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大常委会

      综 述

      【概况】 2014年,绍兴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召开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常委会会议6次、主任会议20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5个,作出决议决定8项,就11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专题视察8次,组织代表开展专题约见活动2次,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2人次。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528件。

      【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月18日至21日在市区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绍兴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绍兴市201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批准绍兴市2013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4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关决议。

      【人大常委会会议】 2月1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住建局局长王旭波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市花命名后最近十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寿炳尧所作的关于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提交会议审议的大会各套名单草案和日程草案。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俞锦宾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送审稿)起草说明,同意将报告提交人代会。会议书面审议了“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及计划、预算报告,提出了相应的修改意见。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陈月亮所作的人事任免议案提请报告,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魏鹏程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决定免去魏鹏程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4月25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钟洪江所作的关于绍兴市城市发展战略纲要有关情况的报告,做出了关于《绍兴市城市发展战略纲要》的决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发改委主任傅陆平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绍兴市与北京市西城区建立友好区市关系的报告,做出了关于同意绍兴市与北京市西城区缔结友好城市关系的决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民政局局长叶卫红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检察院检察长胡东林所作的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做出了审议意见。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钟洪江、市检察院检察长胡东林所作的人事任免议案提请报告,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施新民为市商务局局长,周慧娟为市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批准周慧娟辞去上虞区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决定免去张素峰的副市长职务,章光华的市商务局局长职务。免去章梁的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苗四元的市检察院检察员职务。批准任命章梁为上虞区检察院检察长。


      6月24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王水君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批准绍兴市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王建新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会议审议了市交通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报告和市安监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农办主任楼铁谔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张小帆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月亮所作的人事任免议案提请报告,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袁立江为市卫生局局长,楼灿忠为市安监局局长。决定免去马国灿的市卫生局局长职务,陈国良的市监局局长职务。

      8月26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俞志宏所作的关于上半年全市经济工作基本情况和下半年经济工作重点安排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4年上半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寿炳尧所作的关于《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改情况的说明,通过《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俞志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惠明所作的人事任免议案提请报告,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凌志峰为市公安局局长,叶放为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决定免去刘国富的市公安局局长职务,严照良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史和新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金融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余洪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10月28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陈月亮所作的关于食品安全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惠明所作的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林业局局长张宪疆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香榧作为绍兴市树的报告,做出了关于确定香榧为绍兴市树的决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王水君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调整2014年度市级财政预算的报告,做出了关于同意调整2014年度市级财政预算的决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寿炳尧所作的关于要求许可对袁孝炳采取司法强制措施的情况说明,作出关于许可的决定。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所作的关于补选袁家军为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鲁孟河所作的关于补选袁家军为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说明,补选袁家军为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副市长陈月亮所作的人事任免议案提请报告,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何建为市科技局局长,商世敏为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峰为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决定免去潘晓辉的市科技局局长职务,谢振江的市外侨办主任职务,朱菁的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12月15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忠灵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寿炳尧所作的关于召开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决定(草案)的说明,作出关于召开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惠明、市检察院检察长胡东林所作的人事任免议案提请报告,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黄世军为市检察院检查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胡黄勇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张凯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马军乐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朱淼蛟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袁小梁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孙志萍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单卫东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陈伟明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钱耀炯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俞湘静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郑森轶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丁林阳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柳雪松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田欣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秦善奎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王普庆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免去张凯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孙志萍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单卫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陈伟明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钱耀炯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陈杭城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高伯军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王安洁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王朝阳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陈哲宇的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职务,金伟军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视察工作】 3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视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地察看了市行政服务中心,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情况汇报,提出《关于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视察意见》。

      5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视察职业教育工作。到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和市职教中心,实地察看两所学校的办学情况,观摩了教学现场,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职业教育工作情况汇报,提出《关于全市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的视察意见》。

      6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全市防洪排涝、防灾减灾工作。实地察看了诸暨永宁水库工程现场、永宁农业园区气象工作室、大侣湖电排站改造工程现场,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防洪排涝、防灾减灾工作情况汇报,提出《关于防洪排涝、防灾减灾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6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省运会筹备工作。实地察看了中国轻纺城体育中心和市奥体中心,详细了解场馆的建设管理和设备器材的调试使用等情况,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省运会筹备工作情况汇报,提出《关于第十五届省运会筹备工作情况的视察意见》。

      8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实地察看了市人大代表、残疾人王志丽创办的绍兴王氏纸业有限公司和全国扶残助残先进集体绍兴市力博集团有限公司,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情况汇报,提出《关于全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情况的视察意见》。

      9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水城建设工作。实地察看了鉴湖二期工程、迪荡梅龙湖、新三江闸配套排涝河道拓浚工程和滨海新城上虞世纪新丘围垦工程,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水城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提出《关于绍兴水城建设情况的视察意见》。

      11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经济平台建设工作。实地察看了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迪荡新城世茂天际中心等地,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经济平台建设情况的汇报,提出《关于经济发展平台建设情况的视察意见》。

      12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城中村及老小区改造情况。实地察看了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村安置房建设项目、越城区渔化桥河沿老旧房改造项目等,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城中村和老小区改造工作的情况汇报,提出《关于城中村及老小区改造情况的视察意见》。

      【代表建议办理】 4月2日,全市召开市两会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暨总结表彰大会。2013年,全市政府系统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257件,各承办单位按照办理工作意见、规定和要求,全部按时办理完毕。人大代表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达到100%。2014年市两会期间,全体人大代表积极履行职责,共提出建议237件。会议在充分肯定办理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对进一步做好承办工作提出了要求。

      11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绩效评估和满意度测评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副主任施淑汝,副市长丁晓燕等出席会议。56名市七届人大代表与市教育局、市国土局和市建设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现场测评结果显示,代表对被测评单位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或基本满意率达到89%以上。

      【食品安全和大气污染防治专题约见】 10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约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就市民群众广泛关注的食品安全相关问题进行现场提问。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越城区、绍兴高新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回答代表提问,并就确保全市食品安全提出长远构想和近期目标。

      11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题约见会。市人大代表就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关问题进行现场提问,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建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越城区、绍兴高新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回答代表提问,并就绍兴大气污染防治提出长远构想和近期目标。


      【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座谈会】 9月17日,绍兴市召开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座谈会。市委书记钱建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主持会议。市历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文传、陈礼安、陈章方、黄秋芳及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等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老领导黄秋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惠明,全国人大代表、浙江万丰奥特控股集团董事长陈爱莲,省人大代表、越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国苗,省人大代表、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旺荣,市人大代表、上虞区小越镇人大主席崔伟灿等,回顾总结人大历程和成就,结合工作经历畅谈履职体会,并提出意见建议。钱建民代表市委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希望和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