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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268P/2025-25627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5-01-07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字号: 绍市农通〔2025〕1号
文件登记号: ZJDC65-2025-0001 有效性: 有效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绍兴市2025年禁渔期通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09 12:40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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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滨海新区社会工作局:

为加强我市八大流域禁渔期管理,推进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生态环境保护,严厉打击禁渔期违法捕捞活动,促进我市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行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鳌江等八大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ZJSP65-2022-0003)、原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绍兴市实施外荡禁渔期的批复》(浙海渔法〔2001〕98号)和《关于上虞市等三市、县要求实施禁渔制度的批复》(浙海渔政〔2007〕29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绍兴市2025年禁渔期通告》,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市农通〔2024〕4号文件即行废止。


附件:绍兴市2025年禁渔期通告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7日

绍市农通〔2025〕1号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绍兴市2025年禁渔期通告》的通知.doc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