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98643214C/2020-20297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市知识产权局) | 公开日期: | 2020-03-3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文字号: | 绍市监管食抽〔2020〕2号 |
绍市监管食抽〔2020〕2号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市局相关处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市食药检院: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浙市监食检〔2020〕9号,以下简称9号文件)和《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局制定了《2020年绍兴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31日
2020年绍兴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
2020年,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不少于17631批次。由市局抽检监测计划(含省局转移绍兴实施的专项抽检计划以及市级抽检监测计划)和县局监督抽检计划(含市县食用农产品计划)两部分组成,涵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食品大类。
一、工作目标
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高风险食品、高风险指标、高风险区域,提升隐患排查、风险控制和预警交流能力,增强抽检工作针对性、有效性、系统性、科学性,推动食品安全各环节精准监管,促进我市食品产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突出问题导向。抽检监测以发现问题、防控风险为基本原则。以抽检大数据分析为手段,结合农产品市场快检数据分析,聚焦高风险产品、连续抽检不合格(问题)生产经营单位和隐患性区域食品,加大对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突出问题的抽检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二)服务高质量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区域特色食品产业、公共品牌食品抽检监测,倒逼食品生产环节强化质量管控,助推绍兴黄酒、茶叶、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区域特色食品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三)强化检管结合。围绕省局梳理的年度食品安全重点风险隐患清单,针对风险隐患高的重点食品;校园周边、农村市场、大型批发市场等重点区域;学校及养老院食堂、集中供餐单位以及“三小一摊”等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抽检;对2019年和历年多批次不合格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高频次跟踪抽检。树立“监管到哪里、抽检就到哪里”的工作理念,建立监管事前事中事后全程抽检机制,以科学的数据评价食品安全治理成效。
(四)注重上下联动。按照“统一制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报送、统一结果利用”要求,省局转移市局实施的任务,主要覆盖省局专项整治食品的抽检;市局重点抽检食用农产品大型批发市场、集中供餐单位及辖区重点特色食品、区域特色小作坊食品等;县级局重点抽检食用农产品和餐饮食品。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明确分工、各有侧重。
(五)实现闭环管理。鼓励行政监管人员参与监督抽检,对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按照总局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强化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工作,严格按照省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核查处置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落实核查处置措施,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风险。对抽检发现存在区域性行业性问题的,要落实属地责任,及时组织专项抽检,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工作任务
(一)市本级组织实施的抽检监测计划。市本级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合计2456批次。具体分2类:
1. 省局转移绍兴实施的专项抽检计划。省局转移绍兴任务共543批次,重点覆盖省局组织的专项监督抽检,具体抽检样品品种及批次要求省局将另行发文布置,数据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
2. 市局抽检监测计划。涵盖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共计划抽检1913批次。
(1)食品生产环节。市本级生产环节全年计划抽检监测1200批次,其中监督抽检1015批次,风险监测185批次。一季度已执行监督抽检255批次,二、三、四季度计划再安排监督抽检760批次,风险监测185批次。监督抽检计划包括粮食加工品、黄酒、茶叶及相关制品、腐乳、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速冻食品等特色食品抽检425批次;粽子、咸鸭蛋、黄酒、绿豆糕、月饼等节令食品专项抽检85批次;小作坊抽检250批次。风险监测计划包括黄白酒、料酒、食用油以及粮食加工品等食品监测185批次。市局生产环节抽检计划见附件1。
(2)食品流通环节。市本级流通环节全年计划抽检420批次,一季度监督抽检、两节期间专项抽检以及疫情期间专项抽检已执行175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97批次),二、三、四季度再安排245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145批次),包括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粽子、月饼、生猪产品等专项抽检。重点对本行政区域内食用农产品主要批发市场、大中型连锁超市进行抽检;抽检对象根据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数量和季节特点等情况,按时间序列和抽样比例确定食用农产品抽样频次和数量,尽量均匀覆盖入场销售的重点批发大户。市局流通环节抽检计划见附件2。
(3)餐饮服务环节。市本级餐饮环节全年计划抽检203批次,一季度已执行25批次,二、三、四季度再抽检178批次(含月饼专项抽检)。抽检区域主要安排在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各品种的监督抽检任务详见附件3。
(4)保健食品抽检。全年计划抽检90批次,其中生产环节抽检15批次,流通环节抽检75批次。保健食品抽检计划见附件4。
(二)各区、县(市)局抽检计划
根据省局9号文件“市场监管系统完成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3批次/千人以上”的要求,2020年全市县级局抽检计划合计不低于15175批次。其中,监督抽检不低于11575批次,食用农产品不低于3600批次。根据当地常住人口数量、日常监管情况,市局对各地抽检任务数进行了分解,详见附件5。
1. 抽检对象。各县级局监督抽检重点为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区域特色食品、重点隐患食品和“三小一摊”食品。餐饮
食品应覆盖本行政区域内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大中型餐饮单位、直营连锁餐饮企业等自制食品、食品原料和食品相关产品;食用农产品应覆盖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主要食用农产品,集中覆盖总局指定的必检食用农产品品种。食用农产品检验项目除覆盖总局明确的必检项目外,还应增加不少于2个自选检验项目(必检品种和必检项目见附件6)。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对重点食用农产品、当地特色食用农产品和合格率低的食用农产品,加大抽检力度。
2. 抽检时间和频次。各县级局应每周对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3. 抽检场所。各县级局重点对农批农贸市场、校园及校园周边经营单位、城乡结合部餐饮自制单位等开展抽检。加大对城乡连锁直营超市便利店、副食品批发市场等与居民生活关系密切的食品经营场所的抽检力度。
4. 安排节令性食品抽检。各地在元旦、春节、元宵、端午、中秋等传统节假日前,可结合实际,安排相关热销食品专项抽检监测,保障公众食品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抽检工作,将食品抽检监测工作作为推动食品安全监管精准化、数字化、科学化转型的关键环节,进一步理顺抽检监测体制机制,加强力量配备,完善抽检秘书处体系建设,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更有力的技术支撑。各地要认真制定抽检监测实施方案,细化项目品种,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抽检监测工作统筹协调、运行有序、上下贯通,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加强对国抽系统使用管理和对基层市场监管所的督促指导,强化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提高抽检工作质量和效率。要积极争取财政预算支持,保证食品安全抽检计划顺利完成。
(二)规范抽检工作。市本级抽检工作任务委托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承担。抽样和检验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15号令)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2020年版)》等规定执行。各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含食用农产品)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按照要求采用移动终端现场抽样和出具电子版检验报告。抽样单编号由移动终端自动生成,市、县局监督抽检和食用农产品任务抽样单编号为DC/XC/NCP+17位数字。餐饮环节抽样时,对检验项目涉及微生物的样品,采样、储存、送样过程要严格规范操作,餐饮环节自制食品应随机抽取待销售食品,不得要求餐饮单位临时加工制作被抽样样品。采样时遇有特殊情况应在抽样单的备注信息中注明。承检机构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之内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限时报告情况表》报告被抽样单位所在地下达任务的市场监管局。
(三)依法核查处置。各地要理顺优化基层核查处置工作流程,明确监管科室、执法稽查、监管所等机构事权,严格落实核查处置“五个到位”的工作要求,加大对不合格食品案件的核查处置力度。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当按职能分工及时送达不合格报告,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报告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24小时内启动。负责核查处置的部门应当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及时报告核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在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移交。对连续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名单见附件7),各县级局对相关单位要进行约谈,并做好记录。市局核查处置工作由综合行政执法队牵头负责,各地要明确核查处置工作牵头部门,负责不合格后处理数据录入和结果上报等工作。
(四)及时报送结果。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样品,由承检机构按照相关要求,将不合格样品检验报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等上传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每季度抽检任务完成后,承检机构应将产品汇总表(附件8)、被抽样单位汇总表(附件9)等相关资料报送市局。承检机构应于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检验任务并录入信息系统,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承检任务分析报告,报市局抽检办。市局抽检办于2021年1月30日前完成全年总报告。
(五)强化信息公布。要全面落实“一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公布产品抽检信息。市、县抽检信息公布包括被抽样单位名称(集中交易市场应包括开办者和销售者)、产品名称、进货来源、标称生产企业或产地、生产日期等。对不合格产品可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解读。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应在每月初将上个月检验完成的各环节抽检数据汇总表(附件10、附件11)报送至相应业务处室。抽检数据经处室校核并交领导签字审定后交抽检办,由市局抽检办统一发布抽检信息。
(六)严肃工作纪律。市场监管部门、抽样单位、承检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监督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监督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不得利用监督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严守廉洁纪律。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七)其他要求。各地要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热点舆情事件应对处置、案件查办等实际需要,及时组织应急、执法抽检等工作。各地在完成上级抽检计划基础上,要结合当地食品安全状况,同时要确保省(市)政府抽检任务考核指标的完成,合理制定县级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各地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或实施方案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报送至市局。
抽检信息公示、监督抽检(含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完成率、问题发现率及核查处置等相关情况纳入市食安委对各地的考核。市局可根据情况对市本级年度抽检计划进行调整。
各区、县(市)局应在6月30日前和12月30日前分别将半年度、年度合格产品抽检结果汇总表(附件10)、不合格产品汇总表(附件11)以及抽检分析报告上报市局抽检办,在抽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请按任务环节及时与市局食品抽检办和相关处室联系。
联系人:
食品生产监管处:俞超华,电话:85177362;
食品流通监管处:何 峰,电话:88615076;
餐饮服务监管处:胡雅梅,电话:88615078;
抽 检 办:余燕飞、焦新萍,电话:88201158。
附件:1. 2020年2-4季度绍兴市级生产环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
2. 2020年2-4季度绍兴市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3. 2020年2-4季度绍兴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4. 2020年绍兴市级保健食品监督抽检计划
5. 2020年绍兴市县食品安全抽检计划任务分配表
6. 2020年市县食用农产品必检品种和检验项目表
7. 连续监督抽检不合格生产经营企业名单
8. 2020年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汇总表(按产品)
9. 2020年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汇总表(按被抽样单位)
10. 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汇总表
11. 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汇总表
附件1
2020年2-4季度绍兴市级生产环节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
序号 | 食品大类(一级) | 食品亚类(二级) | 食品品种 (三级) | 食品细类(四级) | 抽检/监测项目 | 抽检 批次 | 备注 |
1 | 酒类 | 发酵酒 | 黄酒 | 黄酒 | 按《国家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2020年版)》执行 | 90 | 特色食品 |
2 | 茶叶及相关制品 | 茶叶 | 茶叶 | 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紧压茶 | 115 | 特色食品 | |
砖茶 | 黑砖茶、花砖茶、茯砖茶、康砖茶、金尖茶、青砖茶、米砖茶等 | ||||||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 | 含茶制品 | 速溶茶类、其它含茶制品 | |||||
代用茶 | 代用茶 | ||||||
3 | 豆制品 | 豆制品 | 发酵性豆制品 | 腐乳 | 10 | 特色食品 | |
4 | 蔬菜制品 | 蔬菜制品 | 酱腌菜 | 酱腌菜 | 30 | 特色食品 | |
蔬菜干制品 | 自然干制品、热风干燥蔬菜、冷冻干燥蔬菜、蔬菜脆片、蔬菜粉及制品 | ||||||
食用菌制品 | 干制食用菌 | ||||||
腌渍食用菌 | |||||||
其他蔬菜制品 | 其他蔬菜制品 | ||||||
5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烘炒类、油炸类、其他类) | 开心果、杏仁、松仁、瓜子 | 80 | 特色食品 | |
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
6 | 速冻食品 | 速冻面米食品 | 速冻面米食品 | 水饺、元宵、馄饨等生制品 | 20 | 特色食品 | |
包子、馒头等熟制品 | |||||||
7 | 粮食加工品 | 其他粮食加工品 | 谷物粉类制成品 | 生湿面制品 | 35 | 特色食品 | |
发酵面制品 | |||||||
米粉制品 | |||||||
其他谷物粉类制成品 | |||||||
8 | 糕点 | 糕点 | 糕点 | 糕点 | 45 | 特色食品 | |
9 | 糕点 | 糕点 | 糕点 | 糕点 | 50 | 端午节、中秋节节令食品专项抽检 | |
月饼 | 月饼 | ||||||
粽子 | 粽子 | 粽子 | |||||
10 | 蛋制品 | 蛋制品 | 蛋制品 | 蛋制品 | 5 | ||
11 | 酒类 | 发酵酒 | 黄酒 | 黄酒 | 30 | ||
12 | 粮食加工品 | 大米 | 大米 | 大米 | 镉(以Cd计)、毒死蜱、阿维菌素、多菌灵、吡虫啉 | 80 | 风险监测(大米包括黄酒企业原料大米) |
其他谷物粉类制成品 | 谷物粉类制成品 | 生湿面制品 |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柠檬黄 | ||||
发酵面制品 |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 ||||||
米粉制品 | 镉(以Cd计) | ||||||
其他谷物粉类制成品 | 镉(以Cd计) | ||||||
13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食用植物油(含煎炸用油) | 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 | 花生油 | 脂肪酸组成、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 (DEHP)、苯并[a]芘 | 10 | 风险监测 |
玉米油 | 脂肪酸组成、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 (DEHP)、苯并[a]芘 | ||||||
芝麻油 | 脂肪酸组成、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 (DEHP)、苯并[a]芘、乙基麦芽酚 | ||||||
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 | 脂肪酸组成、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 (DEHP) | ||||||
菜籽油 | 脂肪酸组成、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 (DEHP) | ||||||
大豆油 | 脂肪酸组成、苯并[a]芘、溶剂残留 | ||||||
食用植物调和油 | 脂肪酸组成、乙基麦芽酚(限芝麻调和油)、苯并[a]芘、溶剂残留 | ||||||
其他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 | 脂肪酸组成、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 (DEHP) | ||||||
食用动物油脂 | 食用动物油脂 | 食用动物油脂 |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 (DEHP) | ||||
食用油脂制品 | 食用油脂制品 | 食用油脂制品 |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 (DEHP) | ||||
14 | 调味料 | 调味料酒 | 调味料酒 | 料酒 |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 | 15 | 风险监测 |
15 | 酒类 | 蒸馏酒 | 白酒 | 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 | 固形物、(总酸、总酯)/酸酯总量、己酸乙酯、乙酸乙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DB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纽甜、甜菊糖苷、甜菊双糖 苷、阿斯巴甜 | 80 | 风险监测 |
发酵酒 | 黄酒 | 黄酒 | 铅、镉、非糖固形物、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 (DEHP) | ||||
16 | 小作坊食品 | 按《国家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2020年版)》执行 | 250 | 小作坊 | |||
合计 | 945 |
附件2
2020年2-4季度绍兴市级流通环节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序号 | 食品大类 (一级) | 食品亚类 (二级) | 食品品种 (三级) | 食品细类 (四级) | 抽检 批次 |
1 | 粮食加工品 | 大米 | 大米 | 大米 | 7 |
小麦粉 | 小麦粉 | 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 | |||
挂面 | 挂面 | 普通挂面、手工面 | |||
其他粮食加工品 | 谷物加工品 | 谷物加工品 | |||
谷物碾磨加工品 | 玉米粉、玉米片、玉米渣 | ||||
米粉 | |||||
其他谷物碾磨加工品 | |||||
谷物粉类制成品 | 生湿面制品 | ||||
发酵面制品 | |||||
米粉制品 | |||||
其他谷物粉类制成品 | |||||
2 | 调味品 | 酱油 | 酱油 | 酱油 | 8 |
食醋 | 食醋 | 食醋 | |||
酱类 | 酱类 | 黄豆酱、甜面酱等 | |||
调味料酒 | 调味料酒 | 料酒 | |||
香辛料类 | 香辛料类 | 香辛料调味油 | |||
辣椒、花椒、辣椒粉、花椒粉 | |||||
其他香辛料调味品 | |||||
调味料 | 固体复合调味料 | 鸡粉、鸡精调味料 | |||
其他固体调味料 | |||||
半固体复合调味料 | 蛋黄酱、沙拉酱 | ||||
坚果与籽类的泥(酱),包括花生酱等 | |||||
辣椒酱 | |||||
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 | |||||
其他半固体调味料 | |||||
液体复合调味料 | 蚝油、虾油、鱼露 | ||||
其他液体调味料 | |||||
味精 | 味精 | 味精 | |||
3 | 饮料 | 饮料 | 包装饮用水 | 饮用天然矿泉水 | 5 |
饮用纯净水 | |||||
其他饮用水 | |||||
果、蔬汁饮料 | 果、蔬汁饮料 | ||||
蛋白饮料 | 蛋白饮料 | ||||
碳酸饮料(汽水) | 碳酸饮料(汽水) | ||||
茶饮料 | 茶饮料 | ||||
固体饮料 | 固体饮料 | ||||
其他饮料 | 其他饮料 | ||||
4 | 方便食品 | 方便食品 | 方便面 | 油炸面、非油炸面、方便米粉(米 线)、方便粉丝 | 5 |
调味面制品 | 调味面制品 | ||||
其他方便食品 | 方便粥、方便盒饭、冷面及其他熟制方便食品等 | ||||
5 | 饼干 | 饼干 | 饼干 | 饼干 | 3 |
6 | 冷冻饮品 | 冷冻饮品 | 冷冻饮品 | 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食用冰、甜味冰、其他类 | 5 |
7 | 薯类和膨化食品 | 薯类和膨化食品 | 膨化食品 | 含油型膨化食品和非含油型膨化食品 | 3 |
薯类食品 | 干制薯类(马铃薯片) | ||||
干制薯类(除马铃薯片外) | |||||
冷冻薯类 | |||||
薯泥(酱)类 | |||||
薯粉类 | |||||
其他类 | |||||
8 | 茶叶及相关制品 | 茶叶 | 茶叶 | 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紧压茶 | 5 |
砖茶 | 黑砖茶、花砖茶、茯砖茶、康砖茶、金尖茶、青砖茶、米砖茶等 | ||||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 | 含茶制品 | 速溶茶类、其它含茶制品 | |||
代用茶 | 代用茶 | ||||
9 | 水果制品 | 水果制品 | 蜜饯 | 蜜饯类、凉果类、果脯类、话化类、果糕类 | 6 |
水果干制品 | 水果干制品(含干枸杞) | ||||
果酱 | 果酱 | ||||
10 | 蛋制品 | 蛋制品 | 再制蛋 | 再制蛋 | 5 |
其他类 | 其他类 | ||||
干蛋类 | 干蛋类 | ||||
冰蛋类 | 冰蛋类 | ||||
11 | 食糖 | 食糖 | 食糖 | 白砂糖 | 3 |
绵白糖 | |||||
赤砂糖 | |||||
红糖 | |||||
冰糖 | |||||
冰片糖 | |||||
方糖 | |||||
其他糖 | |||||
12 | 淀粉及淀粉制品 | 淀粉及淀粉制品 | 淀粉 | 淀粉 | 5 |
淀粉制品 | 粉丝粉条 | ||||
其他淀粉制品 | |||||
淀粉糖 | 淀粉糖 | ||||
13 | 糕点 | 糕点 | 糕点 | 糕点 | 25 |
月饼 | 月饼 | ||||
粽子 | 粽子 | 粽子 | |||
14 | 豆制品 | 豆制品 | 发酵性豆制品 | 腐乳、豆豉、纳豆等 | 4 |
非发酵性豆制品 | 豆干、豆腐、豆皮等 | ||||
腐竹、油皮及其再制品 | |||||
其他豆制品 | 大豆蛋白类制品等 | ||||
15 | 蜂产品 | 蜂产品 | 蜂蜜 | 蜂蜜 | 3 |
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粉) | 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粉) | ||||
蜂花粉 | 蜂花粉 | ||||
蜂产品制品 | 蜂产品制品 | ||||
16 | 食用农产品 | 畜禽肉及副产品 | 畜肉 | 猪肉 | 35 |
牛肉 | |||||
羊肉 | |||||
其他畜肉 | |||||
禽肉 | 鸡肉 | ||||
鸭肉 | |||||
其他禽肉 | |||||
畜副产品 | 猪肝 | ||||
牛肝 | |||||
羊肝 | |||||
猪肾 | |||||
牛肾 | |||||
羊肾 | |||||
其他畜副产品 | |||||
禽副产品 | 鸡肝 | ||||
其他禽副产品 | |||||
蔬菜 | 豆芽 | 豆芽 | 30 | ||
鳞茎类蔬菜 | 韭菜 | ||||
鲜食用菌 | 鲜食用菌 | ||||
芸薹属类蔬菜 | 结球甘蓝 | ||||
菜薹 | |||||
叶菜类蔬菜 | 菠菜 | ||||
茄果类蔬菜 | 茄子 | ||||
辣椒 | |||||
甜椒 | |||||
瓜类蔬菜 | 黄瓜 | ||||
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 | 山药 | ||||
姜 | |||||
水生类蔬菜 | 莲藕 | ||||
叶菜类蔬菜 | 芹菜 | ||||
普通白菜 | |||||
大白菜 | |||||
油麦菜 | |||||
茄果类蔬菜 | 番茄 | ||||
豆类蔬菜 | 豇豆 | ||||
菜豆 | |||||
水产品 | 淡水产品 | 淡水鱼 | 35 | ||
淡水虾 | |||||
淡水蟹 | |||||
海水产品 | 海水鱼 | ||||
海水虾 | |||||
海水蟹 | |||||
贝类 | 贝类 | ||||
其他水产品 | 其他水产品 | ||||
水果类 | 仁果类水果 | 苹果 | 20 | ||
梨 | |||||
核果类水果 | 枣 | ||||
桃 | |||||
油桃 | |||||
杏 | |||||
李子 | |||||
柑橘类水果 | 柑、橘 | ||||
柚 | |||||
柠檬 | |||||
橙 | |||||
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 | 葡萄 | ||||
草莓 | |||||
猕猴桃 | |||||
西番莲(百香果) | |||||
热带和亚热带水果 | 香蕉 | ||||
芒果 | |||||
火龙果 | |||||
柿子 | |||||
菠萝 | |||||
荔枝 | |||||
龙眼 | |||||
石榴 | |||||
瓜果类水果 | 西瓜 | ||||
甜瓜类 | |||||
鲜蛋 | 鲜蛋 | 鸡蛋 | 15 | ||
其他禽蛋 | |||||
豆类 | 豆类 | 豆类 | 5 | ||
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 | 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 | 生干坚果 | 5 | ||
生干籽类 | |||||
17 | 食盐 | 食盐 | 食盐 | 食盐 | 8 |
合计 | 245 | ||||
备注:《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0年版)明确的按细则检验,未明确的按相关标准检验;食用农产品检验项目参考按文件附件6。 |
附件3
2020年2-4季度绍兴市级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序号 | 产品 | 检测项目 | 抽检批数 | 抽样数量 | 抽样安排 | 抽样场所 | 完成时间 |
三个区 | |||||||
1 | 餐具(非套装消毒餐具) | 大肠菌群 | 160 | 纸片法 | 160 | 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等 | 11月底 |
2 | 月饼 | 专项抽检(项目待定) | 3 | 250g/份×3份 | 3 | 大型、特大型餐饮单位 | 10月底 |
3 | 肉丸 | 硼砂 | 5 | 250g/份×3份 | 5 | 火锅店 | 10月底 |
4 | 火锅底料 | 罂粟碱、吗啡、可待因 | 5 | 250g/份×3份 | 5 | 火锅店 | 10月底 |
5 | 焙烤食品 | 铝 | 5 | 250g/份×3份 | 5 | 面包店 | 10月底 |
合计 | 178 |
附件4
2020年绍兴市级保健食品监督抽检计划
序号 | 地 区 | 生产环节抽检批次 | 流通环节抽检批次 | 合计 |
1 | 越城区 | / | 16 | 16 |
2 | 柯桥区 | / | 16 | 16 |
3 | 上虞区 | / | 16 | 16 |
4 | 诸暨市 | 5 | 7 | 12 |
5 | 嵊州市 | 1 | 11 | 12 |
6 | 新昌县 | 3 | 9 | 12 |
7 | 滨海 | 6 | 0 | 6 |
8 | 总计 | 15 | 75 | 90 |
备注:检验项目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2020年版)》规定执行。 |
附件5
2020年绍兴市县级食品安全抽检计划
任务分配表
任务类别 | 越城区 | 柯桥区 | 上虞区 | 诸暨市 | 嵊州市 | 新昌县 | 合计 |
食品监督抽检 | 2300 | 2300 | 1700 | 2800 | 1625 | 850 | 11575 |
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 | 700 | 700 | 700 | 800 | 350 | 350 | 3600 |
合计 | 3000 | 3000 | 2400 | 3600 | 1975 | 1200 | 15175 |
备注:1、食品监督抽检任务在报送分类“抽检监测(县级本级)或抽检监测(县级专项)”中制定计划; 2、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任务在报送分类“市县食用农产品”中制定计划; 3、表中任务总批次按照3批次/千人进行分配,是需要完成的最低要求,各地要结合辖区内定量食品检验量达到4.5批次/千人的要求,合理制定县级抽检计划。 | |||||||
附件6
2020年市县食用农产品必检品种和检验项目表
序号 | 食品亚类(二级) | 食品品种(三级) | 食品细类 | 必检项目 | 自选项目(不少于2个) |
(四级) | |||||
1 | 畜禽肉及副产品 | 畜肉 | 猪肉 | 克伦特罗、沙丁胺醇、氯霉素 | 挥发性盐基氮、恩诺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氟苯尼考、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多西环素、土霉素、莱克多巴胺、地塞米松、利巴韦林、甲硝唑、喹乙醇、氯丙嗪 |
牛肉 | 克伦特罗、地塞米松 | 挥发性盐基氮、恩诺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氯霉素、氟苯尼考、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多西环素、土霉素、四环素、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林可霉素 | |||
羊肉 | 克伦特罗、恩诺沙星、氧氟沙星 | 挥发性盐基氮、铅(以Pb计)、培氟沙星、诺氟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磺胺类(总量、氯霉素、氟苯尼考、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土霉素、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林可霉素 | |||
畜副产品 | 猪肝 | 克伦特罗、五氯酚酸钠、氧氟沙星 | 镉(以Cd计)、总砷(以As计)、恩诺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氯霉素、氟苯尼考、多西环素、土霉素、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 ||
禽肉 | 鸡肉(重点品种:乌鸡) | 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氧氟沙星、金刚烷胺 | 挥发性盐基氮、培氟沙星、替米考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甲氧苄啶、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多西环素、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利巴韦林、甲硝唑、金刚乙胺、尼卡巴嗪 | ||
2 | 蔬菜 | 鳞茎类蔬菜 | 韭菜 | 腐霉利、毒死蜱、氧乐果、克百威、甲拌磷 | 镉(以Cd计)、二氧化硫残留量、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
叶菜类蔬菜 | 芹菜 | 毒死蜱、甲拌磷、克百威、氟虫腈、氧乐果、甲基异柳磷 |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阿维菌素、辛硫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敌敌畏、甲胺磷、二甲戊灵、对硫磷、灭多威、马拉硫磷、水胺硫磷 | ||
菠菜 | 毒死蜱、氧乐果、阿维菌素、氟虫腈 | 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甲拌磷、甲基异柳磷 | |||
普通白菜 | 毒死蜱、氟虫腈、啶虫脒、氧乐果 | 阿维菌素、克百威、甲胺磷、甲基异柳磷、甲拌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涕灭威、水胺硫磷、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久效磷 | |||
油麦菜 | 氟虫腈、氧乐果、克百威 | 灭多威、甲胺磷、乙酰甲胺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杀扑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唑磷 | |||
茄果类蔬菜 | 辣椒 | 克百威、氧乐果 | 镉(以Cd计)、甲胺磷、氟虫腈、杀扑磷、水胺硫磷、丙溴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甲拌磷、多菌灵、灭多威、氯唑磷、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 | ||
豆类蔬菜 | 豇豆 | 克百威、灭蝇胺、氧乐果、水胺硫磷、氟虫腈 | 阿维菌素、甲基异柳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甲胺磷、氯唑磷、倍硫磷、灭多威、甲拌磷 | ||
豆芽 | 豆芽 | 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 | 赤霉素、铅、甲胺磷、氧乐果、水胺硫磷、三唑磷、克百威、啶虫脒、哒螨灵、氟虫腈、多菌灵 | ||
3 | 水产品 | 贝类 | 贝类(重点品种:花蛤、花螺等) | 氯霉素、恩诺沙星 | 镉(以Cd计)、孔雀石绿、、氟苯尼考、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 |
淡水产品 | 淡水鱼(重点品种:黄颡鱼、鲶鱼、鳊鱼、鲈鱼、鲫鱼、黑鱼、草鱼、鲤鱼、鲢鱼、鳙鱼、鳜鱼、黄鳝等) | 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孔雀石绿、氧氟沙星、氯霉素、地西泮 | 挥发性盐基氮、氟苯尼考、呋喃西林代谢物、恩诺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 ||
淡水虾 | 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恩诺沙星 | 镉(以Cd计)、孔雀石绿、氯霉素、氟苯尼考、、呋喃妥因代谢物、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土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 |||
淡水蟹 | 呋喃西林代谢物 | 镉(以Cd计)、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恩诺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 |||
海水产品 | 海水鱼(重点品种:多宝鱼、黄鱼、海鲈鱼等) | 恩诺沙星、氧氟沙星 | 挥发性盐基氮、组胺、镉(以Cd计)、孔雀石绿、氯霉素、氟苯尼考、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培氟沙星、诺氟沙星、土霉素、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地西泮、甲硝唑、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 ||
海水虾(重点品种:虾蛄、基围虾等) | 呋喃唑酮代谢物、镉 | 挥发性盐基氮、孔雀石绿、氯霉素、氟苯尼考、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恩诺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四环素、金霉素、土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 |||
海水蟹(重点品种:梭子蟹等) | 镉 | 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恩诺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 |||
4 | 水果类 | 热带和亚热带水果 | 香蕉 | 吡唑醚菌酯 | 苯醚甲环唑、对硫磷、多菌灵、氟虫腈、甲拌磷、腈苯唑、辛硫磷 |
柑橘类水果 | 柑、橘 | 丙溴磷、三唑磷、克百威、氧乐果 | 苯醚甲环唑、多菌灵、联苯菊酯、氯唑磷、杀虫脒、水胺硫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甲拌磷 | ||
橙 | 丙溴磷、克百威、水胺硫磷 | 多菌灵、联苯菊酯、三唑磷、杀虫脒、杀扑磷、氧乐果 | |||
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 | 草莓 | 烯酰吗啉 | 阿维菌素、敌敌畏、多菌灵、甲拌磷、克百威、联苯肼酯、氧乐果 | ||
5 | 鲜蛋 | 鲜蛋 | 鸡蛋 | 恩诺沙星、氟苯尼考、氧氟沙星 | 氯霉素、诺氟沙星、金刚烷胺、金刚乙胺、多西环素、甲硝唑、磺胺类(总量)、呋喃唑酮代谢物、氟虫腈 |
注:部分项目检测结果说明:恩诺沙星检测结果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孔雀石绿检验结果以孔雀石绿与隐色孔雀石绿之和计;五氯酚酸钠检验结果以五氯酚计;4-氯苯氧乙酸钠检验结果以4-氯苯氧乙酸计;亚硫酸盐检验结果以SO2计;磺胺类(总量)按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0年版)中相应类别要求检验。 |
附件7
7-1:连续两年监督抽检不合格
生产经营企业名单
序号 | 生产经营单位 | 所属 地区 | 2019 | 2018 | ||||
食品品种 | 不合格批次 | 不合格项目 | 食品品种 | 不合格批次 | 不合格项目 | |||
1 | 柯桥街道红丰农副产品综合市场(毛礼坤) | 柯桥 | 豆类蔬菜 | 2 | 克百威 | 蔬菜制品、豆类蔬菜 | 2 | 二氧化硫残留量、克百威 |
2 | 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上虞分公司 | 上虞 | 叶类蔬菜 | 1 | 毒死蜱 | 酱腌菜 | 1 | 二氧化硫残留量 |
3 | 绍兴市越城区海虹舫海鲜大酒店有限公司 | 上虞 | 贝类 | 1 | 氯霉素,恩诺沙星 | 餐具 | 1 | 大肠菌群 |
4 | 浙江舜泉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虞财富广场店 | 上虞 | 淡水产品 | 1 | 呋喃西林 | 酱腌菜 | 1 | 苯甲酸 |
5 | 绍兴市古煌酿酒有限公司 | 诸暨 | 调味料酒 | 1 |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 黄酒 | 1 | 非糖固形物 |
6 | 诸暨市视北炒货厂 | 诸暨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油炸类、其他类) | 1 |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油炸类、其他类) | 1 |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
7 | 诸暨市大唐吴智艳食品商店 | 诸暨 | 冷冻饮品 | 1 |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 冷冻饮品 | 1 | 标签 |
8 | 诸暨市兴仔副食品商店 | 诸暨 | 固体调味料 | 1 | 标签 | 固体调味料 | 2 | 标签、甜蜜素 |
9 | 浙江九烽食品有限公司 | 嵊州 | 糖果 | 1 | 铅(以Pb计) | 饼干 | 1 |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
10 | 新昌县好吃揽做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 新昌 | 水煮花生 | 1 | 二氧化硫残留量 | 水煮花生 | 3 | 标签 |
7-2:连续三年监督抽检不合格生产经营企业名单
序号 | 生产经营单位 | 所属地区 | 2019 | 2018 | 2017 | ||||||
食品品种 | 不合格批次 | 不合格项目 | 食品品种 | 不合格批次 | 不合格项目 | 食品品种 | 不合格批次 | 不合格项目 | |||
1 | 绍兴柯桥亨达食品厂 | 柯桥 | 谷物粉类制成品 | 1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 糕点 | 1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 糕点 | 1 | 菌落总数 |
2 | 浙江宜佳向阳超市有限公司诸暨山下湖店 | 诸暨 | 酱腌菜 | 4 | 二氧化硫残留量、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混合使用时各自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安赛蜜,苯甲酸 | 糕点、肉制品 | 4 | 标签 | 速冻食品 | 1 | 糖精钠、甜蜜素 |
3 | 杭州联华华商集团嵊州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 | 嵊州 | 叶类蔬菜、淡水产品 | 2 | 毒死蜱、四环素、金霉素 | 鸡蛋 | 1 | 恩诺沙星 | 饮料 | 1 | 标签 |
附件8
2020年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结果汇总表(按产品)
序号 | 食品大类(一级) | 食品亚类(二级) | 食品品种(三级) | 食品细类(四级) | 抽检项目 | 抽检批次 | 合格批次 | 合格率(%) |
附件9
2020年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汇总表(按被抽样单位)
序号 | 标称生产单位名称 | 标称生产单位地址 | 受检单位 | 受检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 | 检验结论 | 地区 |
附件10
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汇总表
序号 | 抽样单编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食品分类 (大类一级) | 食品品种(三级) | 任务来源 | 地区 |
附件11
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汇总表
序号 | 抽样单编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食品分类 (大类一级) | 食品品种(三级) | 任务来源 | 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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