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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2335/2021-21704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日期: 2021-08-13
主题分类: 公路,水运 发文字号: 绍市交发〔2021〕102号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智慧建设三年专项
行动实施意见(2021-2023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6 09:55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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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

现将《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智慧建设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意见(2021-2023年)〉的通知》(浙交〔2021〕8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绍兴市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智慧建设领导小组(详见附件2)。请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明确分管领导、职能科室(单位)推进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智慧建设工作,并按照省厅要求和试点项目清单,制订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建设单位做好试点项目的智慧建设工作,积极拓展试点应用场景,把智慧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

为便于工作联系,请你们于8月20日前报送分管领导、职能科室(单位)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附件:

1.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智慧建设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意见(2021-2023年)》的通知.doc

附件2:绍兴市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智慧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x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13日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