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268P/2024-252832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4-05-24 |
主办单位: |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
尊敬的钱国地代表:
您在市第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提交的《关于高标准农田开发建设的建议》(第92号)已收悉。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根据您的建议内容,经认真学习,逐条分析,充分研讨,并结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绍兴电力局意见,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农业农村部门。截止2023年底,全市已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22.43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5.43万亩,总投资约56.32亿元。主要建设内容有七项:一是土地平整,包括田块修筑、耕作层剥离回填和细部平整;二是土壤改良,包括沙(黏)质、酸化、盐碱、污染土壤治理和地力培肥;三是灌溉和排水,包括塘堰(坝)、集雨池、泵站等水源工程,灌溉、排水渠道和管道等输配水工程,水闸、农桥、进排水口等渠系建筑物;四是田间道路,包括机耕路、生产路和落田坎;五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包括农田林网、岸坡防护、沟道治理和坡面防护;六是农田输配电,包括为泵站、机井以及信息化工程提供输电线路、变压器和配电箱等电力保障设施;七是科技推广措施,包括技术培训、仪器设备和耕地质量监测。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22)》进行测算,平原地区、丘陵山区亩均投入至少在7000元、10000元以上,我市的亩均投资从2019年的1800元逐步提升至2024年的4000元,虽然投资逐步增加,但是离实际需要还有较大差距,因此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22)》“什么急需先建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优先保障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土壤改良等,首先消除影响农田综合生产能力的主要限制性因素。
(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以土地综合整治、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为载体,积极谋划耕地保护综合示范项目,协同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内“多田”套合工作,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土地综合整治六大核心指标协同开展晾晒评比,项目化开展耕地集中恢复、非粮化区域整治、农田高标准建设、农业设施统筹提升,合力推动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三)绍兴电力局。2021年以来,共计实施农网建设改造项目750个,投入资金14.35亿元,农网供电可靠性达到99.99%。严格按照政府部门、上级电网公司关于废旧杆线管理规定,对废旧电杆、线缆予以处置及制定规划:一是已对配网改造中废旧杆线进行拆除报废;二是对与通信、广电等弱电线路共享的废旧电杆,交由相关弱电管理单位管理;三是与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协同,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农田规划,制定出台农网建设标准要求,指导基层电力公司对线网不合理的农网进行改造,逐步解决用电点位多、线网密度大的问题;四是积极推进“多杆合一”杆线共享模式,实现电力、通信、广电等部门杆线共享,减少线路廊道挤占,优化设施布局。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围绕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新部署,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3〕72号),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基础,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参与,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多跨协同、统筹推进,数字赋能、建管并重,统筹整合资源,完善投入机制,提升建设质量,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适宜耕作、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现代化良田,为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基础。
(一)科学安排建设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在永久基本农田或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内选址,优先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符合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30亩以上、坡度在15度以下且现状属于稳定利用耕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优先在建设标准偏低、设施不配套、工程年久失修、损毁严重、粮食产能不达标的已建高标准农田以及整治优化后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实施改造提升。2024—2027年,全市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10.04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9.45万亩。
(二)合理确定建设内容。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根据自然资源禀赋、农业生产特征及生产主要障碍因素,因地制宜确定建设重点与内容,强化综合配套,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地力水平。新建高标准农田参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22)》执行,重点开展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田块整治、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及耕地地力提升工程。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针对性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逐步探索和推广高标准农田“绿色农田”模式,加强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积极培育农业生产性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服务组织规范化建设和服务能力提升;扩大数字技术应用,依托遥感、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化设施装备和技术,提升大田环境、土壤墒情、土壤肥力、灌溉水质和病虫害的自动感知、监测预警能力。
(三)统筹整合建设力量。合理调整优化农用地布局,统筹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复垦、新垦造耕地、旱改水、耕地功能恢复、大中型灌区建设与现代化改造等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将项目区内永久基本农田同步建成高标准农田,逐步实现优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多田”层层套合。持续加强电力系统对农业农村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支持,规范废旧物资的拆除报废,强化现场排查整治,杜绝废旧线杆未拆除现象;强化部门、通讯商等协同,合理规划输配电线路,均衡负载分布,积极推进“多杆合一”杆线共享模式,解决“乱建、乱搭、乱联络”等问题;通过专项网架建设、自动化改造、综合检修等手段提升农村配电网健康水平。
(四)健全农田管护机制。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制定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和经费,将建后管护落实情况纳入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范围。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全部移交给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总的管护责任主体,村委是具体的责任主体,当地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筹措部分管护资金及做好指导、监管等职责。
感谢您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4日
(联系人:沈国军,联系电话:88610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