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1029/2024-253400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4-06-11 |
主办单位: |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宣志华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59号《关于整改农村危旧房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经济高速增长,城乡融合、乡村振兴成为新一轮重点热点民生工作,农村危房改造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备受瞩目。为切实加快推进全市农村危房治理改造,我局与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各自职责,就农村危房排查整治、危房规划许可、农村宅基地退出利用、农村建房规划审批做了一系列工作。
一、开展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自2021年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后,我市2022年5月起,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省、市五级工作部署,全面启动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排查录入农村自建房136.53万栋(含经营性自建房4.50万栋),经鉴定确认危房1081栋,采取腾空防控管理措施整治508栋,通过修缮加固、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整治573栋。
一是强化政策指引。“省级补助+属地配套”结合,在省级给予15000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区、县(市)修订完善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政策,统筹保障改造资金,切实满足困难家庭危房改造需要,目前属地配套在1.2-10万/户不等;二是开展动态治理。推动农房建设数字化改革,贯通运用农房“浙建事”系统,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危房常态化治理改造长效机制的通知》、《绍兴市农村房屋常态化网格巡查方案》,以“基层智治综合应用+农房浙建事系统”为基础建立网格员巡查系统,健全农村房屋管理长效机制,目前已开展房屋巡查51万户次;指导区、县(市)结合基层网格化管理落实房屋安全巡查机制和动态发现、鉴定、改造的农村危房整治,健全危房档案管理,持续做到“动态清零”。三是深化技术服务。通过实地走访、组织座谈、现场教学演示等开展业务技术指导,对工作滞后的区、县(市)深入乡镇(街道)一线,开展“一对一蹲点”督导,通过编印《绍兴市自建房安全排查导则》、全省首创编制下发500本《绍兴市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指导手册文本》、3000份《手册单页》,为农户自查提供指引,为基层排查提供技术指导。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以“区县自查+局(内部)+市级成员单位联合”三级督查形式,切实提升农村危房整治成效,目前已累计开展各类督导调研36次。五是加强宣传教育。压实属地责任,通过微信群、公众号、开展培训、入户走访、悬挂条幅、印发手册、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等方式打通村社宣传“最后一公里”;加强《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宣贯教育,提高农户主体责任和安全意识,不断提升农村群众房屋安全科普能力。
二、推进农村危房规划许可
制定《绍兴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第一批)》。其中明确“不增加建筑面积,不改变建筑层数、建筑高度,不变更建筑主体使用功能的内部装修建设工程和危险房屋维修加固工程”无需规划许可,减少危房维修的审批环节,助力危房整治工作的全面推进。同时,根据《绍兴市村庄规划建设条例》,目前已将农村住房建设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许可后监督检查、竣工规划核实等规划管理事项下放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督促并指导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配合做好涉及农村危旧房整治的规划许可等相关工作。
三、深化闲置农房激活改革
2017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闲置农房激活计划”,鼓励激活农村闲置农房发展各类乡村产业,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2018年作为浙江26条经济体制重点领域改革典型经验之一在全省推广。2020年以来,结合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以“全域激活”理念持续推进工作,鼓励闲置农房激活和闲置宅基地盘活“两端发力”,倡导多业态融合发展,不断增加养生养老、文化创意等新型产业比重,对纳入项目的农村危旧房进行修缮改建。截至目前,全市已引入闲置农房激活项目6845个、社会资本121.2亿元;激活闲置宅基地和农房2.3万宗、547.5万平方米;联动激活闲置山林4.1万亩、田地1.2万亩,每年分别为村集体、农户增收4.1亿元、7.8亿元。
四、实施宅基地退出利用项目
出台《关于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和农村宅基地整合的通知》和《关于农村宅基地整合、退出和利用的指导意见(试行)》,完善“以宅换钱”“以宅换房”“以宅换宅”“以宅换权”4种退出模式,激励农户退出布局不合理、居住不适宜、环境不美观的老旧危房屋,推动“空心村”整治和乡村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已实施宅基地整合和退出利用重点项目33个,退出农户4687户,盘活闲置宅基地及低效建设用地99.17万平方米,诸暨市“三权三票”试点、嵊州市“一庭园三基地”模式、新昌县“共富生态搬迁”计划等都是很好的创新实践。
五、优化农民建房审批工作
出台《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各区、县(市)每年组织开展农民建房用地需求调查、报批和备案,优先满足无房户、危房户等群体宅基地需求。在市县农业农村系统增设独立的宅基地管理处(科)室,在乡镇(街道)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的联审联办机制,强化宅基地管理,优化审批服务,今年以来全市已审批宅基地1268宗、12.98万平方米,其中原拆原件613宗、6万平方米。全市统建并推行“越宅通”宅基地数字化管理服务系统,并与“农房浙建事”“不动产智治”等跨部门应用贯通,实现农民建房全过程网上办、掌上办,宅基地在线审批率超95%。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吸收代表建议,以做好本职工作为基础,进一步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等部门展开协调会商,有力推进农村危旧房治理改造相关工作。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农村危旧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李柱;联系电话:85170081。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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