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念好“两业经”、唱好“双城计”、打造“活力城”的总体部署,打造全市最高首位度的城市核心和地标性新城区,加快推进镜湖核心区成为湾区经济的新引擎、产城融合的新中心、活力多元的新城区,2018年6月,市委市政府重新调整镜湖核心区管理体制,为镜湖的发展注入了全新的动力与活力。
新的体制、新的规划。经历了数次的规划优化和管理体制整合,一幅全新的镜湖新区城市发展蓝图展现在世人眼前。
根据规划,今后的镜湖新区,将是全省宜居之城的标杆,以环湖22平方公里的镜湖核心区为重点,打造绍兴面向未来的“中央商务区+中央活动区+世界优秀旅游目的地”,着力构建金融商务、创研办公、科教文化、商旅休闲、公共服务五大功能体系。
其中,镜湖湖东、湖西片区已成为先行开发建设出形象的重点片区。湖东片区将打造“科创金融活力区”。作为古城区部分功能疏解地,通过集聚行政管理、文化展示等重大公共服务功能,引导博物馆及部分市级行政办公功能在该区域布局,汇聚人气,提升城市综合服务能级。而作为创新总部引领区,湖东片区还将培育科创研发、金融总部、科创总部、上市公司企业总部等,并整合有关资源,集聚金融总部服务平台,提升创新能力,增强城市活力。
位于绍兴市镜湖新区湖东区域的三大地块完成了网上竞拍出让,三大地块位于解放大道与群贤中路交叉口东北区域,属于镜湖新区湖东发展区01单元,总面积约41万平方米。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最终以66.5亿元拍得三大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正式打响了湖东区域发展的第一枪,规划建设湖东金融总部集聚区,打造绍兴镜湖国际金融活力城。
蓄势待发
打造湖东金融总部集聚地
作为古城功能疏解的主要承载阵地,镜湖新区湖东发展区积极规划打造具有先行示范效应的金融产业集聚区,推进绍兴金融产业发展集聚。
湖东金融总部集聚区将落户于镜湖新区湖东发展区01单元,东至运河,南至群贤路,西至解放路,北至育贤路,总规划用地面积近50万平方米(739亩),其中出让面积41万平方米,将配建城市文化公园、幼儿园、公交首末站、地铁站口等,预计总投资200亿元,规划计容建筑面积120.8万平方米,其中商业商务建筑面积46.8万平方米。
让人欣喜的是,不仅镜湖整体发展进入“3.0”时代,湖东金融总部集聚区也按照一线城市最新片区开发理念,充分尊重生态基底,按照“一心一轴一环”整体设计建设。其中,“一心”指的是城市文化公园,集生态、艺术、文化、商业于一体的中央活力绿心,“一轴”指的是东西连接办公区与滨水地带的一条绿轴带,“一环”则指活力国际金融环,通过下沉式广场、楼与楼之间的空间连廊、统一地下空间等多维立体空间互动,着力打造以金融总部为特色,集商务、办公、居住、文化、购物、餐饮、娱乐于一体,绿色宜人有活力的绍兴新金融中心。
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面向绍兴全市,辐射长三角特别是杭州湾大湾区,湖东金融总部集聚区将不断吸引绍兴及周边地区的银行、证券、保险、新金融公司等机构入驻。届时将建设1幢高达180米的国际金融中心、5幢区域银行总部、金融服务及办公集群、国际五星级酒店、科创办公大楼、高端商业、高端住宅等多种业态,预计4年内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成为国内领先的宜居宜业3.0版现代新城。
强强联合
做好“整合”“增量”文章
在全球城市化浪潮中,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杭绍甬一体化发展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绍兴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多重机遇叠加的黄金成长时期,而镜湖新区正是绍兴唱好“双城计”的“主战场”。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在城市运营、金融产业、产业投资等业务上拥有强大的实力。”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招商引资部部长金伟说,这是华发集团在长三角地区的首个大型城市运营项目,看中的正是镜湖发展的潜力与活力。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组建于1980年,与珠海经济特区同龄,是珠海两家龙头国企之一,也是珠海最大的综合型企业集团和全国知名的领先企业,于2016年起连续四年跻身“中国企业500强”。目前,华发集团资产总额超3155亿元。
如果说湖东金融总部集聚区本身具有集聚“整合”作用,位于古城区域的一部分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将迁至此,那么华发集团带来的变化将远超项目本身。
如今,华发集团控股“华发股份”“华金资本”“华金国际资本”“庄臣控股”4家境内外主板上市公司,以及“华冠科技”“华冠电容”2家新三板挂牌企业。业务布局从珠海拓展至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香港、澳门等六十多个主要城市和旧金山、特拉维夫等国外城市,其金融运作实力雄厚,金融产业优势将酣畅淋漓地彰显于镜湖。
华发集团将利用其集团资源及特区产业优势,引进金融控股集团(持有一行两会核发的金融牌照)区域总部、关联的全国性金融机构区域总部、以创投为主业的主板上市公司总部或区域总部、新金融公司等一批优质项目进驻。随着多家银行及金融机构入驻绍兴国际金融活力城,华发集团将助力绍兴打造长三角瞩目的金融财富地标、金融总部集群,让金融更好地推动城市发展、润泽市民生活。
珠海市是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一极,如今其最大的国企之一与绍兴市合作,可谓是强强联合。“华发‘进场’打响湖东发展的第一枪,能看出外界对绍兴投身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信心。”金伟说,展望未来,镜湖新区将紧紧围绕绍兴大发展的历史性机遇,秉承整体高品质开发理念,以金融为引领,集聚行政办公、商业服务、文化展示、生态居住、休闲配套等综合功能,营造一座给绍兴带来全新想象空间、充满活力的金融产业新城,从多个维度为绍兴刷新骄傲,改写美好生活的定义。
镜湖新区促进金融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摘登)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促进金融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政策精神,立足绍兴市委市政府念好“两业经”、唱好“双城计”、打造“活力城”总体部署与要求,进一步促进境内外高端金融要素资源向镜湖新区集聚,结合市区古城功能疏解,把镜湖新区建设成为绍兴首位度最高的城市核心和地标性新城区,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享受本办法的企业须是工商注册地及统计关系均在镜湖新区湖东片区01、02规划单元总部区域内(四至范围为:东至运河、南至群贤路、西至解放路、北至世纪街)。
第二条 【落户奖】
(一)持牌法人金融机构
1.持牌法人金融机构,原则上最高给予1800万元的落户奖励。
2.持牌法人金融机构的专业子公司、持牌法人省级金融机构及其下属专业公司,实缴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含)至5亿元、5亿元(含)以上且达到一定行业规模,分别最高给予实缴注册资本金1%、1.5%的落户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持牌法人金融机构的地级市级分支机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落户奖励。其中,城市商业银行的一级分支机构视同持牌法人金融机构地市级分支机构。
(二)其他金融组织(新型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以及金融科技公司等)
1.对实缴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含)至5亿元、5亿元(含)以上且达到一定行业规模的企业,分别给予实缴注册资本金1%、1.5%的落户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对以公司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实缴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含)至3亿元、3亿元(含)至5亿元、5亿元(含)以上或等值外币的,按照基金投资进度分阶段最高给予总计100万、200万、300万元的落户奖励。
第三条 【经营激励奖】
(一)持牌法人金融机构。
1.对持牌法人金融机构及其专业子公司,自落户当年起,连续5年给予经营激励奖励,其中前3年给予企业年度地方经济贡献最高100%的奖励,后2年给予企业年度地方经济贡献最高70%的奖励。
2.对持牌法人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及其下属专业公司,自落户当年起,连续5年给予经营激励奖励,前3年给予企业地方经济贡献最高95%的奖励,后2年给予企业地方经济贡献最高70%的奖励。
(二)其他金融组织(新型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以及金融科技公司等)
1.经认定的金融组织,自落户当年起,连续5年给予经营激励奖励,前3年给予企业年度地方经济贡献最高95%的奖励,后2年给予企业年度地方经济贡献最高70%的奖励。
2.融资租赁企业,5年内根据企业地方经济贡献情况,对实缴注册资本5亿元(含)以上的,给予企业年度地方经济贡献最高90%的奖励;实缴注册资本2亿元以上(含)5亿元以下的,给予企业年度地方经济贡献最高80%的奖励。
4.股权投资企业
(1)对新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自落户之日起,前3年给予企业年度地方经济贡献最高100%的奖励,后2年给予企业年度地方经济贡献最高60%的奖励。
(2)对新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自落户之日起,前3年给予企业年度地方经济贡献最高100%的奖励,后2年给予企业年度地方经济贡献最高60%的奖励。
(3)对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投资项目退出时,一次性给予企业地方经济贡献10%的奖励,单笔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企业分红时,个人股东按其实际所产生的地方经济贡献,给予60%的生活补助。
第四条【新注册登记机构及企业的用地支持、办公用房购置、租赁补贴】
第五条 【新迁入机构及企业的用地支持、办公用房购置、租赁补贴】
第六条 【企业上市奖】
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发展的后备上市企业、上市企业及其员工,享受绍兴市、越城区企业上市扶持激励相关政策。
第七条 【人才补贴】
对新注册登记的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的高管及研发设计核心人员(限名额),五年内给予一定的人才补贴,最高不超过当年薪资收入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