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268P/2021-20698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1-07-10 |
主题分类: | 农业 | 发文字号: |
今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争创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市,创新思路、完善举措、加大力度,推动各项年度重点工作落地落实、干出成效。
一、特色亮点工作
1.农村疫情防控举措到位、应对有力。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机制,牵头落实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春节前后累计摸排返乡人员52136人,其中重点人群1661人;逐镇逐村开展现场检查指导,发现并整改问题650多个。
2.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扎实推进。印发试点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组建工作专班,制定镇乡(街道)改革工作指引,推进20个镇乡(街道)先行先试。宅基地制度框架初步形成,基础调查在上虞区3个村先行试点基础上,逐步向全市推开。
3.“五星3A”迭代升级全面实施。出台实施意见,召开专题部署会,启动第一批13个“乡村振兴先行村”创建工作,面向全国招引乡村运营团队,完成落地签约。扩面提质“五星3A”创建成果,新申报创建“五星达标村”132个和“3A示范村”28个。
4.“非粮化”整治稳步推进。出台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优化工作方案,全面开展耕地 “非粮化”情况排查,分类稳妥处置发现问题,累计清理腾退“非粮化”面积1.1万亩。
5.网上农博年货节、绍兴茶博会顺利举办。创新形式,将农博会从线下搬到线上,成功举办网上农博年货节,实现农产品网络销售约300万元。经过不足一个月紧张筹备,以“绍兴茶·典籍里的故园茶”为主题的绍兴茶博会精彩亮相,当日客流量达2000余人次,线上浏览量达10.17万人次,实现销售约350万元。
6.产业提升“2020”计划持续深化。出台升级版实施意见,推进20个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园区、优势特色产业集聚区等建设;实施20个农业种养殖业、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旅结合项目,1-5月,完成“双十大”项目投资3.26亿元。
7.农业农村数字化改革步伐加快。出台“515”行动工作方案,推进低收入农户帮促数字化系统、农村集体“三资”数字管理系统等省级场景应用扩面上线,完成“浙农码”赋码3.4万个。打造“一码管宅”场景应用,积极争取省级试点。
8.“双增”攻坚取得明显成效。落实“一户一策一干部”精准帮扶制度,认定市级产业扶贫基地4家,上半年预计低收入农户人均收入增长13%以上。新昌县镜岭镇外婆坑村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绍兴市农业农村局、越城区农业农村局、新昌县澄潭街道办事处荣获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9.乡村人才振兴改革率先推进。出台实施意见,围绕乡土、乡贤、乡创“三乡人才”,在全省率先启动乡村人才振兴改革,构建乡村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和扶持四大体系,全面开展乡村人才摸底调查,梳理全市乡村人才16.7万名,确定乡村人才创业园、孵化基地创建主体18家。
10.乡村振兴机构挂牌成立。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6月11日市乡村振兴局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市“三农”工作重心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迎来了加速前进、阔步发展的全新阶段。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切实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1.抓实抓稳粮食生产。出台粮油生产保供实施意见,层层分解落实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组织召开全市春耕生产暨“非粮化”整治现场推进会。截至目前,全市粮食播种面积119.76万亩,完成年度任务的65%;其中小麦播种面积12.21万亩,增长12.53%,预计较去年单产持平、总产增加;早稻播种面积25.04万亩,增长1.87%;小麦、早稻均超额完成省定任务,其他旱粮、单季晚稻已完成播种面积21.06万亩、53.2万亩;油菜播种面积17.14万亩,完成省定任务的110%。
2.提高“菜篮子”产品保障能力。坚持“六化”引领,起草生猪养殖市内跨区域调剂补偿实施办法,继续推进11家新建猪场项目建设(目前已建成1家),全面启动越城区奶业振兴和上虞区特色畜牧业集聚区建设。截至5月底,全市生猪存栏53.52万头,同比增长9.35%,环比增长2.84%,肉猪出栏36.96万头,同比增长4.45%。春茶生产稳中有升,至5月底,全市春茶产量1.68万吨,产值24.34亿元,同比增长 6.65 %;其中名优茶产量9195.2吨,产值23.58万元,同比增长6.25%、7.52%。蔬菜生产形势良好,预计上半年蔬菜播种面积达44万亩,产量87万吨,同比增长2.3%、2.4%左右。渔业生产保持稳定,预计上半年水产品总产量达4.9万吨,同比增长4.1%左右。
3. 加强耕地和种质资源保护。印发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优化工作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实施意见,全面开展耕地 “非粮化”情况排查,分类稳妥处置发现问题,累计清理腾退“非粮化”面积1.1万亩。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新建任务10.55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2.17万亩)、改造提升3.05万亩、补建1.62万亩;继续推进2020年41个项目、7.21万亩建设任务,截至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5%。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优良品种选育推广,全面完成全市农作物和畜禽种业摸底调查,“适宜于绍兴黄酒酿造糯稻品种筛选鉴定”项目获市“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立项。
(二)大力发展高品质乡村产业
1.打造产业提升“2020”升级版。出台农业产业提升“2020”计划升级版实施意见,梯次建设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镇)3个、省级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示范县2个、省级现代园区(特色农业强镇)5个;启动建设越城农韵酒乡、柯桥浪漫花乡、上虞四季果乡、诸暨珍珠水乡、新嵊养生茶乡、会稽休闲榧乡等6个优势特色产业集聚区;继续推进茶叶、水稻、菊花、兰花等4大品种园建设。扩大农业有效投资,持续推进 “双十大”项目建设,1—5月完成投资3.26亿元。
2.推进农业绿色、品牌创建。深化“无废农业”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达91%以上,废旧农膜、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达90%、处置率达100%。推进“肥药两制”改革,建立“一户一档”数据库,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以上,肥药实名购买、定额施用活跃指数排全省前列。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涉农问题整改,制定《绍兴市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举一反三专项行动2021年工作方案》和《减肥减药专项方案》,推进平水铜矿下游农田污染整治、新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点、诸暨安全利用示范区等项目建设。成功举办2021网上农博年货节、绍兴茶博会;组织参加省首届乡村美食大会,获农家特色小吃金奖2个,农家菜金奖2个、优质奖3个。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建设,新增绿色食品18个,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率达58.32%。
3.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指导农家乐规范发展,一季度全市接待游客181.4万人次,营业收入1.18亿元,东山励志精品线路等6条线路入选2021年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柯桥区、新昌县入选全国区域特色美丽茶乡。突出扶强培优,加快产业提升主体培育,推进新昌县申报全国鲜活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试点县、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上虞区、诸暨市申报省级“三农”新型基础设施试点县,昌祥茶叶、海丰花卉分别申报国家级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国家重点农业龙头企业。
4.加大产业发展政策扶持。全面做好“三农”政策“最优颗粒度”细化工作,重新梳理政策事项并细分子项116个;减少申报材料 ,实现“一张表”申报达82%以上;减少审批环节,压减审批时间达80%以上,其中直兑事项43个,快兑事项73个;通过流程再造,推动所有政策事项实现网上兑现,上线率达100%。全面做好今年“三农”政策兑现工作,已兑现奖补资金1657万元。开展“三农”政策绩效评价工作,2020年安排预算资金1.74亿元,完成兑现1.67亿元,执行率96.2%。
(三)全域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
1.全面实施“五星3A”迭代升级。出台实施意见,召开专题部署会,全面启动新一轮“五星3A”迭代升级三年行动。修订完善“五星3A”相关验收标准,起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开好“任务函告”和“整改函告”两张方子,落实县级领导联系制度和月度部门调度会议制度,整体工作有序推进。重点开展“乡村振兴先行村”创建,确定第一批培育村13个,面向全国招引乡村运营团队,全面完成落地签约;先后在杭州临安、新昌县召开季度工作例会,进一步推进创建工作。持续巩固提升“五星3A”创建成果,制定常态化巡查、动态管理和约谈整改机制,上半年已对90个“五星达标村”和6个“3A示范村”开展巡查抽查。扩大创建覆盖面,新申报创建“五星达标村”132个和“3A示范村”28个。
2.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全面实施“喜迎建党百年”集中攻坚、每月村庄清洁日、常态化季度巡查等“八大行动”。 联合《今日焦点》栏目组开设农村人居环境曝光专栏,暗访村庄36个,曝光问题70多个。修改完善季度巡查测评方法和成效标准,在现场评估横向排名基础上增加平台整改率监测和纵向提升复查得分,每季度通过实地检查测评及复评,评出 “红旗村”“蜗牛村”各10个。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精准分类,开展示范片区常态化检查,上半年进村宣传达2500多次,发放宣传资料97万多份,开展培训1100多场19万人次。
3.持续开展美丽示范创建。深化新时代美丽乡村 “五美联创”,全面推进省级标杆县、示范乡镇、特色精品村、美丽乡村达标村创建工作,目前总体建设进度达40%以上。诸暨市“十亩之间”风景带成功创建为省共同富裕美丽乡村示范带,拟计划投资1.02亿元。推进历史文化村落提质扩容,完成第六批历史文化村落3个重点村、10个一般村绩效评估,进一步梳理历史文化村落项目库,新增入库34个、变更28个。
(四)系统推进农村改革先行先试
1.扎实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印发试点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组建工作专班,建立专题会议、工作调度、政策会商、信息通报机制。制定镇乡(街道)改革工作指引,确定先行镇乡(街道)20个。开展基础调查,在上虞区3个村基础调查试点基础上,逐步向全市推开。研究制定政策制度,完成宅基地退出利用指导意见、资格权全市域跨村实现实施意见、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操作指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起草工作,初步搭建起宅基地改革制度框架。深化“闲置农房激活计划”,推进全域激活乡镇(街道)试点工作,截至5月底,全市引入开发建设项目423个,吸引社会资本5.58亿元,激活闲置农房854幢、17.31万平方米。
2.加快推进农业农村数字化改革。制定出台“515”行动工作方案,推进低收入农户帮促数字化系统、农村集体“三资”数字管理系统等省级场景应用扩面上线;推进“浙农码”场景应用,完成赋码3.4万个。打造“一码管宅”场景应用,积极争取省级试点,构建宅基地基础信息时空数据库,实现“宅基地全周期办理”“宅基地可视化决策”“宅基地(农房)价值评估”三大应用场景。提升农业数字化水平,推进省级数字工厂建设和种养业基地数字化改造,加快上虞数字乡村试点示范区建设,目前已完成溯源中国·四季仙果数字经济平台等建设内容。
3.率先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改革。出台人才赋能现代化美丽乡村全面建设乡村人才振兴先行市实施意见,围绕乡土、乡贤、乡创“三乡人才”,畅通多元引才育才留才通道,构建乡村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和扶持等四大体系,全面开展乡村人才摸底调查,梳理全市乡村人才16.7万名,其中生产类人才7.1万名、专业类人才3.6万名、管理类人才3.2万名、科技类人才2.8万名。研究制定乡村人才创业园、孵化基地认定标准,确定创建主体18家。强化招才引才,分批梳理高学历人才需求24家,梳理乡村人才典型人物248名。
(五)全力推进乡村共同富裕
1.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深入实施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落实“一户一策一干部”精准帮扶制度,认定市级产业扶贫基地4家,上半年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增长13%以上。衔接越惠保,全面做好低收入农户健康补充保险续保工作。制定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完成全市扶贫开发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对柯桥区、新昌县2020年省扶贫工作交叉调研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新昌县镜岭镇外婆坑村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绍兴市农业农村局、越城区农业农村局、新昌县澄潭街道办事处荣获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2.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出台新一轮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2021-2022年)和金融支持行动方案,明确至2022年底全面消除年经营性收入30万元以下村,建立全市333个年经营性收入30万元以下相对薄弱村名录库,摸排确定第一批村级集体经济“消薄”增收项目129只,2021年拟投资8.98亿元,预计增加472个村集体经营性收入5379.71万元。加快构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制度体系,研究制定建立全市域统筹全方位帮扶机制加快消除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实现共同富裕实施意见,印发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实施方案。
3.提高乡村善治水平。出台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问题集中治理方案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对2022个村(社)开展专项治理,查出村级问题合同12299个、“三资”运行未公开14件、民主决策不健全3件,通过规范合同增加村集体收入1977万元。根据省纪委、省农业农村厅部署,研究制定《绍兴市深化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和《2021年度绍兴市清廉村居建设重点工作清单》。组织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融合工作“回头看”并形成总结报告。指导推进省级农村集体“三资”数字管理系统试应用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目前已上线593个村社。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以“五星达标、3A争创”迭代升级为总抓手,抓实抓稳农业增产保供和农民增收,不断提高乡村产业水平,加快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多“三农”力量,力争高质量完成全市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2.2%左右,消除年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20万元以下村,省级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村达到75%左右等年度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非粮化”整治。压紧压实粮食生产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到村、到户、到田块,积极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创建。加强考核督查,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清理腾退和调整修编工作。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
2.深入实施产业提升“2020”计划升级版。立足特色资源,集聚产业优势,着力推进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省级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示范县、省级现代园区(特色农业强镇)等建设。加快农业项目建设,健全通报督查机制,力争完成“双十大”项目年度投资10亿元以上。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展示展销活动,办好北京“两展一节”。
3.深入推进“五星3A”迭代升级。建立年度任务、月度目标、周任务分解“三张清单”,实施工作进度半月报送、月度简报、双月督查机制,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力争“五星达标村”率达90%以上,继续创建 “3A示范村” 20个左右,打造 “乡村振兴先行村” 10个左右。
4.持续深化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加强美丽乡村建设创建督促指导,全面完成“五美联创”各项创建任务。打破村域镇域限制,串点成线,启动“走进稽山鉴水,寻味‘六美’乡村”绍兴美丽乡村品牌建设。完成各批次历史文化村落建设任务。立足常态化评估机制,落实落细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八大行动”。
5.高标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公厕管理数字化监管系统,倡导各地因地制宜开发创新数字乡村服务应用,建立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跟着节气游乡村”数字服务系统。鼓励“乡村振兴先行村”打造数字乡村先行地,推动现代数字技术与乡村生产生活生态全面融合。
6.加快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全面推进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同步推进宅基地数字化管理(交易)系统建设开发建设,力争在年底基本形成框架。加强对先行镇乡(街道)督促指导,有力推进重点内容探索创新,为全市试点提供经验做法。不断完善“1+12”制度体系,确保年底前50%以上制度相继出台,完成年度改革试点考核与评估工作。
7.持续推进“双增”攻坚工作。加快低收入农户帮促数字化系统和低收入农户产业扶贫基地建设,动态更新、及时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确保全面消除年家庭人均收入9000 元以下现象。建立相对薄弱村共同富裕机制,加强薄弱村月度收入监测,推动(抱团)项目落地,全面完成年度“消薄”目标任务。
8.深化推进“闲置农房激活”改革。结合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进一步丰富激活形式、扩大激活范围、拓展激活用途,深化推进闲置宅基地及闲置农房的综合利用,打造“闲置农房激活2.0”版。
9.创新推进乡村人才振兴。以承接农业农村部“大国农匠”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谋划实施“赛事+评选+论坛+展陈+宣传”乡村人才系列活动。构建乡村人才创业就业体系,将乡村人才纳入全市“招才引智”范畴,加快推进乡村人才创业园和孵化基地建设。
10.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三服务”活动。按照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理念,高质量完成党史学习教育各项工作,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亮点。深化拓展“三驻三服务”和“三联三送三落实”活动,切实把政策、技术、服务送到田间地头、村企农户,帮助基层解决生产、增收等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