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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 绍兴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机构简称: 市外办(市港澳办)
机构职能:

绍兴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市外办(市港澳办)是主管外事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外事、港澳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的外事、港澳工作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起草外事、港澳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二)归口管理全市外事、港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涉港澳事务。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的重要外事、港澳活动。协助中央和省级有关部门开展外事、港澳工作。

(三)负责管理、协调和接待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来绍访问或进行公务活动事务。统筹安排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的外事活动。统筹办理市级领导的对外交往事宜。指导其他外宾的接待工作。

(四)归口管理各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在绍活动。负责协调全市参加各国驻华使领馆举办的活动。

(五)负责协调全市与外国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管理全市与外国的结好工作,办理结好报批手续并负责日常联系工作。

(六)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审核审批和邀请国外、港澳人员来访工作。负责对全市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审批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因公出国人员护照、因公赴港澳人员通行证和代办外国签证 (APEC 商务旅行卡)工作。承担领事认证工作。督促并协助有关部门对因公出国、赴港澳团组、人员进行外事、港澳政策和纪律教育。

(七)负责本市与港澳特区政府之间的交往事宜。负责本市与中央政府驻港澳有关机构的联络工作。负责接待港澳特区政府重要代表团。负责与港澳特区政府派驻内地机构的联系联络事宜。协助有关部门推进我市与港澳特区在经济、社会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八)归口管理全市社会组织对外友好工作,统筹协调、推动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开展国际交流活动,负责外国重要民间团体、知名人士的联系和接待工作。

(九)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纪律教育工作。提供有关国际形势、对外政策、重大国际问题和全市外事、港澳工作的宣传材料,编辑印制外宣材料。办理市内外国记者和港澳记者事务。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路589号6号楼4-5层
联系方式: 0575-85164254
机构负责人: 金莉
办公时间: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7月1日-9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9月16日-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网站地址: http://sxwb.sx.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