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综 述
      【概况】 2014年,全市政法机关以“枫桥式”乡镇(街道)创建为抓手,积极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牢牢守住平安创建、反恐斗争、非访处置三条底线,全面深化平安绍兴、法治绍兴和政法队伍建设。
      【平安创建实现“七连冠”】 年内,绍兴市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平安市,实现“七连冠”。各相关单位进一步落实平安创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日常性督促检查和警示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暗访考核。同时,继续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以村(社区)、单位为重点,开展平安区、县(市)、乡镇(街道)、社区(村居)、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结合“综治平安双月宣传”“纪念建设平安浙江10周年”和“美丽绍兴、美好生活”等主题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平安创建的参与率、知晓率和满意率。全市群众安全感满意率96.53%,居全省第四位,排名比2013年上升了6位。
      【全面启动“枫桥式”乡镇(街道)创建工作】 年初,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创建“枫桥式”乡镇(街道)的意见》,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全面启动“枫桥式”乡镇(街道)创建工作。各地以矛盾纠纷化解好、社会治安秩序好、基层基础建设好、乡风文明倡导好、人民群众口碑好的“五个好”作为创建目标,结合实际开展广泛的发动和创建。市委、市政府加强对“枫桥式”乡镇(街道)创建的督查和考核,对全市118个乡镇(街道)创建工作实行“月排名”。年底,严格对照考核标准,在各地自评申报基础上,评定产生30个“枫桥式”乡镇(街道)。
      【在全省率先开展乡村治理现代化工作】 11月,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通知》和《关于培育和发展乡贤参事会的通知》,在全省率先开展乡村治理现代化工作。该项工作以乡贤参事会和村规民约为突破口,积极组织调研,总结典型亮点,开展试点培育,推进乡村治理模式创新。总结提炼了上虞区崧厦镇祝温村、袍江新区孙端镇、嵊州市甘霖镇等乡村治理的特色亮点,调研成果《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样板——对绍兴市上虞区祝温村治村模式的调研》得到省委副书记王辉忠和市委书记钱建民的批示肯定。12月14日,中国乡村治理现代化高峰论坛在上虞召开,来自华中科技大学、香港中文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的贺雪峰、王绍光、朱启臻等10位国内乡村治理方面的专家就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对绍兴市的工作探索给予高度评价。
      【深化社会稳定“三色”预警工作】 年内,市委政法委继续在全市层面深化、推广、完善社会稳定“三色”预警工作,细化实施方案和预警指标,试点实行标准化管理,监督问题的整改和落实,各县(市、区)都将此项工作纳入到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实行每月通报制度、领导约谈制度、整改复查制度,在预防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中作用明显。上虞区的社会稳定“三色预警”做法及全员维稳机制和柯桥区的“社会稳定指数”得到中央和省委维稳办肯定。其中,柯桥区“利用大数据技术实现社会稳定预判预警”的做法被中央办公厅《专报》转发。全年全市共发出红色预警150次、黄色预警316次,约谈乡镇(街道)负责人33次。
      【实行社会稳定“第三方”评估】 年内,市委政法委在深入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实行“第三方”评估,明确评估内容、范围、责任主体、责任追究等事项,规范评估项目确定、评估方案制订、全面分析论证、风险等级确定等程序,完善评估专家库建设,实现应评尽评、依评决策,做到事前评估、事中反馈、事后评价全过程动态管理,并在上虞区开展试点。至年底,全市已有7家“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正式运行,已完成“第三方”评估项目20个,实现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实现了从“被动保稳定”向“主动创稳定”的有效转变,发挥了“源头维稳”的积极作用。
      【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体系日益完善】 年内,市委政法委不断完善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坚持县、乡、村三级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建设。培育指导新昌县“3+X”人民调解模式、绍兴高新区皋埠镇 “580”大调解中心建设。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关注“五水共治”、“三改一拆”、企业改制、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矛盾纠纷及其利益相关的重点对象,全年全市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6180件,调解成功35621件,成功率达98.45%。梳理摸排出省挂牌督办的重大矛盾纠纷3件,市级重大矛盾纠纷、重大不稳定问题74件,至年底,化解销号省挂牌纠纷1件、市级重大纠纷(问题)71件,化解率达95.95%。
      【非访处置工作成效显著】 年内,市委政法委把非访处置工作作为平安综治工作的一项硬任务,围绕“全力控制非访指标,合理解决突出问题,坚决遏制集体非访”的目标,通过落实化解稳控、打击处置、督促检查、舆论宣传等措施,牢牢把住非访指标控制“红线”。全年共召开相关协调会议12次,下发非访情况通报13期,对3个县(市、区)、5个乡镇(街道)党政负责人开展工作约谈,对9个地方和部门提出了通报批评,对2个地方给予综治工作黄牌警告,共对非访对象开展法制教育53人次,警告32人次,治安拘留93人次,并对7人追究了刑事责任,全市非访数同比下降71.4%,指标控制率为60.9%,低于全省平均指标控制率,非访高发态势得到了有效遏制。
      【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 年内,市委政法委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机制各项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举办学习贯彻浙江省防止冤假错案33项制度培训班,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不断完善执法制度,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积极探索建立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办理机制,出台了《关于实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发挥拘役等轻缓刑罚教育矫治作用的实施意见》。举办全市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培训班,起草下发了《绍兴市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实施意见》,开展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项检查,对61件转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制定出台《绍兴市司法救助实施办法》,改进司法救助工作机制,扩大了司法救助适用的情形,明确救助金额的具体标准,加强救助资金使用监管力度,加大对信访当事人的救助力度。2014年,市本级共使用救助资金248.34万元,使用率达82.78%,同比增长41.5%。救助案件67件,救助人员118人。
      【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初具特色】 年内,市委政法委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狠抓乡镇(街道)这一社会治理的重点和难点,在抓基层、强基础上下功夫、见成效,涌现了诸如上虞区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模式、诸暨市的“一张网”工程、嵊州市的乡镇治理“四步工作法”等工作亮点,初步形成具有绍兴特色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市委政法委提供)
      法制工作
      【概况】 2014年,绍兴市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基调和“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战略部署,以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为核心要务。市政府法制办印发《关于开展201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对考评体系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了绍兴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机制。被考评单位从各县(市、区)政府扩大到市级39个主要行政执法部门。
      【继续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 年内,市政府法制办对2014年度市政府及市府办的3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市级部门的2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登记编号,经登记编号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向省政府上报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31件,审查市政府各部门向市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20件,审查各县(市、区)政府向市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160件。
      【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 年内,市政府法制办对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地区封锁规定”等专项清理工作,废止了14件市政府及市府办文件。
      【政府合同备案审查】 年内,市政府法制办根据《绍兴市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对市级部门报送的12个重大行政合同进行备案审查。
      【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和常务会议法制学习】 年内,市政府法制办出台《绍兴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对政府法律顾问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从考核时间、考核内容、考核分值、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上给予明确规定。出台《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对市政府常务会议开展法制学习进行规范。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年内,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全市评查行政执法案卷300余件。8月25日,召集了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等12个行政执法部门举行了案卷集中互评互查活动。推选30件案卷参加省集中评查,其中29件被评为合格,1件被评为优秀。
      【行政执法证件管理】 年内,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市本级及越城区执法人员204人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更换市场监管系统执法人员执法证,累计换证1519本;办理全市行政执法证件年审10969本。
      【化解社会矛盾】 年内,全市各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09件,正式受理154件,年内审结146件,办结率为94.8%。在办结的146件中:维持决定91件,占62.3%;撤销决定11件,占7.53%;驳回决定10件,占6.85%;确认违法1件,占0.6%;责令履行决定8件,占5.48%;调解8件,占5.48%;经复议协调后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的13件,占8.9%;其他4件,占2.44%。共办理政府应诉案件113件。市政府法制办出台了《绍兴市行政调解实施办法》,全年全市共受理行政调解矛盾纠纷51365件,调解成功49610件,调解成功率达96%,调解成功的案件中,履行的有48324件,履行率达97%。(市法制办提供)
      公 安
      【概况】 2014年,绍兴市公安机关共立刑事案件38568起,破案19818起,破案率51.38%。全市发生交通事故1456起,死亡459人,受伤1378人,经济损失347.47万元,“四项指数”连续10年实现“零增长”。火灾事故起数与2013年基本持平。全市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分别达到96.53%和96.15%,分别比2013年上升1.27个百分点和0.14个百分点。年内,全市公安机关荣立集体二等功9个,集体三等功43个,个人一等功2个,个人二等功4个,个人三等功123个。

      【完成第十五届省运会安保任务】 7月9日至10月28日,浙江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在绍兴举行。其间,全市公安机关共出动现场安保警力22659人次、车辆4193台次,背景审查8915人,检查客运企业15家、货运企业287家、其他单位159家,发现整改隐患625处,盘查可疑人员6785人,检查可疑车辆5185辆,圆满完成运动会安保任务。
      【全省公安机关“特警3号”反恐维稳汇报演练在绍举行】 5月27日,全省公安机关“特警3号”反恐维稳汇报演练在绍兴举行,来自全省各地市的近1800名警力参与此次演练。其间,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出席演练活动并发表重要讲话,省委常委、公安厅长刘力伟主持汇报演练。公安部、省、市有关领导及全省各地市公安局长应邀到场观摩演练。

      【配合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5月至12月,全市公安机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其间,通过开展“纠违治危”及三次“铁军”系列行动等交通秩序整治活动、治理黄赌“雷霆”系列专项行动、百城禁毒大会战、消防安全大检查、整治“黑网吧”、推进重点窗口建设等一系列行动措施,推进创建进程。根据第三方测评,市民对市区交通满意率为85.4%,同比上升18.7个百分点,位列全省第二位。
      【打击“逃废债”挽回经济损失7.36亿元】 7月至12月,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逃废债”专项行动。全市共立案333起、破案269起、移送起诉435人(其中银行工作人员27人);摸排出出逃企业121家,抓获涉企犯罪嫌疑人112人,上网追逃23人,采取强制措施111人(刑事拘留28人、提请逮捕11人、取保候审27人、移送起诉45人);挽回经济损失7.36亿元。
      【境外追逃行动缉捕率达64.29%】 年内,全市公安机关坚持“以抓为主,以劝为辅,抓劝结合”的方针,开展“猎狐2014”境外追逃行动。全年共缉捕、劝投境外逃犯9名,缉捕率达到64.29%。
      【打击保险诈骗挽回损失83.7万元】 7月至11月,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了打击保险诈骗“安宁行动”暨破案竞赛活动。共立案20起,破案18起,摧毁团伙3个,移送审查起诉22人,挽回损失83.7万元。12月,绍兴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被省公安厅评为2014年度全省打击保险诈骗犯罪破案竞赛活动先进单位。
      【摧毁涉黄涉赌团伙400个】 年内,全市公安机关开展贯穿全年的以治理黄赌为主要内容的“雷霆”系列专项行动,共检查各类场所59288处,查处案件2187起,取缔问题场所143家,勒令停业整顿12家,处罚业主158人。黄赌接警数同比下降12.81%,摧毁涉黄涉赌团伙400个。破获刑事案件433起,侦破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1起、省厅挂牌督办案件4起,刑事拘留1385人,提请逮捕439人,移送起诉1183人。查处行政案件3178起,行政拘留7056人,罚款4667人,收缴赌博机6722台、淫秽物品858件。
      【侦破食品药品和环境违法案件均大幅增长】 年内,全市公安机关开展贯穿全年的打击食品药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侦破食品药品类案件49起,同比增长38.1%,抓获犯罪嫌疑人138人,刑事拘留103人,取保候审35人,提请逮捕54人,移送审查起诉131人。侦破环境案件98起,同比增长1300%,抓获犯罪嫌疑人169人,刑事拘留74人,提请逮捕48人,取保候审95人,移送起诉149人,同比增长467.7%。
      【打掉黑恶团伙74个】 年内,全市公安机关开展贯穿全年的“除黑恶、打盗抢、防诈骗”专项行动。打掉黑恶团伙74个,其中通信(网络)诈骗团伙36个、5人10起以上侵财团伙73个,共打击处理各类侵财犯罪嫌疑人5014名。
      【摧毁盗窃电动车团伙19个】 4月至6月,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以打击盗销电动自行车犯罪为主要内容的“尖刀一号”集中行动。抓获盗销犯罪嫌疑人145名,摧毁盗窃电动车团伙19个,侦破案件232起,涉案价值近70万元,追回电动车88辆,扣押冻结赃款30余万元。
      【抓获盗掘古墓葬和倒卖文物犯罪嫌疑人106名】 7月,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以打击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犯罪为主要内容的“尖刀二号”集中行动。其间,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06名,查获各类出土文物400余件。此项工作在中央电视台一套(综合频道)《今日说法》栏目中作了专题报道。
      【延伸出入境便民服务】 年内,全市公安机关延伸出入境便民服务。在落实网上预约办证、开通“绿色通道”、缩短办证时限、实行“三表合一”、一年重复使用照片信息等5项措施的基础上,推出“亮窗”工程、非工作时间预约办证服务、窗口周六值班制、外国人管理联络员制度、开通24小时咨询和投诉电话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为中外申请人提供便利。10月21日,将外国人签证受理审核权下放到柯桥区公安分局,使柯桥成为全省继义乌之后第二个获得外国人签证权的县级公安机关,为在柯桥的外国人办证提供便利。
      【交通事故“四项指数”连续10年“零增长”】 年内,全市公安机关积极开展纠违治危”专项行动、“铁军”系列集中行动、酒驾零点整治行动、联勤夜查“夜鹰”行动、超限超载车辆集中整治和三轮车整治行动等一系列交通安全管控行动,强化交通秩序管理。全年全市共发生交通事故1456起,死亡459人,受伤1378人,直接财产损失347.47万元,分别同比下降5.58%、9.47%、8.92%和11.21%,交通事故“四项指数”连续10年实现“零增长”。市区治堵重点道路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守法率分别达到98.9%、93.0%和85.9%,交通秩序满意度达到94.1%。

      【行政拘留涉毒人员570人】 3月至6月,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大排查、大管控”专项行动。行政拘留涉毒人员570人,社区戒毒149人,强制隔离戒毒115人;查获毒驾嫌疑人1人,核查注销驾驶证116人;排查并突击检测贩毒前科人员334人,查获涉毒人员34人;突击检测戒断满三年人员379人,查获涉毒人员2人,排查出吸毒引发精神病4人、病残吸贩毒人员10人。
      【配合推进“三改一拆”】 年内,全市公安机关为“三改一拆”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服务和保障。共排查拆违隐患1120起,化解1153起,参与现场秩序维护599场次,投入警力23407人次,保障拆违705.31万平方米;处置群体性事件33起,出动警力1780人次,教育劝导群众1393人,治安拘留3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7人。
      【推广“项目警官制”】 3月27日,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项目警官制”现场会,要求全市公安机关推进“经济发展护航年”建设,推广落实“项目警官制”。全年全市公安机关共建立警务室39个,设置警务联系牌115个,落实项目警官154个,举行警企恳谈725次,走访群众12174次,排查不稳定因素457起,化解443起;侦破刑事案件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查处治安案件75起,查处违法人员111人;整改隐患1233起,上门办证服务11434人。
      【落实“河道警长制”】 6月6日,市公安局印发《绍兴市“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要求设立与“河长”配套的“河道警长”。全市市级35条河道配备了一级警长,县级113条河道配备了二级警长,乡镇1593条河道配备了三级警长。
      【创新实施驾管工作八条措施】 9月,市公安局制定出台《绍兴市公安局创新车驾管的八条措施》,在全省率先推行考试网上报名预约,推动海滨社会化考场及嵊州、新昌考场建设,推出“掌上车管所”“流动车管所”和18项免费代办服务,建立弹性工作制、错时工作制,实行网上服务、就近服务、广场服务,提供5大类46小项网上服务,打造“群众家门口的车管所”;建立值日警官“零距离”办事工作制和排队叫号系统。全年通过网上约考平台预约科目二考试34282人次、科目三考试24734人次;实施网上约考及“增量惠民”措施,化解科目二积压量5万余人;解决科目三4万余人的候考问题。
      【推进监管场所软硬件改造】 年内,全市公安机关各监管场所硬件改造工作均已完成。至年底,投资1.8亿元的市看守所建设工程、投资1.2亿元的新昌县看守所建设工程和投资0.6亿元的嵊州市拘留所建设工程已经完工并启用,计划投资2.2亿元的柯桥区监管中心建设工程和计划投资0.6亿元的诸暨市看守所扩建工程完成过半,计划投资1.7亿元的上虞市看守所迁建工程和计划投资0.7亿元的市强制医疗所(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工程进入项目论证和报批阶段。全年全市监管系统增加警力36名,各监管场所警力全部达到7%的监管警力配备标准,并按照看守所“五化建设”的要求全面推行勤务制度改革。
      【完成“智慧天网”工程建设】 2月,全市公安机关启动“智慧天网”工程建设,至11月底,全市共享平台接入视频监控点位21772个,卡口1001个,全部点位实现省、市、县(市、区)三级视频信息联网,可互联互通互控,监控点接入视频信息共享平台达到100%,坐标信息采集达到100%。对所有政府投资的视频监控进行台账管理,并纳入相应的考核。在社会化视频建设方面,全年全市共接入7个部门4562个监控(公路管理处16个、市公交公司3475个、绍兴高速公路107个、柯桥体育中心场馆420个、奥体中心416个、绍兴各大车站106个和天波物流22个),新增朝向道路的视频监控42350个,坐标采集40602个,照片收集51548张。
      【开展政府网站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年内,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政府网站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全年全市共有445家政府网站基本信息录入系统,394家政府单位签订网站安全责任书,178家政府网站完成定级备案工作,80家政府网站开展测评整改工作。
      【办理网上服务事项35.7万件】 年内,全市公安机关办理网上服务事项35.7万件,同比增长44.0%;提供网上查询服务2274.6万次,同比增长49.2%;网站日均访问量19.3万人次,同比增长8.4%;注册网民共计20.07万人,同比增长107.3%。此外,处理网上群众诉求10231件,处理群众电话咨询87270人次,通过网上线索举报破获各类案件14起。
      【行政审批事项缩减52.2%】 年内,市公安局以行政审批事项“归零清理”工作为抓手,按照“应减必减,能放则放”的清理原则,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共减少行政审批事项36项,缩减率为52.2%。平均承诺时限从2013年的4.95天缩减至4.18天;完成26个行政许可事项、12个非行政许可事项及40多个便民服务项目的信息梳理、上报、公开工作。在非行政许可事项方面,按照“统一标准、分类处理、分步实施”的原则,对行政审批事项之外的12个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审查。全年共办件约1452件,办结率达100%,办事群众的满意率达100%。
      【开展“创人民满意消防队伍”活动】 年内,全市公安机关开展贯穿全年的“创人民满意消防队伍”活动。活动期间,跟踪服务建设项目185个,上门服务302次,开展施工工地检查245次,培训分管消防工作乡(镇)长、消防工作站站长、派出所分管所长、专职队队长等1121人次,培训村(居)网格员、专职队队员、责任区民警等1.2万人次。
      【以“百千万”工程加强消防队伍建设】 年内,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百千万(百支专职消防队、千支志愿消防队、万名专(兼)职消防队员)”工程建设,加强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全年全市共投入财政资金3047万元,落实各类奖励经费361.4万元,新增站房近2万平方米,新增专职消防队员209人,充实志愿消防员2016人,新购消防车26辆、运输车或摩托车10辆、消防泵304台。
      【开展“群蓝星微动力”大型公益活动】 5月14日,由市公安局青年民警志愿者发起的以“中国梦、平安梦,我为(微)你助力”为主题的绍兴市“群蓝星微动力”大型平安公益活动启动,至年底,共开展交通文明、禁毒防毒、省运会安保、见义勇为、创意安防课堂、警营开放日、百名少代会代表进警营等多场公共关系活动。3月,市公安局在微信上推出绍兴公安政务微信公众平台——群蓝星微动力,至年底,粉丝量近3万人。8月21日,市公安局官方微信“群蓝星微动力”获“浙江政务微信活力奖”。
      【保安持证上岗率达76.53%】 3月至12月,全市公安机关开展针对物业公司登记备案及对歌舞娱乐场所保安的整顿工作。至年底,全市共有保安公司22家(其中武装押运公司1家,国资6家)、保安分公司13家、省外保安公司驻绍办事处1家;有自招保安员单位1811家,备案登记1432家,备案登记率为76.13%;共有保安员20120名,持证上岗15398名,持证上岗率达76.53%。12月,市公安机关完成对下属7家保安服务公司(控股、参股)脱钩改制工作。
      【市看守所整体搬迁】 4月29日,市看守所新所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新所位于越城区皋埠镇牌口村,占地面积82525平方米(含道路用地面积),建筑面积50268.87平方米,按日均关押2000人设计,总投资1.79亿余元。12月8日,市看守所整体迁入新所。
      【精度射击馆建成投入运行】 6月17日,市公安局精度射击馆建成投入运行。该馆位于在绍兴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内,占地面积1026平方米,总投资630余万元,内有50米靶道10条。该馆的建成,为全市公安机关50米武器精度射击提供了学习基地。(市公安局提供)

      检 察
      【概况】 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全面深化改革和加快法治绍兴建设,积极开展环保检察、金融检察、知识产权检察,深入实施重大公共投资建设项目预防监督制度,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392人,提起公诉9687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70人,受理举报、控告和申诉1933件。全市1名干警获得“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1名干警被评为省级劳动模范,22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全国、全省先进荣誉称号。
      【提起公诉9687人】 年内,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392人,提起公诉9687人。其中,批准逮捕故意杀人、绑架、“两抢一盗”等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2214人,起诉3235人;批准逮捕网络诈骗、赌博、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电信诈骗等犯罪嫌疑人410人,起诉578人。对涉嫌犯罪无逮捕必要的作出不捕决定296人。通过检调对接,积极促成因民间纠纷等引发的190件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或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463人。
      【查办职务犯罪170人】 年内,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贪污贿赂案件121人,渎职侵权案件49人。其中科局级以上干部48人,县处级干部6人,包括依法查办市安监局原局长陈国良、柯桥区原副区长谢兴长等一批有影响的领导干部案件。组织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职务犯罪、行业性领域性渎职犯罪等专项工作,在农业、地勘、建设等系统查处47人,在基层站所查处21人,在村级组织查处12人。加大查办行贿犯罪力度,对21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起诉11人。
      【对重点工程开展同步预防】 年内,全市检察机关实施重大公共投资建设项目预防监督制度,对总投资额达500余亿元的37项重点建设工程开展同步预防。市检察院深入开展预防调查,指导发案单位完善23项制度构建,对26人进行检察约谈,会同市纪委对全市10个经济开发区进行预防调查,向市委提交专项预防报告。市检察院还积极开展“百场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宣讲”“千场预防职务犯罪宣讲进乡村”活动,市警示教育基地累计接待受教育人数126批次计10062人次。
      【纠正漏捕漏诉186人】 年内,全市检察机关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7件、撤案30件;纠正漏捕56人、漏诉130人;针对侦查行为不规范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87份。
      【强化对审判活动的监督】 年内,全市检察机关强化对审判活动的监督,提出刑事抗诉38件,在被告人提出上诉的刑事案件中出庭履行职务96次,提出改判或发回重审等检察意见31件;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依法对生效裁判、调解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22件,对审判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40件,对民商案件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8件,对32件涉及劳资纠纷、交通损害赔偿、保障性住房、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民事申诉案件加强监督。
      【监督罪犯收监执行和交付执行】 年内,全市检察机关强化对刑罚执行的监督,开展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专项检察,监督刑罚执行机关对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17名罪犯收监执行;开展对危险驾驶等刑事判决交付执行情况专项检察,监督34名审前未羁押判实刑后未交付执行的罪犯交付执行;在监管场所查处职务犯罪4人。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突出对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行为的监管,建议对21名违法违规人员收监执行。
      【受理举报控告和申诉1933件】 年内,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举报、控告和申诉1933件,开展下访巡访5批次,涉检信访息诉和解6件。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促使178名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获得法律援助,为51名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近亲属提供司法救助,共发放救助金47.68万元。
      【部署开展“三项检察”】 年内,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环保检察,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44人,提起公诉89人,监督立案破坏环境资源犯罪4人,在“五水共治”各环节查处职务犯罪5人。积极开展金融检察,共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嫌疑人99人,提起公诉129人,依法惩治银行工作人员在贷款发放、违规经营等背后的职务犯罪,查处7人,其中正副行长5人。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检察,共批准逮捕假冒商标、侵犯著作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犯罪嫌疑人11人,提起公诉26人。
      【发挥基层检察室作用】 年内,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基层检察室建设,积极推动市委办、市府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室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发挥基层检察室在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中的职能作用,全市9个基层检察室共办结轻微刑事案件347件,促成刑事和解80件,处理来信来访来电134件,发现职务犯罪线索112件,移送刑事立案14件32人,移送党纪政纪处理35人。(市检察院提供)
      法 院
      【概况】 2014年,全市两级法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新收各类案件94399件,办结93574件,分别同比增长3.44%和4.21%。其中,市中院新收各类案件5909件,办结5772件,分别同比下降1.5%和2.83%。
      【审结刑事案件6338件】 年内,全市两级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6338件,判处罪犯9085人,分别同比增长5.2%和13.12%。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刑事案件3259件4597人;审结涉黑涉黄涉毒案件403件702人;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案件140件244人;稳妥审结涉案金额1.4亿元的飞泰光电公司法定代表人倪小永集资诈骗案、个人涉案金额最高达1300万元的吴韦杰等95名被告人跨境电信诈骗案;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23件32人;审结贪污、受贿、渎职等案件86件114人,其中处级干部3人。通过“三集中三简化”模式办结案件921件,平均审理时间6天,当庭宣判率达98%以上。对3338名罪犯适用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为1476名被告人通知指派律师出庭辩护,落实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赔偿款2180万元。未成年被告人非监禁刑适用率42.70%
      【审结商事案件24472件】 年内,全市两级法院审结一审商事案件24472件,标的金额363.6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7.56%和251.98%。审结买卖、加工承揽、运输等合同纠纷7114件,同比增长22.72%,标的金额27.28亿元;审结旅游、电信、物流等服务合同纠纷2587件,同比增长68.75%;审结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和房屋租赁等合同纠纷1630件,同比增长21.19%,标的金额19.37亿元;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122件,完成境外法院委托送达和调查取证12件。审结民间借贷纠纷9540件,标的金额79.3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4.10%和99.65%;审结金融借款纠纷4874件,标的金额207.2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97.41%和241.54%。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961件,同比增长31.82%;成功调处了侵害“张小泉”等驰名商标专用权纠纷,审结的浙江龙盛集团诉绍兴智华染料公司专利权纠纷案入选全省十大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审结民事案件29497件】 年内,全市两级法院审结一审民事案件29497件,同比增长7.5%。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4863件,审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13416件,所有权纠纷1310件,劳动争议2297件。成功调处刘其标等37人群体讨薪纠纷,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妥善审理涉军案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一审调解撤诉率57.30%,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1754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解决纠纷2947件。诸暨法院在珍珠、五金等专业市场建立视频调解网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栏目曾作专题报道。
      【审结行政案件441件】 年内,全市两级法院审结一审行政案件441件,同比增长51.55%。加强诉权保护,完善异地交叉管辖制度,指定基层法院交叉管辖案件82件。加大行政协调和司法审查力度,一审案件协调撤诉率24.26%,判决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率18.26%。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536件,裁定准予执行1293件,准执率84.18%。深化司法与行政互动,落实府院联席会议、定期通报等制度。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11年至2013年全市行政诉讼审理状况白皮书,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行政机关败诉情况及原因剖析的报告,要求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执结民事案件20181件】 年内,全市两级法院执结民事案件20181件,执行到位金额78.36亿元。强化执行联动和信息共享,全市法院均成立了执行指挥中心,并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市中院在省内率先与住房公积金中心建立对公积金查询划拨机制。全年共查询被执行人行踪及财产状况信息19.84万条,将24556名被执行人信息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1073名被执行人进行布控。强化执行威慑,限制高消费10295人次,限制出境67人次,司法拘留1146人次,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11人。加大被执行财产网络拍卖力度,与住建、银行等部门建立司法拍卖按揭贷款制度,网拍成交824件,成交金额24.23亿元。
      【落实司法公开民主措施】 年内,全市两级法院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统一开通“12368”司法服务热线,提供诉讼咨询、案件查询、联系法官等服务;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105次,召开新闻发布会20次,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公开案件庭审过程104件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生效裁判文书8万余份,实现可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大力推进司法民主,新增人民陪审员308人,基层法院全部实现首期“倍增”计划,一审案件陪审率93.07%。继续深化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工作机制,市法官协会与律师协会开展研讨交流14次。
      【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411件】 年内,全市两级法院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411件,提起再审77件,对41件诉讼权利已经丧失或已充分行使完毕的信访案件依法终结,对7名违法上访实施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的人员,依法处置。坚持重心下移,强化源头治理,接待来信来访3080人次,化解重信重访案件132件,办理缓交诉讼费用815件633.16万元,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81.39万元。(徐华萍)
      司法行政
      【概况】 2014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切实履行好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三项职能。
      【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案件38504件】 年内,市司法局积极履行大调解体系建设牵头职责,修订完善对市本级、县(市、区)分类考核制度,下发《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大调解工作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将乡镇(街道)大调解工作平台建设列入市综治平安考核内容,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七个协调指导委员会的指导工作。推进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全年无一起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后反悔的案件,实行全市人民调解员分级业务轮训,全市全部落实“以奖代补”保障政策。完善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医调、交调、校调、家调等专业调委会的作用,加强与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的协调,深化完善警(诉)调衔接、检调对接和市保调会进驻市人民调解服务中心等工作。全年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案件38504件,调解成功37722,调解成功率97.97%(行业性专业调委会调处成功率97.38%)。

      【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1家】 年内,全市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加强重点对象普法力度,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禁毒宣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热点时段法制宣传,组织开展“平安和谐”“依法信访”和市“五水共治,重构重建”、“三改一拆”、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专项宣传。下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培育推进计划》,全年建成公共传媒、文化宣传、教育宣讲、体验教育等四类阵地8家。探索普法成效社会化评价机制,与城调队联合对法律法规知晓率和依法治理工作满意度进行群众测评,全市普法工作满意度平均综合得分为88.17分。深化“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培育和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全年新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1家,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32家,新增市级“诚信守法企业”培育对象25家。

      【提供法律援助5519件】 年内,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完善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体系,推出完善服务窗口、拓宽服务范围、丰富服务形式等八项惠民措施,开展了“法律援助惠民服务”主题活动,以及“送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农村”“民工讨薪专项行动”“法律援助拥军维权月”“敬老月”等专项活动。全面实施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庭审旁听制”“双回访制”等案件质量监控机制,提升援助服务质量。全年提供法律援助5519件,受援人数达6431人。
      【新增社区矫正人员2727名】 年内,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和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帮教”工作模式,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监管教育帮扶体系,组织开展“三类人员”暂予监外执行清理专项行动和“三查”专项行动,清理相关人员30人,评查案件1053件,排查人员2040人次,过半县(市、区)完成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组建和矫正指挥中心建设。全市新增社区矫正人员2727名,期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3005名,仍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3499名。全年重新犯罪16起,重新犯罪率0.24%,脱漏管率为零。
      【国家司法考试绍兴考区188人通过考试】 年内,绍兴考区有1190人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实际参考人数827人,参考率为72.38%;通过司法考试188人,通过率为22%。
      【办理司法鉴定业务12447件】 年底,全市有司法鉴定机构4家,司法鉴定类别5类,司法鉴定人53名,司法鉴定人助理7名。司法鉴定机构办理鉴定业务12447件,收费1436.8万元,其中:公安、检察、法院部门委托鉴定2087件,自行委托鉴定10300件;法医临床类鉴定8919件,法医病理鉴定24件,法医精神病类鉴定229件,法医物证4件。
      【律师办理案件28904件】 年内,全市司法行政机关通过组建律师服务团、走村入企等多种形式做好帮扶企业工作。深入实施政府、村(社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柯桥区、上虞区、诸暨市、嵊州市出台了经费补贴办法,全市共有市县两级政府法律顾问26人,企业法律顾问数量逐年增加,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名法律顾问。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通过不断深化案卷倒查、抽查旁听庭审、主动排查律师违规违法执业线索等方式,有效整治和规范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行为,全年共受理投诉9起。至年底全市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28904件。
      【创建省星级规范化司法所14家】 年内,全市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成功创建省星级规范化司法所14家、市级规范化司法所15家。全市有直属司法所119家;有司法所工作人员508人,其中司法所专职在编人员316人(政法专编186名)。以司法所为依托,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化、直观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推进。
      【加强对刑释人员的帮教】 年内,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深化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实施社会化安置帮教工作模式,做好服刑人员的信息核对工作,落实重点刑释人员的必接必送和教育帮扶,做好服刑人员家庭成员以及未成年人子女的生活困难帮扶工作,组建以刑释人员居住地司法所、村(居)委会、家属以及帮教工作志愿者为成员的帮教小组。全年全市共有刑释人员14378名,安置率95.3%,帮教率97.5%,重新犯罪率1.23%。
      【9个市直属司法所划入越城区司法局】 年内,由于绍兴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市司法局的机构人员也进行了调整,其中9个直属司法所、17名政法专项编制(实有16名司法助理员)被整体划入越城区司法局,市局内设机构也相应调整,充实了一线力量,突出了市局的指导职能。
      【开展司法行政“百千万”活动】 年内,市司法局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部署开展“百千万”活动,即:百名司法所长破解百道基层基础难题;千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走千家企业、访千户群众;万名人民调解员调解万件矛盾纠纷,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全市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2487人次走访企业3706家、群众1641户,提供各类法律服务11186件次,14082名人民调解员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8504件。(市司法局提供)
    典型案例
      【潘某等人开设赌场案】 5月13日,绍兴市、柯桥区两级公安机关联合行动,对位于柯桥区安昌镇多个利用赌博机设赌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查封涉赌场所69家,抓获涉赌人员102人,查扣涉赌机器118台。经查,潘某等人自2011年6月开始,在柯桥区安昌镇的小超市、小饭店等场所摆放赌博机供人赌博。该案移送起诉43人。(市公安局提供)
      【汇德隆染化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6月30日,上虞区法院对汇德隆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浙江汇德隆染化有限公司被判处罚金2000万元,主犯严某、潘某等11人分别获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拘役六个月不等。这是浙江省被判处罚金数额最高的一起环境污染案。2012年七八月间,为缓解汇德隆公司处理精馏残液的排污压力,严海兴(汇德隆公司负责人)经与潘得峰(汇德隆公司总经理)及潘华林商议,以25元/吨的运价将汇德隆公司的精馏残液外运至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腾达公司。精馏残液与腾达公司自身产生的废水混合后,通过先前架设的暗管直接排入管网,排放累计达5000余吨。2012年10月起,潘某又以50~80元/吨的价格委托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汝某外运处置汇德隆公司的精馏残液,严某知悉且默许上述外运处置行为。汝某伙同另外几人,通过槽罐车将上述精馏残液运至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外海塘等地直接倾倒。2013年4月至2013年9月期间,倾倒量累计达1.80万余吨。据环境评估机构计算,恢复被污染水域,需要约2亿元。(徐华萍)
      【特大盗墓案】 7月22日凌晨,绍兴市公安局在绍兴市越城、柯桥、上虞、嵊州及杭州临安、宁波慈溪等地开展集中行动,抓获谢某等106名涉嫌盗掘古墓、倒卖文物的犯罪嫌疑人,缴获文物400余件,其中二级文物9件,三级文物99件。

      【炒黄金欺诈案】 8月13日,新昌县公安局在市局相关部门的协助下,在深圳、福州等地抓获潘某等127名涉嫌通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经审查,该127人利用网络公司名义,以炒黄金为手段,通过互联网在全国各地实施诈骗,总案值1000余万元。(市公安局提供)
      【飞泰光电公司倪某集资诈骗案】 11月13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骗取贷款罪、单位行贿罪、逃税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绍兴飞泰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倪某无期徒刑,并处罚金16万元,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0年至2013年7月,绍兴飞泰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主管人员倪小永明知无还款能力,仍以生产经营需要资金为由,以支付2~4分的高额月息为诱饵,从被害人王某、陈某等人处骗得140082419.1元,大部分用于归还高息借款、个人购置房产和高档汽车消费等。(徐华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