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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330600002577508J/2022-2257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22-03-2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字号: 绍公令〔2022〕7号

    绍兴市公安局关于给越城区分局邵中航等4名同志实施(追记)奖励的命令

    发布日期:2022-04-18 11:03 浏览次数:250 字体:[ ]

    各区、县(市)公安(分)局,驻局纪检监察组、市局各部门: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和《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以下4名同志实施(追记)奖励:

    一、给下列2名同志记个人嘉奖,分别颁发证书和奖金

    邵中航  越城区分局东浦派出所副所长

    赵  峰  越城区分局刑侦大队刑技室副主任

    二、给下列1名同志追记一等治安荣誉奖,颁发奖章、证书和奖金

    裴友军  原上虞区分局经侦大队辅警

    三、给下列1名同志记二等治安荣誉奖,颁发奖章、证书和奖金

    黄柏川  诸暨市局巡特警大队辅警

    此令。

    局   长   俞流江

    2022年3月21日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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