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综 述

      【概况】 2013年,全市政法机关以开展纪念“枫桥经验”50周年纪念活动为主线,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加大基层基础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为重点,以提高政法队伍“五个能力”为关键,全面深化平安绍兴、法治绍兴建设。
      【再次获评省平安市】 年内,绍兴市第六次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平安市,获得“平安鼎”铜鼎。各相关单位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市委政法委及时调整2013年度平安创建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日常性督促检查和警示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暗访考核,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充分利用考核导向机制,加强基层和系统平安创建。加强平安创建宣传,印发平安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枫桥经验”与平安绍兴建设专题研讨班和县、乡两级综治(平安)干部业务培训。
      【纪念“枫桥经验”50周年活动】 年内,全市成立纪念活动办公室。选树示范点55个,重点抓好枫桥派出所、枫桥经验陈列馆、枫桥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等参观点建设。召开了“枫桥经验”与社会管理创新理论研讨会,组织开展了大调研活动,确定36个调研课题,撰写的《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五年来绍兴市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实践与思考》的总报告,被中央办公厅全文转发。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拍摄专题片7部,编印资料、书籍22本,编发纪念活动简报55期,协调参与中央、省级媒体走基层——见证“枫桥经验”创新发展采访团的活动。全市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做法分别在全国纪念大会和全国专题会议上作书面交流和口头发言,中央、省及市三级纪念大会顺利圆满完成。
      【县级法学会组织实现“全覆盖”】 年内,市委政法委继续加大对县级法学会组织建设的指导、督查力度,全面推动县级法学会组织机构的建立,越城区、柯桥区、嵊州市、新昌县相继成立了法学会组织,在全省率先实现县级法学会组织“全覆盖”。全市法学会系统已有个人会员1113名,团体会员33个。
      【实施社会管理重大项目三年规划】 年内,市委办、市府办制定下发《绍兴市社会管理重大项目建设三年规划》,作为2013~2015年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指导性文件。深化全市社会管理创新15个重点项目和10个专项组工作,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工作整改,牵头协调做好护路联防、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和加强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等工作。其中,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组、引、发、编、建”五项做法得到中央综治办充分肯定,以简报形式向全国推广。
      【推出社会稳定指数评价体系】 年内,市委政法委在进一步完善区、县(市)社会稳定“三色预警”报表基础上,在全省首创社会稳定指数评价体系,设立政治稳定、治安稳定、经济金融稳定、公共安全稳定、信访稳定、舆情稳定等六大指标体系,由13个市级部门按照实施细则,按季对6个区、县(市)和4个市直开发区社会稳定形势进行评估,形成社会稳定指数报表,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基层稳定“三道防线”成效显著】 年内,市委政法委加强维稳机制建设,建立完善了维稳信息分析研判机制、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重点不稳定问题挂牌督办机制。适时启动维稳信息“日会商、周研判、月分析”工作,编发《绍兴维稳专报》94期,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重大不稳定问题摸排化解工作,摸排出重大不稳定问题68项。
      【查获黄赌毒案件3183起】 年内,市委政法委牵头政法各部门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重点整治突出问题,着力破解群众反映最为突出的侵财型案件高发、黄赌毒问题多发及交通拥堵等三大治安难题。全市入户盗窃、街面“两抢”案件分别比2012年下降8.88%和47.85%;查获黄赌毒案件3183起,起诉1827人;现场查处交通违法31万起,市区交通文明指数达到84分,“绍兴治堵经验”在全省推广。
      【树典型推广基层社会服务管理规范化】 年内,市委政法委按照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抓好乡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和村(居)社区“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选树柯桥区柯桥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柯桥街道笛扬社区服务管理服务站和嵊州市黄泽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黄泽镇前良村社会服务管理站等4个典型,召开现场会加以总结推广,并根据各地实际,分类推进实施。全面落实社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强化数据录入和人员培训。全市118乡镇(街道)已录入各类信息20余万条。
      【全面评查99件重点案件】 年内,市委政法委把加强案件质量管理、提升司法公信力作为提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的核心,强化对执法司法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完善案件评查、司法救助等制度,全面加强执法司法流程、质量和效率管理。对全市99件重点案件展开全面评查,实现真评实查。采取暗访为主、明暗结合的方式,分别对全市7个基层派出所、12个司法所、9个基层人民法庭等执法办案一线单位进行检查,对执法中面上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排查整治、强基促稳”专项行动】 年内,市委政法委开展“排查整治、强基促稳”专项活动,分三个阶段统筹推进,对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进行详细分解,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治安重点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实施领导包案,挂牌督办,集中力量加以化解。共排查单位24480个,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9289件,化解9156件,排查安全隐患19393个,消除17845个。(市委政法委提供)

    公 安

      【概况】 2013年,全市公安机关共立刑事案件38648起,比2012年下降4.25%。破获19460起,其中命案、五类案件破案率皆为100%。交通事故主要指数实现“零增长”,火灾形势总体平稳。全市公安机关完成1000人以上重大群体性活动安保工作179场次。寄递实名制、“枫桥式”派出所创建等做法在全国、全省推广,新昌县公安局的“项目警官制”获“2013中国十大社会管理创新”奖和“首届浙江全面小康十大社会治理创新奖”。全市公安机关荣立集体二等功13个、集体三等功20个,个人一等功3个、个人二等功13个、个人三等功98个。
      【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01.59万起】 年内,全市公安机关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01.59万起,比2012年上升35.16%,其中现场查处62.96万起、非现场查处138.63万起,分别同比上升59.28%和26.46%。市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63.17万起,同比上升213.52%,其中查处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23.39万起,同比上升778.13%;拖离违法停车2.1万辆,同比上升近12倍;查扣机动三轮车2625辆。
      【宣传推广“枫桥经验”】 2013年是毛泽东批示推广“枫桥经验”50周年,全市公安机关围绕“创新发展枫桥经验,走人民治安道路”这个主题,先后组织召开宣传策划会33次,接待记者采访95批次,在全国各级媒体共发表原创稿件165篇、制作专刊3个、专版28个、专栏13个。

      【破获涉枪案件39起】 年内,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了以“挖源头、打团伙、摧网络”为主要内容的灭枪行动。破获涉枪案件39起,缴获各类枪支40支,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1人。
      【破获经济犯罪案件503起】 年内,全市公安机关立各类经济犯罪案件589起,破案50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10人,移诉332人,涉案金额约303487.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11909.02万元。开展打击传销犯罪活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被评为全省打击传销犯罪先进集体。
      【破获涉假案件186起】 年内,全市公安机关破获涉假案件186起,破获部督、厅督案件22起。打击制售假冒名牌皮具案集群战役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打假行动”第一批经典战役。公安部还专门发出贺电,肯定了全市公安机关在打击互联网上非法经营、制售假药犯罪“云端行动”的成绩。
      【查破黄赌刑事案件406起】 年内,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了贯穿全年的打击黄赌“无声风暴”行动。查破黄赌刑事案件406起,查处治安案件2622起,刑拘1358人,逮捕546人,移送起诉1507人,行政拘留4944人,打掉3人以上团伙182个,6人以上团伙112个,抓获逃犯213人,收缴赌博机18708台。
      【侦办食品药品案件29起】 年内,全市公安机关立案侦办食品、药品案件29起,破获26起,其中部督案件1起、厅督案件2起;对64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刑拘9人、逮捕8人、取保候审30人、移送起诉17人。
      【打击破获危害环境违法刑事案件7起】 年内,全市公安机关破获刑事案件7起,污染环境案件团伙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1人,其中刑事拘留9人,逮捕12人,移送起诉9人,取保候审5人;办理治安案件9起,行政拘留17人。
      【破获各类涉毒犯罪案件576起】 年内,全市公安机关破获各类涉毒犯罪案件576起,比2012年上升109.45%。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724人,同比上升49.59%;缴获各类毒品9289.41克,同比上升110.68%;查获吸毒人员1921名,同比上升26.72%。破获公安部督办涉毒刑事案件2起。
      【批准出入境及往来港澳台人员365134人次】 年内,全市公安机关批准临时入境境外人员94776人次,批准出国人员70563人次,批准赴港澳人员184253人次,批准赴台人员9101人次,批准赴港定居人员15人、赴澳门定居人员2人。办理台胞签注、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人员共6424人次。查处涉外案(事)件240起。
      【完成警卫接待任务45批次】 年内,市公安机关完成警卫接待任务45批次。其中,警卫任务26批次(一级警卫4批次,二级警卫12批次,三级警卫10批次);接待交办任务19批次,一级专列1批次。完成了贾庆林、李岚清、尉健行、孟建柱、汪洋、郭声琨、韩启德、桑国卫等领导到绍视察的警卫工作。
      【推进“枫桥式派出所”创建活动】 年内,全市公安机关在巩固和深化第一批“枫桥式”派出所创建工作的基础上,深入开展第二批“枫桥式”派出所创建活动,按照“扩大功能区、缩小办公区、美化生活区”的要求,对全市23个列入创建名单的派出所开展为期1年的跟踪培育指导。越城区公安分局蕺山派出所被省厅命名为全省公安机关枫桥式派出所,陈功朝等4名派出所民警被省厅命名为全省群众满意派出所民警;越城公安分局灵芝派出所等14个派出所通过了2013年度市局枫桥式派出所验收考评,并申报市政府授予“枫桥式”派出所荣誉称号。

      【新开通人民网和新华网官方微博】 年内,全市公安机关为更好地建设公安微博群,在保持新浪、腾讯“绍兴公安”官方微博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又先后开通了人民微博和新华微博。全市各级公安官方微博已有“粉丝”110余万人,其中市局官方微博“粉丝”已突破22.9万人。市公安局新闻办在官方微博发布原创微博4490条,被网友转发评论3.9万次,其中有效信息5228条:曝光类2350条、咨询类652条、报料类627条、其他1528条。同时,举办微访谈3次,微直播5次,微动力活动2次。
      【建立视频侦查管理队伍】 年内,市公安局率先在全省地市一级支队建立视频侦查管理大队,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县两级成立了8支视频侦查管理专业队伍,配备视频侦查专职民警14名、协警81名、兼职民警4名、兼职协警6人。全市新增公安视频监控探头9033个,已建成并联网接入公安平台视频监控探头5662个,3371个正在建设中,未验收;新增社会化视频20409个。视频侦查协助抓获犯罪嫌疑人992名。
      【办理网上服务事项24.8万件】 年内,市公安局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网上服务事项24.8万件,比2012年上升51.2%;提供网上查询服务1524.6万次,同比上升5.9%;网站日均访问量达17.8万人次,同比上升26.2%;注册网民9.68万人,同比上升142%;处理群众网上诉求8394件;接听处理群众电话咨询58146人次,通过网上举报线索破获各类案件199起。服务范围扩大至全球128个国家和地区。对网站首页进行了改版完善,推出了移动短信通知服务、驾驶员考试网上预约、公众查询平台等新功能,17项户政迁移事项、7项户政信息变更事项实现了网上申请,设置了网络警察公众服务平台、交通治堵金点子征集等22个专题栏目。
      【建设6个交通警务站】 年内,市公安局在市区6个主要路口建立了集管理、服务、教育、宣传于一体的交通警务站,实行“高峰站点、平峰巡逻”的勤务机制,配备急救箱、雨具、打气筒、旅游地图等物品,为市民提供服务;简化事故处理程序,创新理赔服务机制。
      【启动市区社会应急联动工作】 1月10日,绍兴市区社会应急联动工作正式启动,联动指挥中心设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有18家一级联动成员单位和21家二级联动成员单位。全年,指挥中心下达联动指令10772条,其中送一级联动单位10238条,主要涉及市卫生局(4404条)、越城区政府(1436条)、市人力社保局(915条)、市电力局(597条)、市工商局(518条)、市城管执法局(360条)等部门;送二级联动单位534条,主要涉及市林业局(155条)等部门。

      【“打盗抢保民安”专项行动】 1月17日至3月17日,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打盗抢保民安”专项行动。抓获侵财犯罪嫌疑人872名,侦破3起以上串案174串,打掉3人以上团伙100个,侦破10万元以上盗窃、判处10年以上徒刑“两抢”案件13起。
      【“风暴一号”集中打击行动】 4月至5月,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以打击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犯罪和恶势力犯罪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摧毁非法侦探公司2个,处理涉嫌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的犯罪嫌疑人5名,破获14类涉黑涉恶案件243起,抓获涉黑恶犯罪嫌疑人666人,打掉恶势力团伙15个。
      【打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 4月至12月,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打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597起,摧毁团伙7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83人,冻结、追缴赃款1431万元,侦破了“中国好声音”“农机诈骗”“袍江特大诈骗案”和“农产品交易平台”等一批部、省督办案件。
      【建成“119”大集中接处警系统】 6月7日,全市“119”大集中接处警子系统割接上线,实现了接警的准确定位、处警的快速规范、调度的科学合理和信息的实时传输。
      【专项督察取保候审突出问题】 6月至12月,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取保候审突出问题专项督察行动,出动警力958人次,开展督导检查20余次,发现整改7大类11178个问题。(焦志伟)

    检 察

      【概况】 2013年,市检察院公诉处获评“全国五一巾帼标兵示范岗”,控申接待室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越城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一名干警被评为全国优秀公诉人。
    【批准逮捕和起诉】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531件5604人,起诉5934件9514人。依法惩处严重刑事犯罪,批捕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爆炸等犯罪嫌疑人309人,起诉401人;依法惩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批捕生产销售有毒豆芽、劣质麻油等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假药劣药以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犯罪嫌疑人19人,起诉94人;依法惩处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个人隐私犯罪,批捕网络销售枪支弹药、危险驾驶、出售、非法提供、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嫌疑人63人,起诉570人;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捕偷排有毒有害废水、违法倾倒工业污泥等重大污染环境犯罪嫌疑人29人、起诉25人;依法打击破坏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犯罪,批捕走私、金融诈骗、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传销、串通投标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81人、起诉563人,批捕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犯罪嫌疑人34人,起诉201人,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及面广犯罪,依法起诉68人,对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销售侵权复制品犯罪,依法起诉47人。对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宽处理,适用宽缓刑事政策不批捕485人,不起诉420人。
      【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13件136人】 年内,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13件136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78件91人,渎职侵权案件35件45人。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查处贪污贿赂大案74件,其中数额50万元以上14件;查处重特大渎职案件14件;查处科级以上干部35人,其中处级干部8人,向省检察院移送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原局长王文善受贿案。组织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在水利、建管、文体等系统查处贪污贿赂犯罪28人;在福利企业监管、农机补贴、环境监管等领域查处渎职犯罪21人;发挥基层检察室作用,在村级基层组织查办职务犯罪19人。
      【对395亿元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同步预防】 年内,全市检察机关共撰写预防调查报告35份,向15个部门和单位提出针对性预防检察建议。对市行政中心、镜湖主题公园等总投资额达395亿元的省、市、县32项重点建设工程进行同步预防。坚持落实凡进公共资源中心交易必经行贿档案查询制度,全年共受理查询29362次,5家次单位(个人)被限制进入招投标市场进行交易。对存在职务犯罪苗头的人员和案件多发单位开展检察约谈19次,约谈后移送党政纪处分5人。会同市纪委牵头构建全程在线纪检、检察监督平台,逐步形成“信息指导预防”的工作新机制。
      【监督立案102件】 年内,全市检察机关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2件、撤案41件;纠正漏捕52人、漏诉157人;对侦查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或检察建议95份。
      【提出刑事和民事行政抗诉案件48件】 年内,全市检察机关强化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对法律适用错误、量刑畸轻畸重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7件,改判和发回重审24件;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或提请抗诉11件,改判15件(含结存),调解结案7件;对一批人身损害赔偿、继承权纠纷、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案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法院启动再审。
      【审查减刑与假释440件】 年内,全市检察机关共审查减刑、假释呈报440件,依法纠正减刑、假释不当67件次;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行为53人次;开展留所服刑专项检查,督促余刑在3个月以上留所服刑的13名罪犯交付监狱执行;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对社区矫正中脱管漏管等行为提出纠正意见29件次。对31名捕后不需要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监督意见;规范强制医疗监督,对11名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提出强制医疗申请并监督执行。
      【检调对接促成703件案件和解息诉】 年内,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举报、控告和申诉1525件,开展下访巡访76批次,对33名刑事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大力推进检调对接工作,共和解息诉各类案件703件,其中轻微刑事案件检察环节和解670件,调处息诉民行申诉案件30件,涉检信访息诉和解3件。
      【互联网检务接待中心接收案件114件】 年内,市检察院互联网检务接待中心网民浏览量达2.3万余人次,通过直接对话方式交流接待1100余人次,提供各种司法答疑服务770余人次,接收各类案件114件,直接交办相关部门办理案件56件,立案41件。
      【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接待5165人次】 年内,市警示教育基地接待91批次5165人次来访者。全市预防职务犯罪讲师团组织教育活动183场次,受教育者14799人次。印发《绍兴职务犯罪预防》2600份,给企业上法制课38次,发送《涉企案例汇编》300余册。全市检察机关制作廉政宣传公益广告30件。(市检察院提供)

    法 院

      【概况】 2013年,全市两级法院新受理各类案件91259件,办结89791件,分别比2012年增长9.4%和9.25%。其中,市中级法院新受理各类案件5999件,办结5940件,均与2012年基本持平。

      【审结刑事案件6426件】 年内,全市两级法院审结刑事案件6426件,比2012年下降3.06%。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561人。审结杀人、抢劫、强奸、涉黑涉毒等严重犯罪案件1795件,判处罪犯2780人;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犯罪案件41件;审结铬超标胶囊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84件;审结职务犯罪案件102件,判处罪犯128人,其中处级6人、科级30人。对2948名被告人适用缓刑、管制或单处罚金,对451名罪犯予以减刑或假释,对97件案件依法改变指控罪名或重大量刑事实,为1081名被告人通知指派律师出庭辩护。
      【审结民商事案件50652件】 年内,全市法院审结民商事案件50652件,比2012年上升6.15%,标的额179.54亿元,调解撤诉率66.78%。其中,市中院审结3726件,同比上升4.78%。审结婚姻家庭、相邻关系、交通事故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案件17636件;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297件;审结因房地产调控、城镇拆迁改造、集体土地征收引起的案件795件;审结买卖、承揽等合同案件5721件;审结银行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11363件,标的额107.79亿元;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186件;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729件;受理破产案件17件。市中级法院审结国内首例境外上市民营企业——浙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案。
      【审结行政案件388件】 年内,全市两级法院审结行政案件388件,其中市中院审结115件,分别比2012年上升0.78%和4.55%。经协调促成和解撤诉103件。指定非被告所在地基层法院审结案件52件。继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首长出庭应诉89人次。加大非诉行政案件司法审查力度,审结案件1800件,准予执行1214件。围绕市委“三改一拆”部署,建立案件诉前登记制度,推行“裁执分离”模式,保障中心工作有序推进。
      【执结案件29597件】 年内,全市两级法院执结案件29597件,标的额87.93亿元。其中,市中院执结777件,标的额15.49亿元。严查被执行人行踪及财产状况,查询信息79220条;借助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曝光被执行人信息1680条;将4910条失信信息纳入全国联网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217名被执行人的行踪进行布控;发出限制高消费令73份;裁定限制出境77人次;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将20名被执行人移送侦查,其中8名已追究刑事责任;实施司法拘留915人次。
      【委托专门性调解组织调整纠纷4324件】 年内,全市两级法院落实最高法院涉诉信访“五项制度”,与相关部门协力做好重大节会期间的维稳工作,重视初信初访,及时开展风险评估、判后答疑和跟踪化解。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在乡镇、专业市场等地增设法官调解室,拓宽与专门性调解组织的互动平台,委托调解成功4324件,司法确认1635件。积极参与网格化管理,做好社区矫正、回访和帮教工作,市中院制作并向全市中小学赠送预防青少年犯罪电教片。发布非法集资、民间借贷、危险驾驶等案件审判白皮书11份,发出司法建议100余份。
      【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 年内,全市两级法院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建立站点式服务的“845”模式,在庭内庭外设立诉前劝导站、便民立案站等8个站点,在诉前诉后建立部门联动化解、联席会议通报等4项机制,在案内案外运用三度联调、五时执行等5种方法。全市两级23个法庭设立站点81个,诉前排查解决矛盾纠纷1200余起。创建活动受到最高法院院长周强的肯定和批示,并刊发工作简报在全国推广。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案件4176件】 年内,市两级法院以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突破口,深化立案信访接待“一站式、低成本”服务。组织近百名法官进农村、进镇街、进企业、进学校,开展法制讲座、咨询宣传活动。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工作,实现数字化存储与应用,便于当事人快捷查阅。完善案件繁简分流和速裁机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80.07%,通过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案件4176件。扩大司法救助范围,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590.06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623.66万元。
      【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0585件】 年内,市两级法院针对群众反映偏远地区立案不便、财产保全手续不一等问题,建立远程审查起诉机制,统一财产保全的担保方式。针对涉嫌犯罪的外来人员羁押率较高的现象,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外来人员适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实施意见》,保障各类人员平等适用法律。加强审判公开,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0585件,陪审率为88.94%。上网发布裁判文书9414篇、典型案件庭审实况31次。召开新闻发布会8次,通报人民群众关心的醉酒驾驶、民间借贷、非法集资等案件的审判情况。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告拍品272件,成交143件,成交额4.89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810.11万元。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76场,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观交流2200余人次。完善特约法制民意咨询员制度,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平台,加强网络舆情研判应对,增进沟通互动、回应关注关切。(孙禾允)

    司法行政

      【概况】 2013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按照年初既定的工作目标,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凝聚力量、攻坚克难,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三项职能进一步发挥,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案件40663件】 年内,市司法局积极履行大调解牵头职责,召开全市第六次大调解工作会议,推进市、县、镇乡(街道)三级大调解工作体系的健全完善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全市镇乡(街道)和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建成率达100%。加强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实现参训率100%,并结合村级换届选举,发文指导做好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换届工作。深化规范诉调、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推进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建设,在原有医调、交调、校调、家调等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基础上新建保险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与市公安局共同发文部署“警调对接”人民调解工作室工作。全年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案件40663件,调解成功39667件,调解成功率97.55%(行业性专业调解会调处成功率97.11%)。

      【通过“六五”普法中期检查】 年内,全市扎实推进“法律六进”工作,围绕村级组织换届和“三改一拆”活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创新普法载体和形式,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禁毒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法制宣传热点时段,深化和拓展传统和新兴传媒渠道,以市委办和市府办名义出台《关于推进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的通知》,普法宣传统分结合机制进一步发挥,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全年新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7家、市级26家,新创建省级“诚信守法示范企业”1家、市级25家,圆满完成省、市两级“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
      【提供法律援助4885件】 年内,全市司法部门积极完善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建立看守所、劳动争议仲裁院工作站,开展“保民生、促和谐法律援助大行动”,推出服务机构“沿街落地”、特殊群体维权“绿色通道”、法律服务周末超市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送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农村,开展“情暖农民工工程”“巾帼工程”“春苗工程”“夕阳红工程”等专项行动,为更多困难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全年共接来电咨询29956次,提供法律援助4885件,受援人数达5356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金额10429.57万元。
      【新增社区矫正人员2617人】 年内,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组团式帮教”措施,全市120个镇乡全部建立县、镇乡、村(居)三级网格,全面落实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强化手机定位监控,LBS手机定位监管覆盖率达98%,完成市级集中式教育矫治基地并投用。全市累计接管社区矫正人员6493名,其中新增社区矫正人员2617名;期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2480名;仍有在册社区矫正人员3777名。全年重新犯罪20起,重新犯罪率0.3%,脱管漏管率为零。

      【国家司法考试绍兴考区168人通过考试】 年内,绍兴考区有1282人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实际参考人数928人,缺考354人,参考率为72.38%;通过司法考试168名,通过率为18.1%,无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办理司法鉴定业务9084件】 年底,全市有司法鉴定机构4家,司法鉴定类别5类,司法鉴定人员56名,司法鉴定人助理7名。司法鉴定机构办理鉴定业务9084件,其中法医临床类鉴定8286件、法医病理15件、法医精神病类鉴定496件、法医物证287件,收费1212.5万元。
      【办理各类案件27038件】 年内,在全市继续推进法律顾问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政府、村(居)、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共参与党政领导信访接待和下访活动1000余人次,全市村(居)法律顾问覆盖面已达99.96%,企业法律顾问数量逐年增加,市司法局与市发改委联合出台《绍兴市律师业发展规划(2013~2017)》,诸暨市、上虞区、柯桥区也相继以党委、政府名义出台律师业发展政策,加强监督管理,深化案卷倒查工作机制,查案覆盖面比上一轮扩大近1倍,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下降近40%。至年底全市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27038件。
      【建立直属司法所120家】 年内,市司法局以市政府名义向市人大常委会第25次主任会议作了基层司法所建设情况的汇报,引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责成起草《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报市委办、市府办,创建省星级规范化司法所25家、市级规范化司法所20家。至年底,全市共建有直属司法所120家,建成率达100%;配有专职人员538人,其中司法所专职编制310人(含政法专职编制166人)。
      【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力度】 年内,市司法局创新“牵手工程”,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帮教,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尤其是“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第一口饭”问题,对符合享受失业、养老保险、低保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帮助落实失业、养老保险和生活低保待遇,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在相关组织帮助下,全市有32人参加技能培训、24人推荐就业、3人获五保帮扶、35人获最低生活保障、3人获一次性生活救助。全市现有刑释解教人员13428名,其中刑释人员13192名,建档率100%,安置率96.71%,帮教率98.83%,重新犯罪率1.17%,信息核对率97%。
      【劳教所转型强制隔离戒毒所】 全年,市司法局加强对市劳教所改革、转型时期劳教工作的指导,切实做好劳教场所安保维稳工作,连续第17年实现“四无”安全。9月底,圆满完成市劳教所内全部劳教人员释放工作。年底前,增挂绍兴市九里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朱建强)
    典型案例
      【浙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案】 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民营企业——浙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近年来由于经营不善、盲目投资、高成本融资等原因,陷入债务危机。2012年6月,绍兴中级法院受理浙江玻璃破产案,系国内首例香港上市民营企业破产案。浙江玻璃及关联企业涉及债务达140亿元、债权人250家、职工4000多名,债权债务关系复杂。绍兴中级法院在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当地党委、政府支持下,坚持“市场导向、司法主导、简易审理”的企业破产审判理念,探索形成“破产清算中重组”的模式,仅用1年零6个月时间即审结。在破产过程中,始终保持企业正常生产,不仅公平清理了债权债务,而且实现了有效资产的重新配置,保护了企业的营运价值,促进了产业转型升级。
      【铬超标胶囊案件】 2010年至2012年4月,被告人王某、赖某等7人分别在参与经营或管理新昌县华星胶丸厂、新昌县卓康胶囊有限公司、新昌县瑞香胶丸有限公司相关胶囊生产线期间,多次将工业明胶掺入食用、药用明胶中生产胶囊,并将胶囊销售到江西、吉林、长春、青海、河南等地制药公司。经检测,被查封、扣押的胶囊铬含量均超过相关标准。2013年2月6日,新昌法院对首批铬超标胶囊7件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22万元;判处被告人赖某等3人7年至5年2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0万元至14万元不等;判处被告人章某等3人3年至10个月有期徒刑,缓刑4年至1年不等,并处罚金8万元至3万元不等,同时宣告禁止令,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市中级法院)  责任编辑 郑红光