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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 | 成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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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农发行绍兴市分行,市级各商业银行,省联社绍兴办事处,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恒信农村合作银行,柯桥联合村镇银行,义乌农商行柯桥支行: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浙政发〔2016〕11号)、《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浙江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杭银发〔2016〕77号),充分发挥金融在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绍兴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围绕“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战略部署,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紧紧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提高金融供给的质量和效率,着力加大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快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助推绍兴经济平稳发展、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同时,加强政策引导,为金融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有利条件。
——坚持立足绍兴。针对当前我市经济存在产业层次低、产品附加值低、创新能力弱、资源环境消耗大等突出问题,围绕“五水共治”、“三改一拆”、越商回归、“四换三名”、特色小镇、“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等转型升级组合拳,因地制宜地做好金融服务工作。
——坚持有扶有控。正向激励与反向倒逼相结合,盘活存量、优化增量,积极培育新的发展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运用金融手段促进新旧动能转换。
——坚持防范风险。按照主动关停一批、破产清算一批、兼并重组一批的方式,稳妥有序推进市场出清,做好风险应对预案,防止发生连带性风险,严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主要目标
经过5年时间的努力,全市信贷结构进一步优化,直接融资比重有效提升,融资成本稳步下降,“两链”风险有效化解,企业负债率回归合理水平,金融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显著成效。2016年,全市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要围绕以下五项阶段性目标,全力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金融服务工作:
——强化金融总量保障,社会融资规模和信贷总量保持平稳适度增长,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央行再贷款、再贴现的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直接融资规模继续扩大,确保全年全市发行企业债务融资工具250亿元;社会融资总量全年突破1000亿元。
——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增加对科技创新、大众创业等新动能的信贷投入,全市科技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全年商标权、专利权质押、创业担保贷款有突破性进展。稳妥有序退出落后产能的信贷存量,全市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重点行业贷款余额进一步下降。
——支持房地产市场去库存,全市房地产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有效满足居民家庭合理的购房需求;盘活公积金贷款存量,支持住房公积金中心发行公积金贷款证券化。
——促进企业去杠杆,有效化解“两链”风险,全市不良贷款处置力度进一步加大;企业信用档案覆盖面继续扩大,积极推进“银税互动”业务,企业信用贷款进一步比重,保证贷款比重稳步下降。
——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全市贷款利率水平稳中有降;金融机构负债成本进一步下降,力争全市金融机构发行同业存单300亿元;全市法人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15亿元。
四、工作措施
(一)提升金融供给质量,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
1.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各金融机构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组织实施“八大”重点产业提升发展工程建设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15〕46号)精神,加大对我市高端纺织、先进装备制造、绿色化工、金属制造、生命健康、文化旅游、信息经济、现代住建等八大产业的金融支持。要着力实施“中国制造2025”绍兴行动计划和“互联网+”行动计划,探索运用机器设备抵押、融资租赁以及与各级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合作等方式,确保产业升级领域资金要素投入,助推我市工业新业态、新技术加快形成。
2.加强对基础设施和特色小镇发展的信贷支持。各金融机构要根据我市三区融合发展规划,结合综合交通、能源保障、水利设施、高速信息“四大网络工程”的建设要求,运用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银团贷款、项目收益债等方式,加大对我市城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铁路、信息、能源、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支持。创新项目收费权、政府购买协议质押等适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特点的融资模式,积极支持PPP项目建设。要认真落实《关于金融支持浙江省特色小镇建设的指导意见》(杭银发〔2015〕207号),围绕越城黄酒小镇和诸暨袜艺小镇的建设,加大机构和网点布设力度,努力增加对特色小镇的信贷投入和金融服务供给。鼓励金融机构针对特色小镇的特色产业,创新产业链融资方式,助推特色小镇产业集聚、产业创新和产业升级。
(二)发挥信贷引导作用,稳妥有序“去产能”
3.稳步退出落后产能和严重过剩产能。各金融机构要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的原则,优化信贷投向,对技术设备先进、产品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的优质企业,继续给予信贷支持;对严重过剩产能行业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新增产能项目,一律不得给予授信;对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僵尸企业”,或环保、安全生产不达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和“脏乱差”小作坊,坚决压缩退出相关贷款。特别是要根据市政府《加快印染产业提升促进生态环境优化工作方案》(绍政办发〔2016〕8号)要求,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印染业提升中的信贷工作。
4.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完善并购贷款业务,进一步扩大并购贷款规模,对兼并重组企业实行综合授信,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化解过剩产能。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并购债、可转换票据等方式筹集兼并重组资金。各金融机构要在有效管控风险、保障金融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通过调整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贷款重组措施,帮助暂时困难、未来有现金流的企业度过难关。
(三)优化房地产金融服务,支持房地产市场“去库存”
5.用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各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6〕26号),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优化贷款审批发放流程,积极满足居民家庭购买首套和改善性普通住房的信贷需求。
6.创新住房金融产品。积极支持住房公积金中心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公积金贷款证券化产品,盘活公积金存量资产,支持合理住房消费。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持有机构、住房租赁经营企业通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住房租赁权抵押贷款等方式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在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的前提下,完善收入认定、审贷流程、还款方式等制度安排,积极支持新市民在城镇贷款购房。
(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企业“去杠杆”
7.加快不良资产处置。各金融机构要积极运用清收、核销、市场化转让、贷款重组等方式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采取不同方式对风险企业进行处置。积极争取不良贷款证券化试点,拓宽市场化处置渠道。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要加强对出险企业的风险监测和预警,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维护社会信用环境。
8.优化信贷担保方式。规范企业间互保联保行为,逐步降低保证贷款在全部企业贷款中的比重。大力推进“银税互动”业务,力争年末“银税互动”贷款余额超2亿元。加强信用档案征集和信息共享,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企业信用信息和信用评价结果,发展信用贷款业务,力争到2020年全市企业信用贷款占比提高到10%以上。大力发展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着力提升无形资产质押贷款的比重。加强对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应用,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功能,推广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
(五)科学合理定价,助推实体经济“降成本”
9.完善利率定价。指导金融机构完善定价机制,充分考虑当前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困难,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支持企业降本增效。各金融机构借用央行再贷款资金发放的贷款,其利率应在实际支付的各期限档次再贷款利率基础上合理加点确定,并实行利率优惠。督促金融机构自觉遵守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决议公约,规范存款及账户招投标定价行为,维护市场良好的定价秩序。
10.千方百计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推广年审制贷款、无还本续贷等还款方式创新,降低企业转贷成本。切实提高审批和备案效率,支持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同业存单、大额存单,利用更加透明规范、成本更低的主动负债工具,从全国金融市场筹集资金,引导我市社会融资成本下降。各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不得附加不合理的贷款条件,坚决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六)推进融资结构调整,多措并举“补短板”
11.推进绿色、科技金融。大力深化科技金融结合,积极争取国家第二批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五水共治”项目、节能环保产业的绿色信贷投入,助推绍兴成为美丽浙江先行区。加强与排污权交易、林业资源交易等市场的对接,大力推广排污权抵押、林权抵押等绿色金融产品。积极争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在绿色金融创新业务上先行先试。积极支持法人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和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拓宽绿色金融资金来源。
12.优化融资结构。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水平,对有发债意愿的企业加强宣传培训,努力扩大债券发行规模,积极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提高我市直接融资比重。加强债务融资工具产品创新,积极推动绿色债券、永续票据等创新产品的发行。支持法人金融机构发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盘活信贷存量,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为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腾挪信贷资源。积极发展小微企业、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证券化产品,提升产品标准化、规范化程度。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不断丰富入池资产品种,扩大全市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行规模。
13.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贯彻落实《浙江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联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出台《绍兴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推广力度,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人群创办个体工商户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加大对科技城、孵化器、“三站三中心”等创业平台建设的信贷支持,优化创业环境。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加强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要根据本意见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抓紧制定细化的政策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加强信息共享,引导金融机构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各项任务精准对接,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质量。
(二)上下联动、层层落实。根据上级行部署,2016年,在全市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中开展“金融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年”主题活动。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和各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系统内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形成上下联动、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金融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形成实效。
(三)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各地要结合辖区实际,围绕当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任务,有针对地做好金融服务工作,努力形成地方特色。各金融机构要对诸暨市(省政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试点地区)适当给予金融政策和资源倾斜。我中心支行也将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对诸暨市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资金需求给予支持。
(四)加强评估,总结经验。各金融机构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工作情况,作为人民银行实施金融机构综合评价、宏观审慎评估(MPA)、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具体措施,于5月20日前报送我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科),于12月5日前报送年度总结报告,并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要及时总结各地区、各机构好的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
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中心支行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