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大常委会

    综 述

      【概况】 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召开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18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1个,作出决议决定5项,就7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组织专题视察11次,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1人次。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加强信访综合分析,全年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641件。
      【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4月16日至19日,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市区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绍兴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绍兴市2012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批准绍兴市2012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3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关决议。选举绍兴市人民政府市长,选举2名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人大常委会重要会议】 3月15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市商务局局长章光华所作的关于市直开发区建设发展情况汇报,作出关于市直开发区建设发展情况审议意见;听取市政府外侨办主任谢振江所作的关于绍兴市与坦桑尼亚达累斯萨拉姆市和斐济苏瓦市缔结友好城市的汇报,作出关于绍兴市与坦桑尼亚达累斯萨拉姆市和斐济苏瓦市缔结友好城市的决定;听取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寿炳尧所作的关于召开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决定(草案)的说明,做出了关于召开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副市长陈月亮所作的人事任免议案提请报告,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俞志宏、张素峰为副市长。接受钱建民辞去市长职务。决定副市长俞志宏为代理市长。
      4月2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寿炳尧所作的关于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提交会议审议的大会各套名单草案和日程草案;听取并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鲁孟河所作的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俞锦宾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送审稿)起草说明,并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市公安局副局长徐明法所作的关于要求许可对市七届人大代表王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情况报告,并做出了关于许可决定。
      4月26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会议听取市环保局局长王旭波所作的关于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听取市发改委主任傅陆平所作的关于全市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听取市中级法院院长陈惠明所作的关于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听取市中级法院院长陈惠明所作的人事任免议案提请报告,并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严照良为市中级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孙志萍为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史和新为市中级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陈哲宇为市中级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董伟为市中级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刘红波为市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陈建木为市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陈伟明为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杨雪伟为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方艳为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毛振宇为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郭黎帆为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王朝阳为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李志为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毕金刚为市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王建为市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陈杭城为市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郑森轶为市中级法院审判员;俞湘静为市中级法院审判员。免去:史和新的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陈哲宇的市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郭黎帆的市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毕金刚的市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陈杭城的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章建荣的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魏晓法的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袁小梁的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6月25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市人力社保局局长邵全卯所作的关于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王水君所作的关于2012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王建新所作的关于2012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做出了关于批准绍兴市2012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对2012年市级财政决算报告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分别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惠民所作的人事任免议案提请报告,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免去俞云根的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和傅海鑫的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8月22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俞志宏所作的关于上半年全市经济工作基本情况和下半年经济工作重点安排的报告,审议了关于2013年上半年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3年上半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做出了关于对2013年上半年全市经济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听取了市发改委主任傅陆平所作的关于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说明,审议了绍兴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做出了关于对“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审议意见;分别听取了市长俞志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所作的人事任免议案提请报告,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贺晓敏为市教育局局长;何伟仕为市环保局局长;王旭波为市建设局局长;郭浩良为市旅委主任;倪成良为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决定免去陈国阳的市教育局局长职务;王旭波的市环保局局长职务;张顺建的市建设局局长职务;宣传中的市旅委主任职务;施久海的市城管执法局局长职务。任命张顺建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正局长级);盛卓异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10月25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市环保局局长何伟仕所作的关于绍兴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听取了市科技局局长潘晓辉所作的关于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听取并通过市财政局局长王水君所作的关于调整201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的报告。会议分别听取了市中级法院院长陈惠明、市检察院检察长胡东林所作的人事任免议案提请报告,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裘霞为市中级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盛扬为市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张凯为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丁林阳为市中级法院审判员;刘艳为市中级法院审判员;余洪为市中级法院审判员;沈和平为市中级法院审判员;秦善奎为市中级法院审判员。免去盛扬的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裘霞的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金阳生的市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唐万安的市检察院检察员职务;鲁飞跃的市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11月5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副市长陈月亮所作的关于全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绍兴县和上虞市行政区划调整有关政权机构名称等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议案,作出关于绍兴县和上虞市行政区划调整有关政权机构名称等问题的决定。
      12月27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分别听取市公安局局长刘国富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公安机关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检察长胡东林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听取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张海龙所作的关于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情况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听取市农业局局长张阿东所作的关于设立绍兴市全民饮茶日的报告,作出关于设立绍兴市全民饮茶日的决定;听取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寿炳尧所作的关于召开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决定(草案)的说明,作出关于召开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所作的关于接受叶卫红请求辞去常委会委员职务的情况说明,听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冯建荣所作的人事任免议案提请报告,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免去孙国平的市民政局局长职务;赵泽良的市统计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姚远为副市长;叶卫红为市民政局局长;陈德洪为市统计局局长。
      【主要视察工作】 5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情况。实地察看了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审议,提出《关于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情况的视察意见》。
      6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城市规划实施情况。实地察看了镜湖新区梅山江沿岸景观带和外滩总部基地建设现场,听取市政府关于城市规划实施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审议,提出《关于绍兴市规划工作情况的视察意见》。

      7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全市推进工业强市建设情况。实地察看了浙江古纤道新材料有限公司和绍兴金道齿轮箱有限公司等企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推进工业强市建设的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审议,提出《关于工业强市建设情况的视察意见》。
      8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实地察看位于曹娥江源头的新昌县澄潭江水环境保护、梅渚工业园区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建设,嵊州市上三高速出口曹娥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嵊新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曹娥江上浦闸水质及河道采砂整治、曹娥江引水工程进闸口工程运行及水质等相关情况,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条例贯彻实施的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审议,提出《关于〈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视察意见》。
      9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全市重大旅游项目建设情况。实地察看镜湖旅游综合体和大香林工程二期现场,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重大旅游项目建设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审议,提出《关于全市重大旅游项目建设情况的视察意见》。
      11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全市重点工程建设情况。实地察看了正在建设中的市奥体中心、市文化中心、市科技中心、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中国轻纺城体育中心等地,听取市政府和柯桥区关于年内市区城建重点工程建设和中国轻纺城中央商务区项目等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审议,提出《关于城建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视察意见》。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5月31日,全市召开市“两会”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暨总结表彰大会。2012年,全市政府系统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265件,全部按时办理完毕。人大代表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达到100%。2013年市“两会”期间,全体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278件。会议在充分肯定办理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对进一步做好承办工作提出了要求。会议还表彰了2012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1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绩效评估和满意度测评会议。49名市七届人大代表与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水利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现场测评结果显示,代表对被测评单位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或基本满意率达95%以上。
      【举行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情况专题询问活动】 4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情况专题询问活动,这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采用询问的方式监督政府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副主任车晓端、黄秋生、吕斌、施淑汝、王继岗、徐挺富、阮坚勇出席专题询问会。副市长钟洪江及市环保局、市经信委等20余个相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询问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和网民市民等12位代表,向市环保局等部门提出问题,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逐一作答,现场气氛严肃而热烈。谭志桂在询问结束时指出,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以专题询问的方式对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这是一次积极有益的尝试。 责任编辑 李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