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务

    民 政

      【概况】 2013年,全市民政系统全力构建“现代大民政”,以“阳光民政”“法治民政”“贴心民政”“数字民政”建设为抓手,以“服务保障规范年”“基层基础巩固年”“重点工程推进年”为主要任务,在行政区划调整、民生福利保障、社会治理创新和公共服务优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章楠)
      【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 年内,市民政部门组织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364名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其中48人报名参加全省高职统考。
      【开展“关爱功臣、永葆光荣”系列活动】 年内,全市民政部门赠送慰问金、慰问品总计4312.87万元,其中慰问驻绍兴部队423万元,慰问优抚对象3889.87万元,发放年画、春联15万份。
      【接收退役士兵2010名】 年内,全市共接收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2010名,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金 2545.3万元,其中市本级接收289人,发放自主就业补助334.22万元;全市接收需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51名,其中市区10名。
      【发放优抚金13624万元】 年内,全市民政部门为10520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优抚金13624.74万元,发放物价补贴266.53万元。(罗练东)
      【全面实行四大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 年内,市民政局制定出台了绍兴市《关于开展四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直接登记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直接登记工作,71家组织率先登记。
      【评估审定16家社会组织等级】 年内,市民政局召开市本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评审会议,对参加本次评估的16家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进行审定。经过讨论、修正,共评出社会组织5A级7家、4A级5家、3A级2家。
      【组织社团秘书长和财务人员集中培训】 年内,市民政局邀请省民政厅民管局、省委党校的专家分别围绕“我国社会组织发展与社会组织创新”“社团管理法规与实务”“会计制度、财务、税收政策及财务管理相关知识”等主题进行了讲座培训。市级170多家行业性、联合性、专业性、学术性社会团体秘书长和财务人员共计260余人参加了集中培训。(陈海英)
      【整治“三沿五区”坟墓3819穴】 年内,全市民政部门以平毁、绿化覆盖等方式对杭金衢高速公路、杭甬高速公路、上三高速公路、104国道、329国道沿线等重点地段的裸露乱建坟墓进行了集中整治,共整治违法违规坟墓3819穴。同时,积极推进生态墓地建设,至年底,全市已有公益性生态墓地1986个,生态葬法行政村覆盖率达96.4%,绿化覆盖率达到78%。
      【婚姻登记】 年内,全市办理结婚登记32297对(其中涉外和涉港澳台、华侨、出国人员69对),比2012年下降8.8%;全年离婚登记8516对(其中涉外和涉港澳台、华侨、出国人员9对),同比上升10.7%。全年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64330份。
      【收养登记337人】 年内,全市民政部门收养登记337人,其中:男孩53人,女孩284人;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49人,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288人;国内公民夫妻共同收养311人,无配偶者收养26人,涉及跨省收养9人。同时,解除收养关系4件。(顾莉莉)
      【火化遗体9314具】 年内,市殡仪馆共火化遗体9314具,其中属外地人员738具、柯桥区户籍4738具、市本级和越城区3838具;公墓出售墓穴501穴。
      【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及服务救助】 年内,越城区共有3848人次申请殡葬基本服务免费,减免费用358万元,平均每具遗体减免930元。同时,为体现国有殡葬的社会职能,继续对革命烈士、复员军人、五保户、三无对象(凭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免除丧葬费用,对低保户实行减半收费的优惠政策,对实无支付能力的外来民工实行人道主义救助。全年为20余人次减免费用60余万元。
      【全市首例海葬】 3月底,市区一丧户参加了温州殡葬管理处主办的联合海葬,这也是全市实施的首例海葬。海葬过程中,市殡仪馆有2名工作人员全程陪同,为其联系海葬事宜和提供各种海葬服务,整个海葬活动仪式庄严肃穆。(金瑜)
      【扶持水库移民89948人】 年内,全市共有大中型水库移民89948人,其中采取现金直补扶持移民68394人,共发放移民直补资金5143.2万元,另21554人采取项目扶持形式。
      【计划实施移民扶持项目304个】 年内,全市共计划实施水库移民扶持项目304个,总投资9163.4811万元,包括省拨资金4296.72万元。其中后扶资金项目70个,投资1327.8711万元;结余资金项目130个,投资4476.61万元;小库基金项目92个,投资2935.5万元;库区基金项目12个,投资423.5万元。(金志伟)

    社区和基层政权建设

      【概况】 2013年,全市基层建设以第十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试点工作为重点,提前实现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全覆盖任务,社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快推进。社区建设在提升社会综合服务、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上均取得了显著成效。
      【充实社区服务中心服务内容】 年内,市民政局积极推进增强街道(乡镇)、村级社区服务中心服务内容工作。将原有七大类48项服务整合成为社会事业、村镇建设、经济发展、综合服务等四大类70项,其中五保供养审批、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认定、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认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核定、临时求助审批等5项社区民政资源服务内容一并整合到社区服务中心,代办老年优待证、低保证等事务一并纳入。社区服务中心实行“全程办事代理制”,开展“一站式”服务。协助42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争取到资助城乡社区建设的省级福彩公益金210万元。安排市级福彩公益金200万元用于改善越城区老年服务精品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共创建10个精品社区、6个特色社区,完成15个拆迁安置小区的提档改造。全市35个市级以上和谐社区设立了社会工作室,试点采用社会工作方法解决社区管理服务难题。积极开展全国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申报示范城区1个、示范街道3个、示范社区3个。
      【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年内,市民政局谋划加快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一是编制出台《绍兴市社会工作人才发展规划》和《关于加强绍兴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二是举办全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辅导培训班,邀请社会工作专家,进行系统的考前培训。全市共有381人报名,其中有250人参加了集中培训,有146人考试合格(其中94人获助理社会工作师证、52人获社会工作师证)。三是推进各地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建立激励机制,制定统一规范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工资待遇标准。
      【基本建立公共服务信息平台】 7月,绍兴市“96345”公共(便民)服务中心成立,同时“96345”统一服务热线开通,标志着全市已基本建立公共服务信息平台。
      【完成第十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试点工作】 8月下旬至10月底,5个镇乡、79个村组织开展村级组织换届试点工作,共涉及98750名选民。换届产生的314名村委会成员中,大专及以上学历者所占比例比上届提高0.6个百分点。有8名大学生村官通过选举担任村“两委”班子成员。女性干部114人,所占比例比上届提高了1.2个百分点。4个村的书记、主任由一人兼任,所占比例比上届提高了1倍。全市共查处11起贿选行为。(陈一星)

    民族宗教

      【概况】 2013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以“管理提升年”“文化推进年”“队伍建设年”活动为抓手,致力于更好地发挥民族宗教界的积极作用,努力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
      【全面开展汉传佛教讲经交流活动】 年内,市民宗局发起设立炉峰禅寺“心香讲坛”、龙华寺“龙华证道”、大佛寺“共来点”等11个佛教讲经场所,发挥宗教场所特有的文化教化作用,先后邀请36位法师开展讲经交流活动25场。
      【开展“教风”建设主题活动】 年内,市民宗局在全市宗教场所部署开展以“精学识、守教规、树形象”为主题的“教风年”建设活动,建设宗教界风正、风清、风和的优良教风;继续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全市新增四星级宗教活动场所3处、和谐寺观教堂53处,和谐寺观教堂总数达到268处,占场所总数的74.9%;举办以“教风”为主题的宗教界人士暑期读书会,学习有关政策法规,总结和部署重点工作。
      【全市少数民族联谊会网络全面建成】 年内,市民宗局指导上虞市、诸暨市、嵊州市建立少数民族联谊会,新昌县和越城区建立少数民族联谊组并开展活动,至此全市少数民族联谊会网络全面建成。增补11名新进全市各级联谊会领导班子成员为市级联谊会会员,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联谊会组织,壮大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队伍。
      【少数民族同胞欢度节日】 3月19日(农历二月初八),绍兴市区及周边地区百余名纳西族同胞齐聚福全镇福全山村,祭祀故乡英雄,欢度纳西族传统节日“三多节”。8月8日(伊斯兰历10月1日),绍兴市区及周边地区700余名穆斯林群众在市体育馆欢度穆斯林开斋节,活动隆重、喜庆,又平稳、有序。
      【全市首家佛学图书馆开馆】 7月10日,“龙华证道”佛教文化活动开幕典礼暨绍兴图书馆龙华寺佛学分馆开馆仪式在市区龙华寺举行。“绍兴图书馆龙华寺佛学分馆”是全市首家佛学图书馆,也是全省第一家由公共图书馆在寺院里建设的佛学图书馆,占地面积约100平方米,设计总藏书量7500册。

      【市基督教“两会”完成换届】 10月22日至23日,绍兴市基督教第七次代表会议在城区教堂召开,全市基督教界的86名正式代表、5名列席代表、9名特邀代表出席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市基督教第六次代表会议以来的工作,提出了今后五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修改通过了市基督教“两会”章程,聘任了市基督教咨询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了“两会”新一届领导班子。
      【李昭和马宇虹到绍兴调研】 12月1日,国家民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昭等一行13人到绍兴调研城市民族工作。省民宗委副主任陈振华,市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部长倪善贵等陪同调研。3月22日,国家宗教事务局二司司长马宇虹到绍兴调研,实地踏看上虞市谢崧大家庭福乐园。省民宗委副主任莫幸福,市民宗局副局长陈秋平,上虞市副市长盛夏锋等陪同调研。(市民宗局提供)

    人口与计划生育

      【概况】 2013年,全市共出生30655人,计划生育率96.35%,人口自然增长率0.05‰,多孩违法生育发生率0.33%,出生人口性别比105.90,继续保持低生育水平。
      【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年内,市人口计生委与市卫生局、市公安局等6个部门,联合建立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加强合作,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有效掌握生孕信息;落实再生育全过程管理,建立再生育管理档案并落实随访服务,加强对重点人群的跟踪服务;通过制作专题宣传片,组织幸福女孩寻访等活动,开展先进婚育意识的宣传倡导。同时,实行有奖举报,开展“两非”专项检查,加强信息搜集,联合市卫生局、市公安局等部门集中开展打击“两非”行动。全市共开展联合打击“两非”行动10余次,处理非法行医29人次。
      【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服务机制】 年内,市人口计生委组织开展以“同在一片蓝天下,共融和谐计生情”为主题的宣传服务活动,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稽查和信息登记,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八免四补”服务政策,全市开展宣传活动535场次,走访慰问16198次,结对帮扶1905人次。深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规范化服务中心建设,全市已建成配置合理、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的服务中心17个,为流动人口办证验证提供了便利。健全“政府统筹、公安登记、计生服务、部门协作”的综合管理体制,会同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开展联合稽查222次,新登记流动人口信息16133条,查验婚育证17978本,办证1786本。积极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建立流动人口生育管理五项制度,促进齐抓共管。推广应用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全市共提交流动人口信息209532条,通报避孕节育信息85895条、一孩生育服务登记信息169条。
      【完成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动态监测】 年内,市人口计生委通过样本选取、问卷调查、数据录入等程序,完成了22个乡镇、48个村居、1000例个案的动态监测调查任务,并通过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动态监测指导组的实地督查。
      【优生促进工程体系基本形成】 年内,全市优生促进工程不断完善,已基本形成了国家、省、市三级项目一体化,孕前、孕中、产后全过程干预的优生服务模式。实施优生促进工程“七免三补”政策,加强“优生咨询、孕前检查、婚姻登记”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中心的作用,实现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省优生“两免”、市孕前遗传基因筛查项目全覆盖。全年全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56455人,免费婚检率达97.69%;免费孕前优生检测33725人,发现异常52人,免费孕检率达100%;免费孕前遗传基因筛查19759人,发现重点对象588人;免费病残儿鉴定146人,免费叶酸补充23263人次,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23201人,免费听力筛查23201人,免费产前诊断36人次,分娩补助14981人,产前筛查补助16686人。建立优生促进工程实施质量监管体系,把婚育服务中心、计生指导站、遗传基因联合实验室等平台统一纳入监管体系,定期接受上级人口计生部门的室间质量抽查,提高优生检测质量,联合复旦大学开展孕前遗传基因筛查项目评估。在全市开展了优生促进工程百镇行暨“七免三补”政策宣传活动,并深入乡镇开展巡回服务。
      【建立比较完善的计生便民服务体系】 年内,市人口计生委建立起以服务中心为依托、以全程代办为纽带、以上门服务为补充的便民服务链,进一步深化基层计生便民服务。坚持能进则进、规范便捷、因地制宜的原则,推进计生事项进服务中心,在镇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共设立镇级计生服务窗口95个、村级计生服务窗口2299个,进一步完善服务网点,实行“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建立并落实一孩生育证明登记的登记机关选择制、婚育证明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代理便民制、免费服务制,推动简化计生相关证件的办理工作,简化生育登记,方便群众办证。统一计生服务事项。通过梳理服务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建立便民服务制度,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及时向群众提供审批、生育证明、计生技术、政策咨询等便民服务,提升服务效能。
      【逐步深化生殖健康服务】 年内,市人口计生委完善乡镇计生服务站功能,完成入选省级建设项目的乡镇服务站的升级改造,建立3个基层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进一步优化面向家庭的生殖健康服务、避孕节育服务和优孕优生服务。完善避孕药具服务网络,加强避孕药具管理,完善供应制度,不断扩大供应网点,新安装18台避孕药具自动售卖机,建立起以基层计生服务站为主体、自动发放机和零售商店为补充的多渠道、全方位、开放式的避孕药具发放新模式。规范县、乡、村三级技术随访服务,完善孕环情检查服务机制,不断提升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
      【计生公益冠名基金实际年可用金额达1340万元】 到年底,全市共建立企业冠名计划生育基金196个,总金额6.7亿元,年实际可用金额约1340万元。走访慰问计生困难户,结对帮扶独生子女、女孩,共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价值912.33万元,帮扶、救助关怀对象17659人。
      【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3月3日,市人口计生委下发《关于做好部分人口计生行政审批事项权限下放相关工作的通知》,下放特殊情况再生育、乡级计生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审批权限,完善一审一核审批工作制度,规范市、县两级实施的各类审批服务事项和名称,实现了行政审批事项的类别、名称和设定依据的“三统一”。6月28日,市人口计生委下发《关于停止执行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决定停止执行《关于市审批制度改革后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审批事项的意见》等6份文件。
      【开展增进计生关爱促进家庭幸福活动】 9月16日,市人口计生委、市文明办、市计生协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增进计生关爱促进家庭幸福活动的实施意见》,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公益救助、奖励激励、优惠帮扶“五位一体”的计生利益导向体系。柯桥区率先实施了独生子女特殊家庭关爱扶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发放每人每年4000~6000元不等的关爱扶助金,并在实现再生育、提供收养服务等方面开展全程关怀;继续实施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和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建立计生特殊家庭档案,全市共有52070人享受奖扶特扶政策,发放奖特扶金5410万元。(陈莉芳)

    居民生活

      【概况】 2013年1月至12月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指数分别为102.00、102.94、101.07、101.78、100.41、101.59、101.46、101.44、102.61、103.59、102.78、102.38,1月至5月指数震荡下行,到5月达到全年最低点,6月至8月波动较小,而后继续上行,到10月达到全年最高点,最后两个月再次下行。除10月CPI同比涨幅达到3.59%外,其余各月均在3%以内。
      全年物价水平呈现温和上涨的态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2.0%,比全省水平低0.3个百分点,涨幅与2012年持平。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业“五涨三跌”。价格上涨的五类分别为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娱乐文教用品及服务、居住类,分别同比上涨3.8%、4.7%、1.7%、0.4%和2.7%;价格下跌的三类分别是烟酒、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类,分别同比下跌0.9%、0.7%和1.0%。
      全年全市工业生产者价格基本稳定,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同比下降1.7%,跌幅比全省平均低0.1个百分点,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IPI)同比下降1.3%,跌幅比全省平均低1.1个百分点,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已经连续25个月同比下降,购进价格指数连续22个月同比下降。
      【居民收入稳步提高】 年内,全市城乡居民收入继续稳步提高,增长速度均高于GDP增速,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454元,比2012年增长9.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9618元,同比增长10.8%,略高于全省10.7%的增幅。
      从收入结构看,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中四项收入占比相对稳定,其增长主要由工资性收入和经营净收入拉动,分别拉动家庭总收入增长4.6和3.0个百分点,其中工资性收入人均28170元,同比增长7.1%,增幅较2010年的9.1%有所回落;经营净收入人均6186元,同比增长24.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同样由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现金收入拉动,两者占到全年纯收入的91.8%,共拉动纯收入增长9.9个百分点,特别是农村财产性收入大幅上涨21.2%,主要由于农村居民将家庭闲置住房出租,尤其是城中村或周边村庄,以低租金吸引了大批外来务工人员租住,加快了农村财产性收入上涨。
      【居民消费支出增幅高于收入】 年内,全市居民消费支出与收入同步增长,增幅高于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469元,比2012年增长10.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2402元,同比增长11.7%。城镇居民用于食品、衣着、居住和交通通讯方面的支出分别为人均8744元、2570元、1924元和4747元,四项合计17985元,占消费支出比重为73.5%。农村居民衣、食、住、行四项支出依次为4477元、854元、2073元和2093元,占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比重为76.6%。(朱朝晖)

    养老服务

      【概况】 2013年年底,全市有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903836人(其中城镇老年人340859人,农村562977人),占总人口的20.49%,比2012年提高0.78个百分点,老龄化程度继续加深。全市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584456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64.66%;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375031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41.49%;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127518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4.11%;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11939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32%;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124人,其中女性多于男性,农村多于城镇。全市纯老年人家庭的老年人达117288人,占全市老年人口总数的12.98%。全市失能老人15272人,半失能老人共30665人,农村失能、半失能老人占60%以上。
      第十一届海内外博士绍兴行活动智力对接现场(市人力社保局提供)
      暑假期间,市慈善总会免费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本地困难户子女传授水上安全知识与技巧(市民政局提供)
      5月25日,绍兴市优生促进工程百镇行暨“七免三补”政策宣传服务活动在市区城市广场举行(市人口计生委提供)
      【完成第一轮“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 年内,首轮“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在10余个行业中展开,共有82个单位参与创建,覆盖交通、卫生、金融、旅游、文广、司法、社保等行业系统,其中,基层窗口单位80%以上。第一轮创建活动中,全市有绍兴市老年大学、北京银行绍兴分行、上虞区人民医院、新昌县客运中心等4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敬老文明号”,28个单位被命名为省级“敬老文明号”,49个单位被命名为市级“敬老文明号”。
      【创建“老年友好型城市”和“老年家居社区”】 年内,首轮“老年友好型城市”创建工作在上虞区率先开展。同时,启动“老年宜居社区”的创建,市老龄办下发《绍兴市开展“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建设周期和标准、建设对象和任务以及实施的程序要求。首轮申报社区中共有37个社区通过验收,被命名为市级“老年宜居社区”。
      【6人获“全国孝亲敬老之星”称号】 年内,第五届全国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评选表彰一批“全国孝亲敬老之星”,全市有6人获此荣誉,他们是:越城区绍兴电器厂张惜民、柯桥区中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陈晓寅、诸暨市牌头镇靖江村沈米朗、上虞区曹秋芳、嵊州市旅游局游客接待中心金海英、新昌县陈亚萍。
      【老年电大教育规范有序】 年内,市老年电大共招生76370人,比2012年有小幅增长。新增老年电大绍兴文理学院教学点。市老龄办加强电大教学点规范化建设,评选表彰10个市级示范教学点,其中4个被命名为省级示范教学点。(过锦芳)责任编辑 李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