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

    综 述

      【概况】 2013年,全市环保工作以“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为首要任务,实施“治气、清水、净土”专项行动,以有力举措整体推进污染减排,积极发挥生态办统筹协调职能,综合运用考核、经济等手段和机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市、县两级环保机构共有编制人员537名,其中市本级151名、县级386人。按工作性质分,环境监测301人、环境监察155人、其他81人。新昌县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工作通过环保部现场技术评估,柯桥区创建省级生态区工作通过省生态办技术核查;全市新增国家级生态镇乡6个、省级生态镇乡(街道)6个,现有省级以上生态镇乡(街道)107个,占全市的93.9%;全市累计已创建各级绿色学校121所、绿色饭店81家、绿色社区109个、绿色家庭726户、生态文明教育基地22个。
      【对四大行业788家重污染高耗能企业实施整治】 年内,全市全面启动印染、造纸、制革、化工四大行业三年整治行动,市政府专门印发《绍兴市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按计划对全市426家印染企业、193家化工企业、27家造纸企业、22家制革企业实施污染整治,至年底,累计完成淘汰关停80家、整治提升162家、搬迁入园39家,基本完成年度任务。对全市电镀行业开展专项治理,67家电镀企业淘汰关停15家、完成整治验收44家、继续实施停产治理6家、取缔非法电镀企业2家;推进全市涉汞照明灯企业整治,30家涉汞企业需就地整治8家,已完成整治5家。同时,完成2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深度整治。
      【扎实推进涉水污染治理】 年内,全市环保部门深入推进对市区青甸湖区域污染治理和“六小”行业整治,实施116家企业和9家水产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为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市政府印发《绍兴市2013年度清洁水源行动暨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定期对40处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开展环境专项排查整治,4个县级以上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常年保持在I~II类标准,全部达标。每月一次对“清水工程”55个断面3个监测指标进行采样分析和通报,每两月一次对全市70个地表水断面24个监测指标进行采样分析和通报。在参加全省跨行政区域交接断面水质评价中被评为优秀。
      【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 年内,市政府连续出台《2013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绍兴市区大气污染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冬春季大气污染专项监管行动方案》《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3~2017年)》《空气污染应急响应操作流程》等系列方案和配套文件,不断完善全社会共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体制机制。市政府3次启动雾霾天气应急响应,并采取针对性举措。一是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整治。以市环保部门牵头落实针对工业废气、汽车尾气、工地扬尘、道路扬尘、垃圾和秸秆焚烧等为主要内容的治理措施,先后完成1800余台印染企业定型机废气深度治理和43.3万辆机动车排气检测,发放环保检验合格46.6万张,核发“黄标车”淘汰经济补助228万元;开展9次共230辆施工运输车辆联合检查,对3处扬尘问题严重的市区工地责令停业整改和经济处罚。二是加大社会监督和督查力度。在《绍兴日报》等主要媒体上向全社会公布市区100处工地、172处垃圾中转和禁烧区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联系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会同市监察局等部门开展大气污染联合督查,通报大气污染整治进展情况16期、市区扬尘污染集中整治专项检查情况8期,并对部分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三是切实规范固体废物安全处置。开展市区污泥产生单位和搬迁关停污染企业场地风险大排查,制定出台《绍兴市区工业污泥清运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绍兴市区工业污泥清运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制度,全面实施以“统一台账、统一清运、统一处置、统一价格、统一结算”为主要内容的工业污泥“五统一”制度,市区55家企业签订“工业污泥清运处置合同”,由6辆装有GPS车辆进行集中清运。四是加快推进集中焚烧设施建设。中环公司已形成1500吨/天的处置能力,环兴公司稳定保持1200吨/天的处置能力,龙德公司一期工程进入尾声,可形成1000吨/天的处置能力;加强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率达100%。
      【持续完善减排工作机制】 年内,市环保局引入单位GDP污染物排放强度要素,出台《2013年绍兴市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绍兴市2013年污染减排工作考核办法》等,落实减排倒逼机制,对市区50余家印染企业进行经济效益排序和削减排污指标排序,累计削减废水排污指标7406吨/日。健全项目审批总量削减替代减排机制,实施“以新带老”“增产减污”和“区域削减替代”的总量平衡政策,严控高污染、高排放的建设项目,在全市审批的1939个建设项目中被否决247个,否决率11.30%;市本级审批369个,否决202个,否决率35.38%。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333笔,涉及金额4787万元。办理排污权抵押贷款120笔,涉及金额196046万元。
      【加快推进减排重点工程】 年内,全市加大项目减排力度,完成11家电厂29台锅炉的炉外脱硫和12家电厂37台锅炉的脱硝改造,另有18台锅炉的炉外脱硫和14台锅炉的脱硝工程正在建设中;完成规划保留的5条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改造;实施70余个截污管网建设工程,新增生活污水纳管企事业单位200余家、生活小区60多个;完成9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深度整治;推进印染企业“煤改气”工程,按计划完成3批97家印染企业800余台印染定型机的“煤改气”工程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印染企业“煤改气”工作的意见》,加快其余印染企业改造工程进度。加强重点项目减排设施运行和资金补助管理,实施“一月一督查一通报”,不断加大减排督查力度,确保已建成减排设施及时验收和正常运行。
      【创新印染污水“分质提标集中预处理”方案】 年内,市环保局积极开展印染废水提标前期准备工作,指导相关区(县、市)和绍兴污水处理厂、上虞污水处理厂及嵊新污水处理厂等单位进行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落实提标改造措施,确保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加大科技减排力度。全面推行工业废水排放企业在线监控和刷卡排污系统建设,累计建成在线使用监控系统489家、刷卡排污系统344家,形成对占全市工业废水排放总量85%以上工业企业的有效监控,初步实现省控以上重点企业刷卡排污系统全覆盖。通过全方位摸底调研,创造性地提出了落实排放新标准和减排新要求的“分质提标集中预处理”方案,12月31日获环保部批准。
      【严厉打击偷倒印染污泥现象】 年内,市环保局针对镜湖新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域多发偷倒工业污泥等违法现象,召开由500余名重污染企业负责人参加的“以治水为突破口整治环境违法行为动员大会”,广泛进行“两高”新环境司法解释宣传,责令环境违法行为人限期自首,同时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全面摸排、联合出击,一举打掉了镜湖新区刘某某、柯桥区钱清镇施某某和马鞍镇罗某某兄弟等3个偷倒印染污泥的犯罪团伙。同时,开展环境重点问题攻坚行动,制订并组织实施袍江工业废气治理方案,建立健全“年初摸底排查、每月上报进度、每季督查进度、年度考核评价”的环境隐患化解机制,对全市20个重点环境隐患以市政府督办单形式进行及时化解和有效稳控,全年没有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建立健全印染污泥“五统一”监管模式(统一台账、统一清运、统一处置、统一价格、统一结算),制定出台《绍兴市区工业污泥清运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和《绍兴市区工业污泥清运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16次】 年内,市环保局制订“非工作时间环境投诉处置管理办法”“局领导带班值周巡查制度”等,组织开展夜间蹲守、联查暗访、“百日专项”等执法行动,全市环境执法人员共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16次,共出动5.46万人次,检查企业2.78万家次,立案查处742起,实施环境行政处罚621件,罚款2503.08万元,停产整治203家,关停52家;受理环境信访3626件,办结率100%;移交公安机关环境案件22起,其中刑事拘留案8起32人,行政拘留案12起19人,有力打击了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

      【加强环保部门联动和网格化体系建设】 年内,市环保局结合全市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实际,召开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对偷倒印染污泥行为的定性、偷倒数量及损失认定等证据标准展开专题研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细化污染环境罪入罪标准”课题调研,起草《绍兴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常见环境违法行为及有关司法建议》,并与市公安局、检察院、中级法院、监察局等部门共同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查办污染环境相关案件的若干意见》。对全市所有国有控股企业环境监督员和农村环境监督员集中培训,为市区442名镇乡(村、社区)环境监督员发放巡查自行车,不断提高网格化监管效能。
      【加强生态市建设领导机制】 年内,两次召开由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参加的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其中上半年以“三会合一”形式全面部署2013年度生态环保工作,印发各区(县、市)、市直开发区和市直部门生态建设任务书、《绍兴市“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2013年实施计划》等,与各县(市、区)、开发区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年度生态建设“双十”重点工程,分解落实生态省建设任务。
      【开展“四边三化”“双清”等专项行动】 年内,全市环保部门持续推进“四边三化”行动,全市高速公路绿化里程为233.9千米,拆除公路边广告牌6600余块,清除生活和建筑垃圾1.6万吨,拆除违法建筑物7.3万平方米。在全市启动“清理河道、清洁乡村”行动,市、县联动开展集中整治月活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带队开展督查和暗访,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市集中打捞处理河面漂浮物4.2万吨,清除河中障碍物3500余处,清理河岸垃圾7.3万吨,清理违法排污口近200个,打捞并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5800余只。累计清理阴沟、臭水沟近1000条,计12万余米,清理污水坑、池塘3500余个,清理农村垃圾近38万吨;清除农村生活和建筑垃圾13.9万吨,拆除违法建筑物8万余平方米,清除桥下堆积物14余万立方米,清理违法种植14余万平方米,绿化土方平整与覆土741万平方米。同时,以“美丽乡村”为抓手,对120个重点村庄进行了整治。
      【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覆盖率超96%】 年内,全市环保部门利用“6·5”世界环境日和“浙江生态日”等大型环境宣教节点,开展生态文明电视辩论赛、“你点我查”公众参与环保等系列活动,印发《公民生态文明知识读本》《公众防护PM2.5科普宣传册》1.3万余册,发送环保短信200余万条,在《中国环境报》等媒体播发各类环保信息报道400余篇(条),使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覆盖率达96%以上。同时,在绍兴广电总台公共频道《师爷说新闻》栏目开设《大家来环保》电视专栏,在《行风热线》栏目开设《环保之窗》广播节目,编发《绍兴环境手机报》28期。不断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成立绍兴市环保志愿者协会,在全市范围内招募环保志愿者1000余人。建立舆情预警监控机制,组建环保网评员队伍,加强舆情分析和研判,编印《网络舆情周(专)报》39期。
      【调整市本级环保部门机构设置】 年内,市环保局按照行政区划调整后生态环保工作需要,对部分中层干部进行轮岗交流,新增参照公务员编制5名,撤销镜湖分局,设立高新区环保分局,成立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分设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加强环保行风效能建设】 年内,市环保局出台《全市环保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意见》,建立效能建设等八项制度,全面推行“三个一线”工作法;出台《绍兴市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服务代理制暂行办法》,对政府投资和公共事业类项目实行“保姆式”服务;出台《绍兴市环评机构管理办法》《绍兴市环评机构考核细则》等,规范环评机构从业行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使“一审一核”比例达69%,承诺办理时限缩短到平均法定办理时限的20%。并通过开展行风效能监督员座谈会、行风建设大讨论、“一对一”环保上门服务、“让你我感受环境优化”作风效能建设、中层干部走村入企等系列活动,促进环保行风效能建设。
      【严格规范环保行政权力】 年内,市环保局推广行政处罚电子平台应用,所办理的409件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全部进入该平台,市本级、柯桥区、诸暨市、新昌县等单位也如期完成平台建设并投用。全面清理自1983年以来的环保系统规范性文件,加快推进“三统一”管理工作,对全市62名新上岗执法人员进行环保专业法培训和考试。(市环保局提供)

    环境质量

      【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3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标(API)基本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环境空气污染类型以煤烟、汽车尾气为主的区域性、复合型大气污染,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空气中污染物浓度冬季最高,春秋季居中,夏季最低。
      空气污染指数(API)和空气质量指数(AQI)。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类别以Ⅱ级天气为主,API小于100的天数比例分别为:越城区(含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镜湖新区)80.5%;柯桥区89%;上虞区84.2%;诸暨市83%;嵊州市86.8%;新昌县90.1%。越城区AQI优良以上天数为225天,比例为65.2%。
      二氧化硫(SO2)。全市各区、县(市)级以上城市日均值浓度范围为0.001~0.184毫克/立方米,全市年均值为0.037毫克/立方米,与2012年(0.040毫克/立方米)相比略有下降。各区、县(市)的二氧化硫年均值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二氧化氮(NO2)。全市各区、县(市)级以上城市日均值浓度范围为0.002~0.250毫克/立方米,全市年均值为0.042毫克/立方米,与2012年(0.039毫克/立方米)相比,上升7.7%。各区、县(市)的二氧化氮年均值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可吸入颗粒物(PM10)。全市各区、县(市)级以上城市日均值浓度范围为0.009~0.584毫克/立方米,全市年平均值为0.098毫克/立方米,与2012年(0.088毫克/立方米)相比,上升11.4%。除越城区和诸暨市外,其余各区、县(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值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细颗粒物(PM2.5)。越城区6个空气自动站开展了PM2.5污染因子监测,全年平均浓度范围为0.061~0.074毫克/立方米。最高站点为袍江站和镜湖奥体中心北,最低站点为绍兴中专。
      酸雨。全市酸雨一直处于较严重状态,降水pH值范围为3.43~7.90,降水pH年均值为4.62,酸雨率为80.2%。与2012年相比,降水pH年均值上升0.05,酸雨率下降5.9%,酸雨污染程度略有好转。

      【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2013年,全市地表水环境监测市控断面70个,其中38.6%的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61.4%的水质为Ⅳ、Ⅴ类或劣Ⅴ类。其中Ⅰ类断面有2个,占总断面数的2.9%;Ⅱ类12个,占17.1%;Ⅲ类13个,占18.6%;Ⅳ类26个,占37.1%;Ⅴ类5个,占7.2%;劣Ⅴ类12个,占17.1%,总体水质状况为中度污染。满足水域功能要求的断面有30个,占总监测断面数的42.9%,不满足功能要求的断面有40个,占57.1%。
      影响地表水环境质量的主要指标是石油类、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水域污染分布特征表现为:城市周边河流和流经城市水体水质污染较为严重;鉴湖水域水质较差;绍虞平原河网、曹娥江水系总体水质有所好转;浦阳江及壶源江水系水质继续保持良好。

      曹娥江水系。在曹娥江水系21个市控及以上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7个,占总监测断面的81%;Ⅳ类水质断面4个,占19%;无Ⅴ类或劣Ⅴ类质断面。水质状况良好,主要污染指标为石油类。曹娥江水系满足功能要求的断面17个,占81%,尚有4个断面不能满足功能要求,占19%。总体水质有所好转。
      浦阳江及壶源江水系。在浦阳江水系10个市控及以上监测断面中,4个Ⅱ类水质,5个Ⅲ类水质,1个Ⅳ类水质,水质状况为优。浦阳江水系满足功能要求的断面9个,占90%,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壶源江水系1个市控监测断面为Ⅱ类水质,水质满足Ⅲ类水功能要求,水质保持良好。
      鉴湖水域。在鉴湖水域16个市控及以上监测断面中,无I~Ⅲ类水质断面,Ⅳ类水质断面9个,占56.2%;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6.3%;劣Ⅴ类断面6个,占37.5%。水质状况为中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石油类、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鉴湖水域所有断面水质均不能满足功能要求,总体水质没有改善。
      绍虞平原河网。在绍虞平原河网22个市控及以上监测断面中,无I~Ⅲ类水质断面,Ⅳ类水质断面12个,占54.5%;V类水质断面4个,占18.2%;劣Ⅴ类水质断面6个,占27.3%。水质状况为重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石油类、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绍虞平原河网满足功能要求的断面3个,占13.6%,尚有19个断面不能满足功能要求,占86.4%,总体水质有所好转。
      其中,越城区内河6个市控监测断面中,Ⅳ类水质断面4个,占66.7%;V类水质断面1个,占16.7%;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16.7%。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和石油类。越城区内河满足功能要求的断面3个,占50%;尚有3个断面不能满足功能要求,占50%。
      浙东运河4个市控及以上监测断面中,Ⅳ类水质断面2个,占50%;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25%;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25%。水质状况为中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石油类、总磷。所有断面水质均不能满足功能要求。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各区、县(市)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水质状况为Ⅰ~Ⅱ类水质,全部满足水域功能要求。对汤浦水库开展109项水质指标监测,基本项目及特定项目指标全部达标。
      “清水工程”55个断面考核。全市55个“清水工程”考核断面中,Ⅰ~Ⅲ类的水质断面有38个,Ⅳ类3个,Ⅴ类5个,劣Ⅴ类9个。有27个断面考核结果为达标,占49.1%;17个断面考核结果为基本达标,占30.9%;11个断面考核结果为不达标,占20%。
      【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2013年,在影响全市城市声环境的各类噪声源中,以生活声源和交通噪声源所占比例最高,分别为42.3%和31.7%,工业噪声源为18.9%,施工噪声为3.6%,其他噪声源为3.5%。噪声源平均等效声级以施工噪声最高,为55.8分贝,其他噪声最低为53.5分贝。与2012年的噪声构成比情况相比,生活和其他噪声源占比有所降低,交通、工业和施工噪声源比例有所提高。与2012年相比,交通、工业噪声源强度有所下降、其他噪声源强度略有下降,生活、施工噪声源强度有所升高。

      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全市各区、县(市)以上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为53.3~54.8分贝。所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低于60分贝的国控标准。区域环境噪声声级值总体水平保持稳定,越城区、柯桥区和新昌县有好转趋势。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全市各区、县(市)以上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在63.9~69.0分贝,各区、县(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均低于70分贝的控制值。全市道路交通噪声路长加权平均等效声级值为67分贝,路长超标率为9.39%,二者均比2012年有所下降。

      【辐射环境质量状况】 2013年,全市环境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平均值范围在55.7~75.7纳格瑞/小时,均在浙江省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天然水平涨落范围内。
      全市综合电场强度监测点电磁辐射水平远低于国家《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中有关公众照射的参考值12伏/米(频率范围30~3000兆赫兹)。输变电设施周围环境工频电磁辐射水平均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污染物排放状况】 废气。全市工业废气排放量为1420.3亿标立方米。
      二氧化硫。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60596.33吨,其中工业部分为59635.06吨,城镇生活部分为869.9吨,集中式治理设施部分为91.4吨。

      氮氧化物。全市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56135.82吨,其中工业部分为41781.4吨,城镇生活部分为199吨,集中式治理设施部分为29.8吨,机动车14125.6吨。
      废水。全市废水排放量为48714.9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7244.7万吨。废水中污染物排放量如下:
      重金属(汞、六价铬) 62.9千克
      挥发酚 1515.7千克
      氰化物 21.1千克
      石油类 3.1吨
      工业污染源排放化学需氧量 28486.3吨
      城镇生活污染源排放化学需氧量 38170.3吨
      集中式治理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 826.4吨
      农业源排放化学需氧量 15106.1吨

      化学需氧量。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82589.1吨。

      氨氮。全市氨氮排放量为9080.3吨。

      【“三废”处理和利用】 年内,全市“三废”处理与利用情况如下: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79.6%
      工业烟(粉)尘去除率 97.7%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92.7% (市环保局提供)

    污染整治和环境治理

      【概况】 2013年,全市通过强化措施,全力推动污染减排,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NOX(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2年下降3.69%、4.47%、5.79%、7.40%。
      【实施“分质提标集中预处理”方案】 年内,为了更好地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结合绍兴印染行业实际,市环保局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提出“分质提标集中预处理”方案并获环保部批复试点:把越城区、柯桥区部分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分类收集、分别处置;同时对绝大部分印染废水进行集中预处理。集中预处理可以有效促进印染企业集聚,可以切实加快印染企业转型升级,可以积极引导印染等重污染行业从敏感区搬离,可以加快发挥现有集污管网效用。
      【新增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量3.53万吨/日】 年内,越城区投资0.89亿元,建设排水工程36个,生活污水新纳管企事业单位54家、生活小区35个,新增生活污水0.68万吨/日;柯桥区投资3.04亿元建设排水管线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完成15座泵站建设,新增管线381.34千米,新增生活污水1.27万吨/日;诸暨市实施污水管网工程15个,增加污水管网15.2千米,另有生活污水新纳管企事业单位180余家、生活小区17个,枫桥污水处理厂已累计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22.1千米,服务范围包括58家工业企业及约3万城镇居民生活污水;上虞区投入2.4亿元建成曹娥、谢塘等10个镇乡(街道)污水收集管网,新增集污人口6万余人,新增生活污水0.3万吨/日;嵊州市和新昌县生活污水新增1.57万吨/日。
      【开展“清洁空气”行动】 年初,市政府制定下发《绍兴市2013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内容作出全面部署。4月,市政府召开清洁空气行动联席会议暨越城区大气污染集中整治工作会议,制订印发《绍兴市区大气污染集中整治行动方案》。5月,分阶段推进城市扬尘、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和秸秆禁焚等方面重点工作。8月,集中开展市区扬尘整治百日攻坚行动。11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今冬明春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已启动开展110家印染企业“煤改气”工作,全年被列入前三批改造计划的印染企业新增天然气总用量约为6360万立方米,淘汰燃煤导热油锅炉101台合计660余蒸吨,每年减少燃煤消耗近15万吨,削减二氧化硫约3000吨、氮氧化物约700吨、烟尘约600吨,改造工作初见成效。全市共建成6个机动车排气检测站,形成33条简易工况法检测线、11条其他方法检测线及年检测车辆约55万辆的检测能力。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和环保合格标志核发工作,发放检验合格标志457403份,其中绿色合格标志422328份、黄色合格标志35075份,并在全市均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市区、诸暨市和上虞区先后出台高污染柴油车淘汰补助实施办法,加快淘汰高污染柴油车。完成11家电厂的29台锅炉的炉外脱硫和12家电厂的37台锅炉的脱硝改造,完成5条水泥生产线脱硝工程,关停4条水泥生产线。全市烟尘控制区面积为549.4平方千米。
      【加强对固体废物监管】 年内,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60.1529万吨,综合利用量为333.8418万吨,处置量为22.6397万吨,贮存量为3.8642万吨,排放量为0吨。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2.7796万吨,综合利用量为1.8424万吨,处置量为10.8892万吨,贮存量为0.2981万吨,排放量为0吨。全市处置城市生活垃圾123.47万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为100%。全市186家县(市)、乡(镇)两级医院医疗废物产生量为4223吨,全部进行了集中焚烧处置。全市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单位6家,核准年综合利用能力为9.9万吨,实际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为27589吨。全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2家,核准年焚烧处置能力为1.2万吨,年危险废物处置量为7356吨。全市共有进口固废加工利用企业11家,主要进口铜废碎料、废电机、废塑料、人造纤维废料等。全年批准进口量为179650吨,实际进口量为50174吨,加工利用量为55238吨。
      完成全市151家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双达标”创建;对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立案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对市区工业企业产生的印染污泥按“五统一”模式进行监管,启动越城区污泥刷卡试点工程;建立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累计检查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200余次,取缔非法企业与经营户20余家,立案查处企业3家,整治成效初步显现。
      全市现有集中污泥处置设施单位4家,焚烧处理能力为3200吨/日,浙江龙德环保有限公司一期1000吨/日的污泥焚烧工程和诸暨天基环兴350吨/日的污泥焚烧工程基本建成;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单位2家,核准年焚烧处置能力1.2万吨;医疗废物焚烧处置单位1家,焚烧处置能力为10吨/日。上虞众联3万吨/年危险废物填埋场已通过环评审批。
      全市已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11家,其中收集类经营单位4家、焚烧处置类经营单位2家、综合利用经营单位6家(1家兼备焚烧处置和综合利用能力)。
      【加强对辐射源污染防治】 全市现有辐射工作单位262家。全年完成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48个,审批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11份,收贮闲置、废弃放射源3枚。至年底,全市涉源单位持证率和射线装置使用单位持证率均达100%。
      全市现有在册放射源应用单位72家,有放射源691枚,比2012年增加61枚;在册射线装置应用单位191家,比2012年增加23家,有射线装置464台,比2012年增加34台。
      全市现有206家电磁辐射设备(设施)使用单位。年内,顺利完成省环保厅下达的电离及电磁辐射环境监管和监督性监测考核任务,检查、监测262家辐射工作单位及20家废旧金属熔炼企业。(市环保局提供)

    生态市建设

      【概况】 2013年4月和11月,两次召开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全面落实第十次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精神,并对当年“811”生态文明建设行动、生态市建设等目标任务作出部署。市生态建设办公室印发了《绍兴市“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2013年实施计划》,公布了年度生态文明建设11件实事。调整充实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成员单位由27个扩展到42个。完成对全市111家重点用能和用水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全市缴纳排污费的单位有1672家,缴纳排污费总额7268万元。

      8月27日,市环保局召开以治水为突破口整治环境违法行动动员大会(市环保局提供)
      【实施“991”生态文明建设循环经济专项行动】 年内,全市组织实施“991”生态文明建设循环经济专项行动,40个项目被列入2013年省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项目总投资和数量分别占全省的20%和15%,分居全省第1位、第3位。
      【立法推进节能降耗】 年内,市环保局制定出台《绍兴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完善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核准制度,全市共对92个年耗能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投资项目开展节能评估审查,涉及用能总量35.7万吨标准煤;结合全省“万吨千家”节能行动,开展全市百家万吨能耗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制定出台《绍兴市节能量交易办法(试行)》,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展区域间新增用能量及现有用能存量有偿转让和交易试点,实行地区间“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的合作与交易。
      【三区(市)创建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 年内,柯桥区、上虞区、诸暨市列入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创建,诸暨市十里坪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等3个示范区被认定为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绍兴市一景乳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被认定为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企业。
      【第二批美丽乡村示范区全面启动】 年内,全面完成120个重点村整治任务,着力推进美丽乡村示范区建设,第一批10个美丽乡村示范区已基本建成,第二批10个美丽乡村示范区也全面启动。绍兴市、柯桥区、诸暨市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五年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对507家企业进行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定】 年内,全市有507家企业被纳入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定覆盖面范围,从中评出绿色企业84家、蓝色企业265家、黄色企业133家、红色企业15家、黑色企业10家。
      【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近千万元】 年内,全市完成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金额907.7万元;共交易333笔,涉及交易金额4787万元;办理排污权抵押贷款120笔,金额196046万元。
      【审批建设项目1939个】 年内,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1939个,其中编制报告书项目186个、编制报告表项目628个、填报登记表项目1125个,否决不符合审批要求的建设项目247件,否决率为11.3%。审批项目总投资1202.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3.7亿元,约占总投资额的1.97%。全年市本级审批的建设项目369个,其中编制报告书项目65个、编制报告表项目70个、填报登记表项目234个,否决项目202个,否决率为35.4%。
      【验收建设项目1165个】 年内,全市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建设项目1165个,环保投资13.3亿元。越城区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建设项目数为444个,环保投资10.6亿元。
      【办理人大建议、意见和政协提案79件】 年内,市环保局共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意见和提案共79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意见 33件、政协委员提案46件。
      【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4191件】 年内,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共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4191件,其中涉及水污染1033件、涉及大气污染2213件、涉及噪声污染605件、涉及固废污染154件,其他186件,信访总量比2012年增长9.1%,办结率100%。
      【在线监控预警企业1695家次】 年内,全市环保部门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预警企业1695家次,向企业发出预警短信2666条,向各级环保部门、乡镇领导发出企业预警短信24037条。
      【完成空气自动站升级改造】 年内,全市10个县级空气自动站建设升级改造全部完成,新增了PM2.5、CO、O3、炭黑、能见度等监测项目,担当起县级空气质量指数(AQI)的发布任务。(市环保局提供)责任编辑 郑红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