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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2335/2023-24708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日期: 2023-11-2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字号: 绍市交发〔2023〕103号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绍兴市“浙路通”公路综合巡查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4 11:14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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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综合巡查管理有关工作部署,市局制定了《绍兴市浙路通公路综合巡查试点建设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28日

 

绍兴市浙路通公路综合巡查试点建设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浙路通公路综合巡查试点应用单位名单的通知》《浙江省公路综合巡查管理规定(试行)》(浙交〔2023101号)和全省浙路通公路综合巡查试点应用会议精神,顺利完成2023年我市浙路通公路综合巡查试点应用工作,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紧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本质内涵,对标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的工作要求,以公路行业问题不出公路行业为基本要求,着力整合公路巡查力量、规范巡查标准、提升工作效率,加快形成综合集成、集约高效的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率的综合巡查体系,结合有效成熟的网格员”“路长制等管理机制,试点开展枫桥式公路综合巡查工作

二、工作目标

根据省厅浙路通建设工作要求,按照统分结合、以统为主的原则,以大综合一体化思路对公路巡查工作进行结构性、体制性、机制性改革。整合公路路政、养护、安全应急等各部门巡查队伍,明确各部门巡查事项及职责,统一制定巡查计划,建立综合巡查模式。对于巡查发现的事件,形成事件工单流转至对应处置部门进行处理处置,做到处置过程独立。公路综合巡查系统做到公路巡查+值班值守巡查相统一,人工巡查+智能化应用相结合,标准+简约的巡查模式,形成巡查便捷、事件分发、过程留痕、处置闭环、智能督查和应急实时、分级联动的公路一体化综合巡查应用体系。

2023年底,完成1个市级、3个县级浙路通公路综合巡查试点应用任务;到2024年底,实现浙路通公路综合巡查应用市域全覆盖。

三、工作任务

(一)重塑三大体系,打造公路综合巡查新模式

1.重塑制度体系。持续制度创新,在实践中积极推进行之有效、具有普遍推广意义的体制机制创新,结合上级相关规定出台《绍兴市公路综合巡查管理规定》《浙路通公路综合巡查流程指引》等相关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

2.重塑流程体系。按照统一巡查入口、统一巡查计划、统一巡查事项、统一事件上报、统一工单流转的五统一原则,重塑综合巡查的计划制定-巡查记录-问题发现-事件分发-协同处置的闭环流程体系。

3.重塑功能体系。公路综合巡查基于浙路通数字底座,结合数字路政”“路长制系统建设,协同建立省市县三级公路综合巡查功能应用体系框架,构建巡查处置、流程流转、督查管理应用模块。集成浙政钉、浙里办、智能巡查端三端巡查体系。

(二)构建三大机制,激发公路综合巡查新动能

1.构建一巡多能提质效综合巡查新机制。一是整合路政、养护、安全应急等覆盖全域巡查的综合巡查队伍。二是制定公路综合巡查任务,建立上路巡查+线上巡查的任务排班,覆盖人工巡查+智能巡检巡查模式。三是事件处置多部门流转闭环,形成事件发现自动流转分发条线处置闭环。

2.构建多端融合补盲区智能巡查新机制。一是融合多类型智能巡查终端,集成卫星遥感、无人机等多类型巡查终端。二是智能终端补位巡查,补位重点路段、重点桥下空间等区域。三是智能预警+人工干预相融合,融合多类预警信息,联动人工二次排查。

3.构建五重督办重落实分类管理新机制。一是围绕计划方案制定、巡查任务落实、事件处置闭环等情况,设置督办预警指标体系。二是建立提醒、警示、催办、督办、通报五重督办工单。三是建成协同省市县三级综合巡查通报评价体系,明确评价指标、评价标准等内容。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县级试点单位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成立试点工作专班,制定统一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科学谋划、有序推进,各部门间要密切配合、高效协同,形成牵头单位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协同落实、各部门分领域负责的责任体系。

加强指导监督。市局加强对全市试点应用推广工作的督查指导职能,做到抓总抓重、适时督查、掌握全局,紧扣节点、把握进度、全面推进。各试点单位要全面掌握辖区工作推进情况,做到及时汇报、定期通报、讲求实效、确保完成。

加强资金保障。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要建立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公路综合巡查系统建设并给予经费支持,保障平台应用、装备设备等设施投入。

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加强与各个媒体的沟通,充分利用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全方位、多维度深入开展试点推广应用工作宣传,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的良好工作局面。    

 

     附件:1. 绍兴市“浙路通”综合巡查试点应用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2. 绍兴市“浙路通”综合巡查试点应用工作专班工作制度

3. 绍兴市市本级“浙路通”公路综合巡查试点工作细则

4.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综合巡查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绍兴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