19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市商务局商贸管理处 陈上锋
联系电话:88260372
附件
建议诉求落实清单
序号 | 具体诉求 | 落实情况 |
1 | 健全市场准入与 布局调控机制 | 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学习《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二手车流通企业经营管理规范》,明确交易流程、评估标准、售后服务等要求,推动行业从粗放式经营向规范化、品质化转型。鼓励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参与国家标准、团体标准制定,提升行业话语权。 |
2 | 构建交易评估监管系统平台 | 督促二手车市场主体按规定逐车、实时、准确将交易信息录入“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每年1月底前上报年报信息。会同二手车行业协会,依托越警管家“二手车安心码”等载体,探索经销企业分级分类管理机制。 |
3 | 完善行业规范与 售后保障体系 | 充分利用媒体矩阵、社区公告栏、短视频平台等渠道,广泛宣传二手车交易法律法规、消费警示和典型案例,普及交易风险防范知识,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发挥行业协会“前哨”作用,及时收集行业诉求,从意识层面减少纠纷发生。 |
4 | 强化协同监管与 执法惩戒力度 | 强化商务、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与协同联动,进一步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