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33XB/2025-25945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公开日期: | 2025-05-28 |
主办单位: |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会办单位: | 绍兴市医保局、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绍兴市民政局、绍兴市宣传部 |
丁继红等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2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绍兴市自2019年起积极响应国家卫健委关于“互联网+护理服务”的试点政策,率先探索“线上点单、线下服务”的护理模式,并于2024年将其纳入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为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我委牵头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建设标准等细则,通过职责分工、定期督导等方式,于2024年底,依托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网络体系,在各级医疗机构建立标准化“互联网+护理服务”站点80个;组织涵盖上门服务规范、应急处理技能等内容的针对性培训课程,累计培训具备上门护理服务资质的护士3281人;通过在各类媒体平台发布服务宣传广告、公益短片,在社区、养老院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累计83场次;累计服务患者31000余人次,群众满意率达99.9%。截至目前,标准化站点已增加至94个,能为群众提供上门护理服务112项。我委于今年5月初进一步发布《关于实施2025年绍兴市八项护理惠民举措的通知》,聚焦群众护理服务需求,拓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覆盖面,实现全市年度“互联网+护理”服务人次达5万以上。
下一步,我市将结合您在提案中的建议,协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切实做好媒体宣传。利用新媒体工具,通过科普文章、直播、采访等形式做好线上宣传;结合健康讲座、义诊等活动,通过海报张贴、宣传单发放等形式做好线下宣传;利用“医师节”“护士节”等主流节日载体开展主题宣传和科普教育,不断提升群众对“互联网+护理服务”的知晓度。
二是持续强化流程监管。推动站点持续完善服务制度、流程、应急处置、纠纷投诉处理程序等建设;督促站点和医疗机构落实患者信息安全管理;通过定期质控检查,形成全市站点同质化管理,提升上门护理服务质量,保障上门护理服务安全、有效、有序开展。
三是有序制定价格标准。对于“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定价,我委积极与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商。目前,根据国家医保局出台的护理类立项指南(试行)和优化调整护理价格政策,统一指导规范护理价格项目,明确“互联网+护理服务”不单设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照“上门服务费+护理项目价格”的方式计费。浙江省医保局也计划于今年落地指南有关要求,届时我市医保局将按规定落实项目并制订价格标准。
四是逐步提升服务质量。“互联网+护理服务”站点实行严格的护士准入制度和上门护理流程,以确保专业的上门护理服务安全有效开展。同时,通过护理病历书写减负、减少护士从事药物及标本送取工作等,推动“非护理工作减负”,让护士有更多时间服务患者;通过举办护理品质管理大赛、压力性损伤专项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护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欢迎你们对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张瑛瑛
联系电话:85080581 传 真:85080553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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