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管理
      【概况】 2009年,全市平均年雨量为1492.50毫米,折合降水量123.23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120.81亿立方米增加2%。梅雨期雨量122.60毫米,折合降水量10.12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偏少47.80%;台汛期雨量538.20毫米,折合降水量44.43亿立方米,比2008年同期391.60毫米增加37.40%。

      全市总水资源量为65.69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63.78亿立方米增加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63.56亿立方米,占总水资源量的96.80%。产水系数0.53,产水模数79.55万立方米/平方千米。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为1500立方米,比多年平均人均水资源量增加2.30%。全市共有大中型水库17座,年末蓄水量4.37亿立方米,比2008年末3.89亿立方米增加12.40%。

      全市总供水量为22.23亿立方米,比2008年的21.67亿立方米增加2.60%。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21.66亿立方米,占97.40%。

      全市总用水量为22.23亿立方米,其中,农田灌溉用水量占37.90%,林牧渔畜用水量5.70%,工业用水量占31.10%,城镇公共、居民生活和生态环境用水量占25.40%。全市水资源利用率为34.10%,比2008年下降3.50个百分点。

      全市总耗水量12.06亿立方米,平均耗水率54.30%。其中:农田灌溉耗水量6.10亿立方米,占50.60%;林牧渔畜耗水量1.04亿立方米,占8.60%;工业耗水量2.20亿立方米,占18.20%;城镇公共、居民生活和生态环境耗水量2.72亿立方米,占22.60%。(市水文站)

      【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140余件】 年内,全市水政执法工作进一步深化。一是加强对平原河网执法巡查。全年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140余件,作出处罚处理决定30件,责令自行清除28件,行政强制执行20余件,恢复河道水域面积4000余平方米。二是开展联合执法巡查。市水政监察支队联合各县(市)水政监察大队对全市主要河道、重要水域开展联合执法巡查,对查获的水事违法案件进行了督办,有效保障河道行洪安全。三是对水事活动频繁地段建立水政协巡员队伍。协助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水事秩序,有效减少了投诉和信访事件。四是借用外力强制清障。对违法搭建现场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地段,及时向各级当地政府通报,寻求支持,先后两次对涉及20余户违法户的强制清障工作得到顺利实施。五是加强对省、市重点工程执法服务。杭甬高速铁路等一大批重点工程全面推进,各类涉河、跨河建设数量众多,为尽可能减少对河道占用,市水政监察支队主动与建设单位协调联系办理涉水项目审批手续。(市水政监察支队提供)

      【实施曹娥江采砂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4月,出台《曹娥江流域采砂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三年内将对曹娥江流域采砂进行严格管理,实现采砂行为规范、采砂管理到位、河道行洪安全、水功能区目标水质达标。曹娥江流域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规模采砂,由于一些地方过度采砂,导致曹娥江水的浑浊度大幅增加,水污染严重。同时,曹娥江大闸枢纽工程和曹娥江引水工程的建设,对曹娥江水质和生态环境提出更高要求,亟需加强对采砂环节治理。根据计划,各地要治旧控新,实行采砂场和采砂作业船总量控制和逐年减少政策,鼓励歇业采砂船就地拆解或向市外转让。对注册登记许可的采砂作业船,应规定采砂作业地点,实行“一船一牌”监管。同时,改进采砂作业方式,实行定点、定时、定量、定船开采,以减轻采砂造成的水体浑浊。对采砂场周边水域的水质按协议要求实施达标排放,并定期进行督查,超过标准的责令立即关停。计划分别对沿江上虞市、嵊州市和新昌县提出分年度整治要求。整治完成后,三县(市)曹娥江流域水质浑浊度应明显下降,有关的水功能区目标水质检测平均数达到Ⅲ类以上。

    【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通过验收】 全市被列入水管体制改革的国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共23家,其中水库14家、堤防管理单位3家、水闸管理单位5家、灌区管理单位1家。6月,改革工作通过市级验收。7月3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等组成复验组进行复验。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各地经政府批复的水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符合国务院、省政府文件要求;水管单位的分类定性、定编定岗较合理,内部岗位职责明确,管理技术力量落实;明确了水管单位的管理和维护经费渠道;诸暨市陈蔡、石壁水库在全省率先探索水管单位内部改制,取得较好效果。通过改革,诸暨市将青山、征天2座由乡镇和企业管理的中型水库整体划归该市水电局管理,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各项改革措施有相应政策、文件和制度保障。经省复验组对照验收标准综合评议,全市水管体制改革顺利通过复验。(市水利局水政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