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217F/2009-484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环保局 | 成文日期: | 2009-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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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升笑软垫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张家用软垫辅助产品生产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绍兴升笑软垫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张家用软垫辅助产品生产项目经浙江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进行环评工作,并由绍兴市环境保护局绍市环审[2008]94号文审批通过。该项目一期已建成,建设规模为年产海绵360吨。根据建设单位申请,拟对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环办[2003]26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精神,决定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如下公示: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绍兴升笑软垫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张家用软垫辅助产品生产项目(一期)
(2)建设规模:年产海绵360吨
(3)建设单位:绍兴升笑软垫制品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绍兴新区汤公路168号
(5)实际总投资:7000万元
(6)实际环保投资:69.8万元
(7)开工时间:2008年7月
(8)建成时间:2009年4月
(9)试生产时间:2009年5月
(10)投产时生产规模:年产海绵360吨
(11)环评单位:浙江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
(12)设计单位:上海东方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3)施工单位:中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4)验收监测单位:绍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施工期和试运行期环境管理情况
公司建立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在实际工作中,企业严格执行有关环境管理的各项制度,做到各类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2)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落实情况:
1、建设项目规模: 项目设计规模为年产各类家用软垫辅助产品200万张及海绵360吨,目前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产海绵360吨。
2、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食堂废水和生活废水分别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统一纳入市政截污管网。
3、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发泡工艺废气经收集后排气筒高空排放。
4、项目合理布局,采取一定的隔声降噪措施以及减振和消声措施,减少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项目产生的海绵边角料、复合面料边角料分类存放,回收利用,原料空桶由厂方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作卫生填埋。
三、验收监测结果:
在验收监测期间,绍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建设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并于2009年8月16-18日对该公司一期建设项目的主要环保设施进行了综合监测,现结论如下:
1、该项目排放口废水pH在6.96-7.09范围之间,悬浮物平均排放浓度为35mg/L,CODcr平均排放浓度51.2mg/L,各项指标排放浓度均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氨氮平均排放浓度2.66mg/L,符合CJ3082-1999《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废水日排放量7吨。废水年排放量0.21万吨,进入污水处理厂的CODcr年排放总量0.11吨,氨氮年排放总量0.005吨,均符合批复的总量要求。
2、该项目发泡工艺生产线1#集气罩出口苯排放浓度1.28mg/m3,排放速率
3、该项目厂界噪声共设置四个测点,昼间各测点的噪声值范围在50.8-60.1dB(A),各测点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Ⅲ类区标准的要求,无超标现象。
4、该项目产生的海绵边角料、复合面料边角料分类存放,回收利用;原料空桶由厂方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作卫生填埋,对外不产生污染。
四、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限为2009年10月21日~10月28日,共七天,公示期间投诉电话: 12369,85138417
绍兴市环境保护局
二○○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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