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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653/2023-2448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科技局 成文日期: 2023-09-08
    主题分类: 科技 发文字号:

    关于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第一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8 14:12 浏览次数:950 字体:[ ]

    各区、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第一批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为做好本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区、县(市)科技局等归口管理部门应结合前期攻关需求征集情况,组织做好辖区内项目申报工作,要切实履行推荐主体责任,对照攻关榜单要求,做好申报项目论证初评、形式审查等工作,按要求择优推荐。

    二、推荐要求

    本次申报实行不设限额和限额择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省技术创新中心不设推荐限额

    (一)尖兵计划榜单指标目标全覆盖项目(尖兵打项目)

    该类项目不设推荐限额,各区、县(市)科技局等归口管理部门应认真研究榜单内容,全面组织摸排,对符合申报要求且能实现指标目标全覆盖的,做到应报尽报,出具推荐意见函并附专家论证意见。

    (二)其他项目

    其他项目(除尖兵计划榜单指标目标全覆盖项目外),由各区、县(市)科技局等归口管理部门限额推荐(第二批榜单拟于近期发布,统一纳入推荐限额国家和省级高新园区由各区、县(市)科技局单独给予限额推荐支持。请结合前期需求征集情况,对照榜单内容、指标覆盖、申报要求等内容,积极组织符合条件单位申报,并组织技术专家、企业专家和行业产业部门等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把关在限额范围内择优推荐。科技领军型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申报此类项目的可不纳入推荐限额。

    三、经费配套要求

    重大专项项目原则上由省财政与各区、县(市)财政按1:1比例共同支持各区、县(市)科技局应提前对接财政部门,统筹做好经费安排市属单位承担重大专项项目由省财政与市本级财政按1:1比例共同支持。

    四、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搜索“科技创新”,通过“立即办理”“科技攻关在线”“我要揭榜”点击进入。

    (二)时间要求

    项目申报系统从202394日开放填报,92517:30申报截止,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1.920日前,项目申报单位完成项目在线申报;

    2.925日前,各区、县(市)科技局完成申报项目形式审查和论证初评并对重点项目予以专题辅导

    3.926日前,各区、县(市)科技局完成项目推荐,并将《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归口管理单位推荐承诺书(附件4、《尖兵计划榜单指标目标全覆盖项目推荐意见函(须附专家论证意见)》、《其他项目专家评审意见或评分表尖兵计划榜单指标目标全覆盖项目外的项目)》等资料盖章后报送至市科技局。

    注意事项

    各归口管理部门应加强审核把关,若推荐项目明显不符合申报要求或榜单要求,将扣减次年限额推荐名额。要加强沟通联络,及时将推荐名额使用、组织申报等情况告知市科技局

    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创新促进处  张楚奇  88261750      

     

    附件:附件1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第一批项目的通知.doc

    附件2 2024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榜单(第一批)(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搜索科技创新,在科技攻关在线点击我要揭榜进入查看)

    附件3 项目推荐汇总表.wps

    附件4 承诺书.wps

                                        绍兴市科技局

    202391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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